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王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当初丞相胡高扳倒李成龙,就是要把太子的左膀右臂给砍掉。 好让太子空有其名,没有了可以倚仗的外部势力。 但太子是很聪明的,他知道自己现在的状况四面危机,所以行事一直谨小慎微,也挑不出他的毛病来。 在太子没有什么重大失误的前提下,要想让皇上平白无故的废掉太子,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在朝中,虽然有丞相胡高在为他谋划铺路,但他清清楚楚地知道,那也是建立在他自己的利益上面。 如果以后在他的辅佐之下,成功地登上了皇位,到时候他的处境也是会处处受制于丞相,和一个傀儡没有什么区别。 接替李成龙位置的人是胡高的心腹,一但朝中有事,能调动刘固的人就只有胡高。 所以,他必须要看准机会,适时地给自己的身边,培植一些亲信。 他今天之所以和太子,来到太学里,立莅观摩这场运动盛况,其实也都是有他们自己的私心。 那就是在这所高等学府里,伺机寻找好的苗子,然后加以笼络,也好日后为自己所用。 以前他是通过胡朋才认识了江峰,因为他们年龄相仿,又觉得他也是一个可造之材,就有心要将他拉拢过来,将来好为他所有。 他拉拢江峰在自己身边,最主要的还是看好他身后的江家。 老侯爷和少侯爷两代同在北疆镇守,这些年来,不管朝中如何纷争,他们只安守自己的职责,从来没有选择要站在谁的一边。 如果能让这种手握兵权的封疆重臣,来支持拥戴自己,那一定是再好不过的。 而定远候父子偏偏不理朝中派别之争,只是一心镇守边关,为朝廷效力。 他费尽心思,想要跟定远侯攀上关系,可这个最好的突破口,就是他的儿子江峰。 江辰以前的状况,根本就没有让他留意过。他只是知道,定远侯家有个傻儿子。 胡朋把江峰带到他的面前,他才想到要先从江峰的身上下手,让他跟自己保持着利益的共同体。 所以,江峰以后要是能在他的麾下,就有希望设法让定远侯也为自己所用。 可当他今天看到定远侯的另一个儿子江辰时,他才真的见识到,什么叫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了。也让他明白了,自己以前的想法有多么幼稚。 现在江峰和江辰相比,他明显感觉到,江辰更胜江峰一筹。怪不得太子费尽了心思,也要把江辰送到太学来进修。 他那就是在为江辰铺路,希望他明年通过科举考试,让他堂而皇之的走到官场,成为辅佐他的人。 胡朋见江峰走了以后,魏王一直在出神,也没有要重回高台的意思,就走过去对他说道: “殿下,你也该回去了,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要是回去的晚了,你就看不到精彩的比赛了,你别忘了,以江峰现在的状态,咱们还是要去给他加油打气才行呢。” 魏王收回了自己的思绪,他缓过神来,看了一眼胡朋说道: “国舅,你既然跟江峰和江辰俩兄弟,都是老相识了,你觉得他们两个的区别在哪里呢?” 胡朋见魏王问他这个问题,就对他说道: “殿下,你问的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我跟江峰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又一起在私塾读的书,对他可算是知根知底了,他是什么样的人,我心里非常清楚。而江辰的年龄比我们小,小的时候得了傻病,整天傻乎乎一直是浑浑噩噩的。谁知道如今他怎么突然就病好了,而且脑子还开窍了。这一下子,好像变了个人一样。他写的那些诗词,不知道殿下有没有看到,连西凉国,在文坛上最具盛有名的老夫子,竟然都让他给比下去了。说实话,当我第一次看到他写的那些诗词的时候,连我都感觉到震憾和吃惊。只是那个时候,我不知道他就是定远侯府的傻儿子,我还以为李辰就是他的本名。谁会把那样一位诗坛奇才,往一个久未见过面的傻子身上想呢。不瞒殿下说,自从那次宴会上,得了他的诗词之后。虽然知道他是太子身边的人,但我还真成了他在诗词方面的迷弟了。直到他一月前,来到太学读书的时候,我才从江峰的嘴里知道,原来这个才华横溢的李辰,就是我好多年没有见过的那个侯府小傻子。我当时都有点不敢相信,还真让我吃了一大惊,殿下你说说这天下怎么会有这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呢。这个人的转变也太大了,我都不知道他的那些才情到底是从什么地方学过来的,也或者我看到他当初的傻,并不是真正的傻。那也只是他的表象罢了。可这里面到底有什么隐情,却一直让我百思不得其解。我真的没办法对江辰这个人下定论。” 魏王也看着他说道: “你有没有跟江峰谈过这件事情,或许同跟他在一个屋檐下的江峰,才是真正知道江辰情况的人。” 胡朋摇头对他说道: “他们虽然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又是一同在定远侯府长大,可事实上,他跟江辰的兄弟关系根本就不好。傻里傻气的江辰是侯府的嫡世子,而庶出的江峰却一直是心有不甘的。也直到江辰母子受李成龙的连累,被江老夫人给赶出侯府时。江辰母子才从侯府搬了出去,没想到,这个太子抓住了时机,却对江辰大力栽培。这个人,以后一定是我们强有力的对手。”biqubao.com 魏王说道: “你说的没错,他现在羽翼未满,还是不足为虑的。如果明年金榜题名,让他进入了官场。以后一定是一大隐患,你说他会不会去为李家复仇。” 胡朋又对魏王说道: “殿下,你想的也正是我想的,或许更是江峰想的。所以说咱们也要对他重视起来,他一旦要是成了气候,势必会让太子受益,那以后在魏王跟太子的较量中,就又多了来自他的阻力。所以一定要现在就未雨绸缪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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