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和肉摆了满满一桌,顾母现在见到这么多的东西不会再像过去那么抗拒了。 之前她抗拒的原因是不想让儿媳妇儿乱花钱,但是经过老头子的开导之后,顾母已经逐渐想开了。 她的一些老姐妹整天帮衬着儿子儿媳家,到头来得不到一丁点孝敬,还被当成是理所当然。 而她家云溪则是时常惦记着他们老两口,平时做一点好吃的,就想着给他们盛一些端过来。 她再啰啰嗦嗦使劲往外推,确实有点不好,恐怕会寒了云溪的心,毕竟这是多少人都羡慕不来的。 有这么一个孝顺的儿媳妇儿,顾母现在在一众老姐妹中最能昂得起头,是众人羡慕的对象。 平时吃的水果和肉那些的她都可以收下,只是今天怎么还给他们带了一罐麦乳精。 实不相瞒,顾母活了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喝过麦乳精。 这东西很贵,听人家说一罐就需要四十好几。 像他们在乡下种地赚工分的,一年到到头挣不了几个钱。 正常劳动力每个月撑死也才能挣6块钱,就这还要供着一家子人吃喝拉撒。 若是家里孩子比较多,那么一个月挣来的钱可能还不够开支,因此很少有家庭能喝得起麦乳精。 也有例外的情况,有些家庭狠狠心买麦乳精是为了给家里没断奶的小孩子喝的。 他们老两口已经这么大岁数了,喝这么精贵的东西不是浪费吗。 “云溪,这些肉和水果妈就收下了,这罐子麦乳精你带回去给言言喝。” “我跟你爸都这么大岁数了,喝了也是浪费,给我们言言喝,还能长身体呢。” 林云溪早就知道是这样的情况,老一辈人就是这样,一辈子默默奉献。 就算忙活了一辈子,有点好吃的、好用的还是想着留给家里的小辈。 “妈,看您说的,您和我爸就是年纪大了,才要注意养好身体。” “言言您不用操心,我屋里还有,这一罐您就留着,和我爸你们两个人每天喝上一杯。” 林云溪的仓库里以前存过几箱奶粉,从幼儿时期到青少年时期的奶粉都有。 除此之外,她空间里面还养着几头奶牛,完全经过灵泉水和空间里的优质牧草喂养,奶质非常好。 只是牛奶不能直接被人体吸收,所以林云溪都是在做小零食的时候添一点,增加口感和味道。 但经过现代技术加工出来的奶粉就不同了,里面添加了钙、铁、磷、锌、铜等人体不可缺少的成分。 含钙丰富,且钙磷比例合理,吸收率高,能够及时补充人体所需的矿物质。 所以,她这次去过县城之后,也算是走了明面,以后像奶粉这样的东西可以直接拿出来用了。 毕竟,谁都不知道她这次去县城都买了什么东西回来。 别说她为什么不给顾父顾母拿奶粉,而是经时代淘汰的麦乳精。 问就是麦乳精在这个时候都不常见,更别说是奶粉了,贸然拿出来只会给家里带来危险。 顾母知道林云溪的性格,表面上看着很软,实则她决定了的事情就算是两头牛都拉不回来。 因此,她也不再想着往外推。 “云溪,你等一下。”说着,顾母抬脚快走进卧室里。 出来时,手里拿着一个布包和两张大团结。 “云溪,你是个孝顺的,我跟你爸心里都门儿清,但是这钱你真得收下。” 他们老两口子这么多年也省吃俭用攒了点钱,加上二儿子每个月寄回来的五块钱,因此手里也有些小钱。 而且小峥一年到头回来不了几次,平时都是云溪在家里帮着照看老人和小孩。 农忙的时候还要上工干活,其中的辛苦可想而知。 现在在顾母的心里,林云溪占据的地位怕是已经超过了顾峥。 “妈,您这不是折煞我吗,这是我孝敬您和我爸的,怎么能收钱呢。” 说话间,林云溪把钱重新塞进林母的手里。 “儿媳妇儿也算是您半个女儿,您要是再这么跟我生分,下次我可不敢再送吃的过来了。” 林云溪略有些撒娇般地说道。 见过现代那些复杂的婆媳关系,她还是很喜欢和顾母这个婆婆相处的。 在顾母心里,自然是拿她当女儿的,因此只得收下。 只是有些无奈道:“行,这次妈就收下了,下次可别买了,我跟你爸身体还硬朗着呢。” “你多给你自己和言言买点东西。” “知道了妈。”林云溪笑着应允,心里想着先把这次糊弄过去再说。 顾母见林云溪答应下来,便也放下心来,接着把手上的布包递了过去。 “你上次不是说在家穿皮鞋不舒服吗,我这两天给你勾了双拖鞋,你试试合不合脚。” 林云溪没想到自己只是闲聊的时候随口一说,自家婆婆竟然记在心里,还给她做了一双。 她自小在孤儿院长大,这还是第一次收到家中长辈给做的鞋子。 因此颇为感动:“谢谢妈。” 林云溪把鞋子掏了出来,一眼便喜欢上了,颜色和款式都很日常,很有家的感觉。 鞋底用的是厚厚的千层底,鞋面是用粗毛线勾成的。 颜色选用的是粉蓝色,就算以一个现代人的审美来看,也十分耐看。 接着,她上脚试了一下,千层底的鞋底很舒服,透气吸汗,脚感非常好。 而且鞋子还专门留大了一码,等到冬天穿一双厚袜子,也不会觉得挤脚。 林云溪站起身,试着走了两步:“非常合适,谢谢妈。” 如果说做饭,种地,培养作物新品种,她十分在行,堪称专家。 织毛衣她倒是学过,但是像做衣服,鞋子这样的技术活,她还真的从来没有尝试过。 一方是因为她很忙,每天要处理公司和农庄里的各种文件。 另一方面,现代的制造业十分发达,像这类日用品都是买的,很方便,不需要自己做。 顾母看着林云溪脸上露出的笑容,就知道她十分喜欢。 “不用谢,我做鞋子最在行了,之前家里大大小小的鞋子都是我做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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