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不知,言言根本不知道上学是什么意思。 他只知道上学之后,就可以和哥哥在学校里面玩耍,不用再每天等到哥哥下午放学。 当然,顾嘉豪只是疑惑了一秒,便又转身投入到美食的怀抱中去了。 谁让他二婶回回做的饭菜这么香,林嘉豪捂着自己吃撑了的肚子,满足又忧愁地想着。 满足是因为他在村里上小学,能经常吃到他二婶做的饭菜。 忧的等他上了初中,就要开始住校,一周只能回来一次,这么长的时间让他怎么熬。 不得不说小孩子的思想就是天马行空,如果林云溪知道顾嘉豪小小的烦恼。 一定会敲敲他的小脑袋瓜,他现在才上小学三年级,现在想两三年后的事情有点为时过早了。 下工时间,顾父拿着从自留地里掐的新鲜的红薯秧嫩芽往家走去,准备晚上炒个素菜吃。 他一进到院子里,就看见自家老婆子没有像往常一样在厨房里面忙活,而是拿着一只鞋底在穿针引线。 “饭做好了?”顾父伸头往厨房里面瞅了瞅,并没有生火的痕迹,随即疑惑的问道。 他们分家之后,三家共用一个厨房,顾父顾母他们先用,另外两个儿子家轮流着用。 因为要做三顿饭,所以平时这个时间他家老婆子应该早就做好饭,在家等着他了。 正专心致志纳鞋底的顾母听到丈夫的声音,这才抬起头来。 她笑了笑,朝着身边放着的小篮子努努嘴,顾父瞬间明白了过来。 只要家里出现这个标志性的小篮子,那必定是云溪给他们送好的来了。 顾父搓了搓手,迫不及待地掀开盖着饭菜的布,朝里面望了一眼。 只一眼,侍弄了一天土地的顾父瞬间感觉身上的疲惫一扫而空。 他快速洗完手,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回到卧室取出了自己珍藏的宝贝——一瓶白酒。 美食配美酒,可谓是快哉! 顾母这边也开始收拾饭桌,将篮子里的饭菜全部摆放在桌子上。 林云溪把每样菜都盛了一小部分,看着少,实际加起来多。 以顾父顾母的胃口,足够两人吃上两顿。 在见到丈夫拿酒出来后,顾母瞪了他一眼,顾父瞬间怂了。 他讨好地笑了笑,商量道:“就这一回,今天不喝一杯实在对不起这么硬的菜。” “下不为例。”顾母不是真的生气,只是想稍微提醒丈夫注意一下身体。 接着她从厨房顶上挂着篮子里面拿出一盘炒花生米,放在顾父面前。 两人生活了这么久,她难道还不知道丈夫那点小爱好吗。 果然,下酒小菜一拿出来,顾父直接两眼放光,朝顾母竖了个大拇指。 不愧是跟他风雨同舟,一起过了大半辈子的人,就是懂他。 林云溪今晚做的菜都挺烂糊的,红烧肘子和梅干菜扣肉咸香入味,肉质酥软,一抿就化。 清蒸鲈鱼肉质紧实、咸香适口;避风塘大虾口感酥脆、肉质q弹。 唯一的一道素菜油焖茄子,一点也不输前面的几道肉菜,带着茄子的清香,绵软入味,鲜甜可口。 最后是猪脚芸豆汤,汤浓汁白,表面点缀着点点绿葱。 猪脚肉烂而不散,入口即化,芸豆绵软清香,喝上一口,一股暖流从胃部涌向全身,暖暖的,很滋补。 几道菜味道不分上下,各有各的特色,但唯一相同的一点就是很对顾父顾母的口味。 顾父这边一口菜,一杯酒,吃得不亦乐乎。 此时,顾峰、顾涛,周春芬、刘巧巧和几个孩子也结伴回来了。 刘巧巧一进门就闻到了院子里飘出来的霸道香味,不用想就知道是分出去的那位又给公婆送什么好吃的来了。 想到这儿,她推了推顾嘉杰的肩膀,说道:“小杰,你爷爷奶奶那儿有好吃的,快去。” 顾嘉杰年纪还小,听他妈这么说,立刻跑向爷爷奶奶那边。 顾父顾母不是聋子,自然是听得清清楚楚的。 他们拿这个小儿媳没辙,只当她是空气,可对几个孙子孙女做不到这么漠视。 顾父朝几个小孩子招招手:“你们几个今天跟爷爷奶奶一起吃饭。” 大妮、二妮、三妮和顾嘉杰闻言,欢快地到厨房拿来自己的饭碗,乖乖地等着爷爷奶奶给分菜。 这就是林云溪送多的饭菜的原因,她怕送得少了,几个孩子分一分,就不够公婆吃了。 他们老顾家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对待孙子孙女都是一个待遇,几个孩子分到的肉菜一样多。 刘巧巧见状在心里暗骂了一声,给丫头片子分那么多干嘛,迟早是别人家的。 她家嘉杰是男孩,以后可是要传宗接代,就应该分上一多半。biqubao.com 看着身边站着的丈夫,刘巧巧只敢在心里默默吐槽几句。 上次的教训她确实怕了,若是再多嘴说上一句,丈夫怕是要把她赶回娘家的。 “好了,小杰三妮你们两个回房间去吃。”分完饭菜后,刘巧巧说道。 顾父哪里不知道她打的什么注意,随即开口道。 “不用回房,就坐在院子里吃,敞亮。” 不用回房间吃,最开心的自然是是三妮。 虽然她平时爱耍些小聪明,但到底是小孩子,心思根本藏不住。 听到爷爷这么说后,她翘了翘嘴角,紧紧抓着碗筷,低头狼吞虎咽地吃着窝窝头,就大块肉。 若是回到房里,她估计只能啃个窝窝头,一块肉都吃不上。 刘巧巧的如意算盘算是打空了,看着吃得喷香的三妮,她只能狠狠咽了咽唾沫。 晚上吃过饭,顾母端着两碗奶香浓郁的麦乳精走进了卧室。 “云溪你今天从县里回来给买的,咱们每天晚上都喝上一杯。” 顾父接过来喝上一大口,这才满足地说道。 “托云溪的福,老了老了,咱们也能喝上一回麦乳精。” 他心目中的颐养天年大抵也就是这个样子了,家庭和睦、儿子儿媳妇孝顺,孙子孙女听话懂事。 顾父算是看出来,老二一家都是能耐的,也是最孝顺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935/733851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