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穗宁去了听风楼,很快商渡也过来了。 一进包厢,他就递给姜穗宁一张巴掌大小的竹片。 “给你的。” 姜穗宁拿起来一看,竹片被涂成黑色,上面用金漆写了听风楼的名字,背面角落还有个“壹”。 她反应过来,“听风楼也能办卡了?” “自然,前天就开始做了。” 商渡挨着她坐了,抬手整理了下领口,然后轻车熟路地环住她的腰,下巴靠在她肩头。 “我家穗穗想出这么聪明的捞钱法子,我怎么能不妇唱夫随呢?” 姜穗宁被他夸得脸红,不好意思地纠正,“其实不是我想出来的。” 她大概提了下岑妙妙的事,又说:“她挺聪明的,这两天在百雨金也帮了我不少忙,还说要和我合伙做生意呢。” 商渡微微蹙眉,“你别轻易答应,等我派人查查她的底细。” 姜穗宁点头应下,又强调:“我还没答应呢,总得先听听她要做什么吧?” * “岑姑娘,你说的这个超市……我可不可以理解成,就是一个很大的杂货铺?” 姜穗宁看着坐在对面,侃侃而谈的岑妙妙,举手提问。 岑妙妙点头,“也可以这么说。但是我们的规模要比杂货铺更大,至少也要有两个百雨金大厅这么大。然后在空地上摆满货架,客人们进来以后可以自己挑选想要的东西,再统一结账……” 她说得眉飞色舞,却见姜穗宁的表情始终淡淡的,似乎还有点凝重,像是并不赞同的样子。 岑妙妙停了下来,忍不住问:“姜掌柜,我说的哪里不对吗?” 姜穗宁认真看她:“岑姑娘,你想过这个超市里具体要卖什么东西吗?你主要面对的客人又是哪些人呢?” 岑妙妙眨巴着眼,“自然是什么东西都能卖啊,天南海北,衣食住行……我听说姜家的商队遍布全国,这就是现成的进货渠道啊。” “可是我们家有自己的商铺,卖药材的,卖皮毛的,卖干货特产,文房四宝的……每个铺子都有自己的店面、掌柜、伙计,大家干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凑在一起呢?” 姜穗宁认真地看着她。 岑妙妙一时语塞,又听姜穗宁继续道:“岑姑娘大概不清楚普通百姓家的生活吧?他们习惯了缝缝补补,以物易物,家里为数不多的银钱都要攒起来做家底,哪能经常出来买东西呢?” “可是我看百雨金的生意就很好啊。” 岑妙妙似是不服气地反驳,“你这里卖的东西也不便宜,为什么还有客人喜欢来买?如果我们开一个更大更方便,物价更便宜的铺子,不就能赚更多钱了?” 姜穗宁对岑妙妙的欣赏淡了几分,这小姑娘虽然聪明,但似乎是个纸上谈兵的,并没有实际做生意的经验。 她耐着性子解释:“那是因为百雨金一开始瞄准的就是官眷和富家太太,还有手里有闲钱的中等人家,就算没有百雨金,她们也会去其他类似的铺子买东西。而你现在要做的,是想从哪些舍不得花钱的人手里掏钱,这当然不一样了。” 姜穗宁又换了个说法,“你觉得开酒楼的和街边摆摊卖馄饨的,哪个更赚钱?” 只有兜里有闲钱的人才会下馆子点菜,而街边的馄饨卖得再便宜,也有人舍不得那几个铜板,宁可自己回家去吃。 岑妙妙咬着嘴唇不说话了,好半晌才喃喃道:“我明白了,还是购买力不足的问题……” 购买力? 姜穗宁又从她嘴里学到个新词,倒是一下子就理解了。 “岑姑娘说得没错。底层百姓的购买力没你想的那么大,他们赚了钱也宁愿在手里攒着,还没过上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的生活。” “我明白了。” 岑妙妙叹了口气,有些不好意思地向她道歉,“姜掌柜,是我耽误你时间了。” 看来她想在这个世界赚钱,就只能靠最原始的方式了…… 什么抱住金大腿拉投资,这些古人可一点都不傻! 她垂头丧气地起身往外走去。 “岑姑娘很缺钱吗?” 姜穗宁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百雨金现下还缺一个管事,你想来试试吗?” 岑妙妙惊喜地转过头,“我,我可以吗?” 姜穗宁笑着点头,“当然可以,你很聪明,很有想法,虽然有的不太合时宜,但之前那个会员制就很好啊。” 她虽然不打算和岑妙妙合伙做生意,但这样一个满脑子奇思妙想的人,正好可以来帮她管事。 兴许真能让她折腾出一点不一样的新东西呢? “姜掌柜,你真是慧眼识英才!” 岑妙妙激动地抓住她的手,顺便还夸了一下自己,“不愧是女……” “什么?” “不愧是女中豪杰!”岑妙妙飞快改口,“你又漂亮又聪明还这么会做生意,我能认识你真是太幸运了!” 姜穗宁被她夸得哭笑不得,“好了,没事的话明天就来上工吧。前三个月月钱五两,三个月后涨到八两,干得好年底还有分红,这个条件如何?” “没问题,我今天就可以上班!” 岑妙妙打了鸡血一般,起身就去找韩昭。 超市老板当不成,那就从她最熟悉的餐饮做起好了。 岑妙妙和韩昭一见如故,没几天就鼓捣出了百雨金独家烤奶茶,里面还有颗颗珍珠大小的黑色圆子,吃起来软软糯糯,别有一番滋味。 姜穗宁一喝就喜欢上了,又请了姜母和姜明蕙来店里试新品。 “这个好喝!茶味冲淡了奶膻味,又增加了一丝厚重和浓醇。” 姜明蕙又往里加了一勺糖搅了搅,提议,“还可以换成蜂蜜,滋补又不长肉。” 姜母咂吧着滋味儿,来了一句:“要是能加些现熬的果酱,会不会更好喝?” 姜穗宁赶紧让彩秀去后面传话,没一会儿,岑妙妙和韩昭就又端了好几杯奶茶上来。 “这是加了桑葚的,樱桃的,梅子的……咦?” 岑妙妙正介绍着,一抬头看到姜明蕙,不由顿住。 姜明蕙抬手摸了下,“我脸上沾东西了?” “没有没有!”岑妙妙飞快否认,“就是看您和姜掌柜长得好像啊。” 姜明蕙笑道:“那当然,侄女随姑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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