我晃了晃杯中的红酒,呷了一口,“我知道。” “你知道?!”听得出来那头唐宁很惊讶,“是我疯了还是你疯了?” “我俩都没疯,莫凌天疯了。” 红酒入喉甘醇,躺在沙发上享受这一刻。 前世我总是太把注意力放在莫凌天身上,打拼工作赚钱明明可以好好享受生活,却非要恋爱脑,一门心思扑在男人身上,太不值得。 “他不愿意签字离婚,看来还是我太慷慨了。” “离婚?!” 唐宁一口气缓不过来,电话那头的她似乎要晕过去了。 缓了半天,我才听到唐宁的声音,“柔柔,你这是脑子里的水倒出来了?” 我沉思了一会,笑笑,“你怎么知道?” 唐宁一直不同意我追莫凌天,她觉得这个男人太冷漠无情了,生在这样的环境中,从小又不被家里人重视,更不会娶我这样普通人家的女儿为妻。 当初莫凌天和我领证,唐宁说什么都要阻止我,我听不进去,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你真的是顾柔吗?那个爱莫凌天要死要活的顾柔?” “你猜猜?” 我眯起眼睛笑,和唐宁聊了一会,道了晚安挂断电话。 第二天我俩约在美容院见面,唐宁一见到我就捧着我的脸左看看右看看,仿佛在确认我有没有被掉包,还是不是顾柔。 我任由她打量,只是笑。 “祖宗,你这笑得我一个女人都遭不住,春心荡漾了都,可惜我不是男的,不然哪还轮得到莫凌天。” 我和唐宁脱了衣服躺在美容院的床上,任由技师按摩。 我皮肤虽然不算白,保养得不错,细腻没有痘痘,身材皮肤也紧实。 我抬眼看了看镜中的自己,不由感慨没捐肾前,没吃激素药的我多漂亮,为了一个男人变得又胖又丑,真是太不值得了。 尤其还是一个不爱我的男人。m.biqubao.com 从镜中看到男技师的脸通红。 看着很年轻青涩,应该是大学打工的学生,或者是辍学的小孩,不超过二十岁的样子。 我一直盯着男技师,男技师的脸就这么红了一个多小时,按摩结束后我们又做了美容spa。 男技师一走,唐宁啧啧道:“要不是你长得好看,活脱脱一猥琐男啊,盯着清秀的小帅哥看。” “帅哥养眼,多看两眼心情好。” 整天对着莫凌天那臭脸,我感觉眼睛都要瞎了。 唐宁竖起大拇指:“看来我们家美人终于不恋爱脑了!” 做完spa,感觉整个人都容光焕发,这一周的疲劳一扫而空。 我去刷卡结账,前台有个戴着墨镜的年轻女人在翻着包包,似乎是钱不够了,翻出来了几张卡,放在桌子上。 在这里遇到金悦,倒是不让我意外。 前世我在这里遇到过金悦几次,发生了几次争执,最终都以我被莫凌天扇巴掌结束。 这个时候金悦还是个十八线的小演员,美容院一次保养一千出头都拿不出来,在遇到莫凌天后,莫氏投资了电影电视剧,她才有戏可拍,跻身三线。 “连同这位女士的一起结账。”我将金卡放在前台。 金悦翻找的动作顿住,墨镜下的一双眼睛看我,显然怔住了。 我冲她莞尔笑笑,“不用客气。” 前台刷了卡,金悦消费两千多,我这张卡里有几万,前世直至临死前都没用完,重活一世我可要更加爱惜自己。 我和唐宁离开美容院,走出大门时,金悦追了上来,“谢谢你,给我个联系方式吧,我会还你,我男朋友把我的卡刷透支了,我才拿不出这笔钱的……” 虽然戴着墨镜,也能看到她窘迫微微脸红的样子。 露出来的半张脸,尖尖的小下巴,瓜子脸,一双粉唇娇嫩。 眼前浮现出程玥的照片,确实挺像的。 “好。”我微笑给了金悦联系方式。 周一上班,闻家的人来莫氏签约,一大早公司上下人人都面带喜色,这次和闻家的合作重新签约,大家的年终奖有着落了。 我踩着高跟鞋一进门,周围同事一口一个‘柔姐’地喊。 我面带微笑,视线掠过站在不远处的陆心语,笑容加深。 闻家的贵客已经等在了贵宾休息室,我让丁磊带上合约,又吩咐秘书泡了大红袍,再去会议室请示正在开会的莫凌天。 得到授意后,我敲开门进了贵宾休息室。 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男人,站在落地窗前,倒茶的两个小秘书已经满脸通红了。 闻深五十多岁了像三十多,保养得很好,也不难看出年轻时候的意气风发。 男人和闻深长得挺像,穿一身浅色西服,面容温润又俊逸。 看来这位就是闻老爷子在寿宴上要给我介绍的小儿子。 “小闻总,久等了。”我展颜一笑。 那男人侧身过来,看到我愣了愣。 合约重新签署得很顺利,我送闻则远到公司楼下,闻则远站在车旁不动,迟迟不上车,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小闻总喜欢打高尔夫吗?”我率先开了口,闻则远立刻接了话,我和他约了时间,闻则远这才上了车。 丁磊站在一旁,目送车尾消失在视线,“顾柔姐,小闻总是不是对你有意思啊?” 我挑眉一笑,“很奇怪么?” 丁磊的脸肉眼可见红了,挠挠后脑勺,“这倒是不奇怪,只是顾柔姐你不是……” “你莫总是好,可让我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 我说这话的时候,没注意到莫凌天和几位客户从大门走出来了。 我声调正常,不过距离不远,几人还是走过来的,等我注意到几人走出来的时候,想闭嘴已经晚了。 看莫凌天瞬间黑沉的脸色,显然几人都听得一清二楚。 送走几位客户,莫凌天路过我身边,脚下一顿,我听到他冰冷冷的声音自上方响起,“来我办公室。” 顶层办公室,门关上。 莫凌天背对着我,冷嗤了一声,“别人对你有意思,只不过玩玩而已,你还当真了?” 不知道他哪来这么大火气,我眯起眼睛笑笑,“莫总挺有经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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