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我不捐肾。” 对面坐着的是我的婆婆和小姨,听到从我口中说出的话,两个一老一少的女人,嘴角的笑意僵住,纷纷用震惊的眼神看着我,仿佛以为听错了,难以置信又问了我一遍: “柔柔,你到底在说什么?” 我咽下口中苦涩的咖啡,嘴角带起弧度,笑盈盈看着对面的两人,一字一句复述了一遍我的话: “我不捐肾——很难听懂吗?” 小姨子莫晴最先绷不住,猛地站起身,指着我的鼻子:“顾柔!你出尔反尔?!上周你明明答应了要捐肾给我妈!” 上个星期,我的确答应了。 在签捐肾同意书的前一天,惨死的我睁眼醒来,发现我回到了二十六年这一年。 这一年的我得偿所愿嫁给了莫凌天,我爱了他整整八年,从十八岁到二十六岁,顾柔爱莫凌天人尽皆知。 我毕业就进入了莫家的公司,只为了和他共事,成为了莫凌天身边的首席秘书,照顾他饮食起居,应酬帮他挡酒,喝酒喝到胃出血住院,那个男人却始终都没有来医院看过我一眼。 直到这一年,莫凌天突然对我求婚了,所有人都不敢相信。 我以为迎来了甜蜜的婚姻生活,却发现这只是一场骗局。 婚后不到一个月,婆婆和小姨就找到了我,对我百般关切,让我同意捐肾。 谁能想到,前世对我关怀备至的婆婆和小姨,在换肾手术成功后,对我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从关心体贴,变成了恶语相向。 我因为捐肾身体透支,大不如前,憔悴到只能服用激素药物来维持。 而那个娶我的男人,在一年后我们结婚纪念日这一天,对我提出了离婚。 他用极致嫌恶的眼神看我,语气嘲讽:“顾柔,你看看你现在这副肥胖的样子,谁会喜欢你?我看了你就恶心!赶紧签字!我还能施舍你一点钱!” 我因为服用激素药,身材肥胖,脸都扭曲成形。 所有人都在嘲笑我,我看到了玻璃倒映中的自己,无地自容。 婚后我对婆婆和小姨的恶语相向百般隐忍,捐肾后拖着肥胖的身体继续工作,直到我被开除,直到莫凌天对我提出离婚,我才知道原来从一开始,这个男人就不是因为爱我才娶我。 我被莫家以出轨这种子虚乌有的罪名提出离婚,法院审判莫凌天胜诉,我和他离婚的这一天,莫凌天和他心爱的女人领了证,那是莫凌天爱了十年的青梅竹马,一年前逃婚出国的白月光! 哀莫大过于心死,我爬上两人结婚的酒店天台,一开始我的确想结束,可后来我站在那,到底还是怂了,我想爬回来的时候,一双手狠狠推了我一把。 “顾柔!你去死吧!” 从三十楼的高空坠落,再睁眼,我躺在柔软的席梦思大床上,瞪大了眼睛,大口大口喘着气。 看着镜子里白皙苗条的女人,前世就像是一场噩梦在眼前走马观花,直到胃疼袭来,我翻开柜子找药,这药还是在原来的地方,我吞下去后,蜷缩在沙发上,冷汗涔涔。m.biqubao.com 等胃疼逐渐消失,我才睁开眼睛,意识到这是一场真实。 今天,是婆婆和小姨来找我签捐肾同意书的日子。 我们约在咖啡厅见面,我本该签下的,这两个女人对我真的是太好了,好到前世我捐肾后才发现两人的真面目。 “我反悔了,有问题么?”我气定神闲,莫晴的反应在我意料之中,她还是和前世一样,沉不住气。 黄翠拉了拉莫晴的手,莫晴愤愤坐下,黄翠依旧维持着脸上的笑意,对我温和声语:“小柔,我身体不好,只是让你给一颗肾而已,你是我们莫家的媳妇,一家人说什么两家话?”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我反复回味这句话,前世我被赶出家门,被羞辱,被辱骂的时候,怎么没人记得我是莫家媳妇? “一颗肾而已,又不是要了你的命。” 莫晴是大小姐脾气,见我迟迟不说话,她咬牙出了声。 这一次,黄翠倒是没开口制止莫晴。 我佯装哀伤,蹙眉轻叹,“是啊,一颗肾而已,小姨捐吧,你们是一家人,一颗肾而已,又不是要你的命,小姨不会不给你妈妈捐吧?你们可是母女啊!” 闻言,黄翠和莫晴脸色齐齐一变。 我面带微笑,起身,“服务员,买单。” 结好账,我挑眉笑道,“小姨,你不会不同意的吧?” 两人脸色惨白,我心情更好,施施然起身,离开了咖啡厅。 当天晚上,我猜到莫凌天一定会回来,本来十点多就有了困意的我,在沙发上看剧,多等了一个小时。 我放下手中的高脚杯,没起身,撑着手臂窝在沙发里,身上穿着酒红的蕾丝睡裙,这个时候我还没吃激素,身材窈窕,莫凌天推门进来,他一身西装,显然刚在公司开了会回来,也许是接到了莫家的电话,得知了早上的事,他蹙眉看着我,脸色有点冷,“还有心情看电视?” 喝了口红酒,我坐起身,看向了莫凌天。 他还是和前世一样,英俊,多金,身材极品,是全公司多少女人的梦中情郎。 说追莫凌天的女人能从这排到法国,丝毫不夸张。 我站起身,赤脚一六八,缓缓走到莫凌天面前,他有点怔住了,等我走到他跟前,才反应过来,他下意识后退了半步,我嗤笑了声,死前才知道他娶我只是为了我一颗肾,对我厌恶至极,可怜我被爱蒙蔽双眼,居然浑然不知。 前世,即便是他对我说一句话,我都无比甜蜜幸福。 现在,看着这张英俊的脸,我都觉得十分反感和恶心。 “莫凌天,我要和你离婚。” 我拿起桌上已经打印好的离婚协议书,拍到了他胸口上,勾起红唇,“财产我一分不要,只要你签字。” 我以为自己已经够慷慨了,可没想到男人居然没有爽快答应,当我抬眼看向他的眼睛的时候,发现莫凌天眼神—— 一个男人看女人最原始的眼神。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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