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穗宁起身冲他行了一礼,客客气气道:“有劳萧二公子挂怀,小莳的伤已经好多了,是我父母担心他在家里待久了,会生出倦懒之心,倒不如早点回书院用功,三年后再下场考个好名次。” “萧二公子若是想和他交流学问,可以往青山书院写信,他收到了一定会回复你。” “好……我一定会跟他时常通信的。” 萧仲礼的神情有些落寞,姜莳去了书院,他以后就没有理由去姜家拜访,也没机会能见到她了…… 萧老太君见孙儿如此,也有些不落忍,替他描补了一句:“姜四公子小小年纪就中了秀才,想必在学问上定有过人之处。他若不是为了救你伤了手臂,只怕今年已经中举了。这份恩情你可不能忘。” 萧仲礼连连点头表示自己不会,“莳弟学问很好,我与他交流也是获益良多。” “对了。”姜穗宁一拍脑袋,对萧老太君说,“我今天带来的礼物里,有一份是想请您转交给萧二公子的。” 听到这话,萧仲礼的眼中瞬间迸发出光彩。 萧老太君也微微笑了下,“是什么礼物?” “是一本前朝陈柏陈相公留下的手札,上面记载了他为官三十年的一些感悟,还有对一些典籍书文的注解,我也是花了不少工夫才搜罗来。” 姜穗宁看向萧仲礼,“小莳说他从你那里看了许多孤本经典,不好白白占你的便宜,走之前特意叮嘱,让我帮他准备一份回礼。” 萧仲礼眼底的光又黯淡了几分,下意识地推拒:“不必这么客气……” “要的,礼不可废。” 姜穗宁说话的语调轻轻柔柔的,态度却十分坚决,“姜家是行商起家,论起底蕴远远不如令国公府百年簪缨,希望萧二公子不会因为小莳的出身就看轻了他,或许几十年之后,姜家也能有自己的藏书楼呢?” “有志气。”萧老太君赞了一声,“仲礼,这份回礼我就做主替你收下了。你若是不收,只怕姜小公子以后也不好意思再看你的书了。” 说完她也在心底暗暗叹了口气。 看姜穗宁这有礼有节,不动声色划分界限的态度,自家孙儿是彻底没戏了。 萧仲礼自然也明白了姜穗宁的潜台词,脸上失落之意越发明显,好半晌才挤出一句:“祖母,那孙儿就先回去了。” 他转过身,脚步有些沉重地离开了鹤年堂。 萧老太君点了点她:“你呀。” 姜穗宁抿唇微笑:“萧二公子性情温厚端方,将来一定能聘得大家闺秀,琴瑟和谐。” 她本就无意吊着他做什么,趁着姜莳回去读书,有些话还是趁早说清楚比较好。 别再耽误了他的学业,那她可就真成“红颜祸水”了。 * 萧仲礼失魂落魄地走了没多远,迎面碰上几个嬉戏打闹的堂兄弟。 见他状态不对,纷纷上前询问。 “二哥,你这是怎么了?丢了魂似的。” 萧仲礼脑子浑浑噩噩的,一腔愁绪无处发泄,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来:“我,我没事。” 可这话显然骗不了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们,有人使了个眼色,提议道:“听说杏花楼来了个厉害的新厨子,走,咱们叫上一桌席面,好好喝几杯!” 萧仲礼根本来不及推辞,就被簇拥着去了其中一人的院子里。 很快,小厮就带着五六个食盒,并几坛子好酒回来了。 萧仲礼酒量本就一般,又因为心情不好喝的又快又急,没一会儿就醉了,趴在桌上似哭似笑,说着别人听不懂的醉话。 “我知道了。” 一个年纪不大,约莫十四五的红衣小公子一拍手,对哥哥们小声解释:“祖母要给二哥说亲,听说还是个有名的美人儿呢。” 他有个亲姐姐在萧老太君那儿很受宠,经常在鹤年堂陪着祖母用膳,知道的消息也比别人更多。 “难怪二哥前些日子天天往外跑,肯定是去讨好未来岳父和小舅子了。” “这是喜事啊,二哥怎么还垂头丧气的,难道是亲事有变?” 有人催促红衣小公子:“你再想想,你姐说没说对方是谁家的小姐?” 红衣小公子想了半天,一拍手:“就是那个……祖母很喜欢,算学很厉害,还被陛下夸过的,皇商姜家的小娘子!” 众人异口同声:“啊?怎么是她?” 在座这些公子哥儿,可都是被“姜氏算学”荼毒过的受害者。 谁懂啊,四书五经还没学明白,又要学什么开闸放水加水,鸡兔同笼…… 蓝袍公子不确定的道:“可我怎么记得,她嫁人了啊?” “是嫁过人。”另一人纠正,“她原本是平远侯府韩延青的夫人,前阵子侯府被夺爵抄家,而她好像是因为陛下格外开恩,允许她和离回了娘家?” 这事儿在勋贵圈子里已经传遍了,主要是被各家长辈当做反面案例,教导自家儿孙,平时斗鸡走狗当个纨绔也就罢了,谁要是掺和进皇家储位之争,连累全家倒霉,那就先打断他的腿。 “祖母怎么会给二哥选这样一门亲事?” 蓝袍公子一脸费解,掰着手指头数:“出身低微,还是再嫁之身,我们令国公府的嫡公子,怎么能娶这样的女子为正妻?” 不知道是谁附和了一句:“就是,若她真如传闻中那般绝色,成亲之后再纳进来不就行了……” “不许你们这样说她!” 萧仲礼像是突然清醒过来一般,坐起来直勾勾地瞪着众人,满脸通红,大着舌头说:“她是很好的女子,可她……她看不上我,都是我不够好……” 说完又哐当一声倒在了桌上,呜呜呜地哭起来。 众人面面相觑,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开口:“你们谁见过那个姜娘子,她真有二哥说得那么好?” “二哥刚从祖母院子里出来……难道她今儿就在府上?” 一群十几岁的少年郎,又喝了酒,一时醉意冲动,纷纷起了哄。 “走,咱们也给祖母请安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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