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明浅紧闭着双眼,在睡梦中迎接第一缕的阳光。 刺眼的阳光在眼皮上晃动着,叶明浅皱了皱眉头醒来,她做梦了。 梦到了池言琛。 她怔怔在望着雪白的天花板,多少个寂静的夜里,这个男人的脸,就像是一个如影随形的魔咒,时不时出现在脑海和梦境中。 但是叶明浅因为孕晚期身体的不适,已经有段时间没梦到过以前的事,没想到生产这天莫名其妙的又勾起一些梦境。 生产? 对,我的孩子呢! 叶明浅猛地瞪大眼睛,坐床上坐起来四下张望。 “医生,护士。” 她按铃摇来医务人员,以及听到动静抱着孩子跑进来的希莉丝。 “别担心,宝宝在我这呢。” 希莉丝小心翼翼地把手里的小柔软放到叶明浅的臂湾中。 “这就是我的孩子?” 小鼻子小嘴的,红通通、皱巴巴的皮肤。 “丑死了。” 叶明浅笑着点了点宝宝的皮肤。 “是个女孩。”希莉丝不让她抱久了,又把孩子接过来,她非常喜欢这个新生命,抱在手里感觉心都融化了,“叶,宝宝和你一样漂亮呢。” “是吗?这么小哪里看得出美丑。” 看完孩子,攒着的那股劲就松泄下来,身体倒回床上,虚弱得任凭医护人员帮她做检查。 “听说你们国家生完孩子的第一个月很重要?我来帮忙吧。” 希莉丝跃跃欲试。 “不用,我提前请好了月嫂,也是来自z国。” 叶明浅因为刚生产完没多久,嘴唇还有些发白,“等我出院她就会来我家。” 她说的这位月嫂可是排了半年队才请来的,f国东方人少,而叶明浅想请一个经验丰富的同乡女性帮忙渡过这个特殊的日子。 也是机缘巧合,在前往最大华人超市买婴儿用品的时候碰到这位月嫂,叶明浅看谈吐和挑选食材的细心,抱着试试的决心去问,结果对方正好就是一名金牌月嫂。 瞌睡送枕头,叶明浅当即就约下她,算算日子这两天也差不多到镇上了。 三天后,她出院回家,在希莉丝的搀扶下包得严严实实。 “太夸张了。” 叶明浅艰难地行走,因为是顺产,所以恢复得快,当天能下床走路,这会却因希莉丝不知道从哪听来的知识,为了不让她吹风用防风布从上到下裹得密不透风,连步子都迈不大。 “要起风了,叶,快进去。” 希莉丝提着宝宝提篮,催促她赶紧进屋。 刚迈过门,院子外响起刹车声,两人不约而头转头看去,是辆黑色的商务车,从上面下来一个中年女人。 提着小布包,头发挽成一团绑在后面。 “这就是你请的月嫂?”希莉丝的目光停在商务车的车标上,“开着十几万英镑的车当月嫂?” 叶明浅无语凝噎,她不知道啊。 更让两人没想到的是从驾驶位又下来个穿西装的男人,帮中年女人拎包。 “omg,还有专属司机。” 她没有回复希莉丝,眼睛紧紧盯着西装男人,总觉得在哪里见过,院子距离屋子大门有段距离,因为怀孕后视线有所下降的她对男人的五官看不太真切。 但是就是有股熟悉感。 这种感觉让她不舒服——她并不想和以前的认识的人有牵扯。 随着两人走近,叶明浅也终于看清了男人的脸,是刘符龙。 她心中暗暗吃惊不由得后退两步,没想到在这里会看到他,难道李承锡也在这? 思及此,不想被认出来的叶明浅慌忙转身。 “中东人?” 来不及了,中年女人来到跟前,看到她的装扮,不确定地开口,“这里不是叶明浅小姐的家吗?” “什么?” 刘符龙震惊的声音冲入叶明浅的耳膜中,“叶明浅在这里?” “谁?” 商务车上正摇下窗透气的李承锡听到助理的声音,愣了一秒马上从车上跳下来。 叶明浅从来没想到会在国外以这种形式见到熟人。 客厅内,她穿着家居服,身上盖着条小毯子,头上还戴着希莉丝坚持要扣在她头上的帽子。而在对面,李承锡与刘符龙并排坐,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 “你别以这种眼神看我,我又不是鬼。” 起初的惊喜与不可置信转变成现在的打量、怀疑,叶明浅当然知道她“死而复生”还生了个孩子的事情对两人的人生观产生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你确实不是鬼。”李承锡总算是缓过神来,“但是比鬼还可怕。” 他指着希莉丝手中的宝宝,“谁的?” “别担心。”叶明浅一挑眉,“不会是你的。” “这点我可以保证。”刘符龙跳出来,“白歌小姐要是知道有这个孩子的存在,早就杀过来了。” “哦?”有情况。 叶明浅挪揄地看向李承锡,后者面色不改,但是耳朵尖尖已经开始泛红,他嘴硬道:“别把话题扯我身上,你老实交待这么做的原因。” 这么做?怎么做,无非是想问她为什么装死不回国。 “在h市呆腻了,换个地方散心。” “国内那么大,加起来的总面积比欧洲都多,你要换个这么远的?还大着肚子,叶明浅,你把我当傻子?” 亏得白歌一听到她死的消息不吃不喝几天,人都垮了一半,推了几个通告惹怒品牌方,违约金都堆到下辈子都难还,要不是他出面劝说,这会还郁郁寡欢不肯出现在公众视线。 “怎么会这样?” 叶明浅只和白歌见过几百,虽然两人成为了朋友,但是绝没有推心置腹到这种地步。 “所以你自私。” 不愧是同样拥有池家血脉的表兄弟,比起池言琛,李承锡尖酸刻薄起来也不遑多让,“你装死躲起来落得轻松,没有想过别人的感受,我不管你和霍家的恩怨,但是将近一年以来,你有没有想过白歌?哪怕去搜一下她的新闻都不会惊讶成这样。” 面对李承锡的指责,叶明浅垂眸沉默,无言以对。 他说得确实是对的,因为池言琛与舒乔乔结婚她伤心欲绝之下选择逃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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