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好!”方世妍撒娇的搂着秦泗的脖子。 总算是要熬出头了,最近这几天晚上,可把方世妍给折腾惨了。 几乎已经连续四个晚上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了。 半夜的时候总是容易起夜,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好不容易要睡着了吧,突然又想上厕所,等上完厕所回来已经没什么睡意了。 再等等,肚子里的调皮鬼又开始猛动。 这越接近足月的时间,方世妍心里就越担心。 担心宝宝等不到足月就会出来,又担心宝宝到时候会延后再出来。 “今天有什么安排吗?” “嗯…本来打算要约瑶瑶出来玩的,不过她现在肚子也慢慢大了起来也不是很方便。” 算了算,时景瑶从公布怀孕到现在也有三个月了,肚子是会微微隆起一些。 不过她也还好,目前还算是行动自如。 只不过方世洲还是挺担心两个孕妇一起出去。 “所以我今天可能又会在家吧!那你呢?都这个时候了不用去公司吗?” 已经上午十点了,要是平常,秦泗早就已经去公司了。 “对啊!今天没什么事儿,所以可以在家陪你了。还是说你想要出去走走?” “真的!”方世妍一脸兴奋的样子。 虽然现在有白晴他们在,但是方世妍总归还是不好意思麻烦他们。 她走到秦泗面前嘟囔的说着,“既然你不去公司的话,那…当然是要出去散散心的。” 好不容易能有这么个机会,方世妍可不会错过。 “好啊,那你想去哪儿?” 方世妍转动着眼珠想了想,“我也不知道,要不去看看奶奶吧?” “行,正好我也很久没去了。” 顺便还可以看一下秦羽诺的情况,这么久了,应该也没什么事儿了吧? 在收拾好了之后,秦泗带着一家人就向着秦老夫人家出发。 在路上,方世妍大口的呼吸着外面的新鲜空气。 就在他们在等待红绿灯的时候,厉明美正好就停在旁边。 她一下子就认出了秦泗了的车,也瞬间变得兴奋。 本来还想要打个招呼,但奈何现在这种情况根本就没办法。 无意间,她也看到了坐在副驾驶的方世妍。 看到方世妍那天真的模样,厉明美刚开始还并没有把她想成秦泗的妻子。 直到后面查看资料的时候再次看到了方世妍的照片,还有底下的描述。 厉明美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她就是秦泗的妻子。 不得不说,方世妍长得真的很美,那种美清新脱俗,即便已经怀孕,但岁月似乎没有在她脸上留下什么痕迹。 这一刻,厉明美的心里有种不甘但却又不忍的感觉。 她喜欢秦泗什么呢?喜欢他充满魅力的样子?还是喜欢他的才华洋溢?还是不甘心这样的男人属于另外一个女人? 厉明美反复的问着自己,她不知道最后的答案是什么,也不想继续探究下去。 至于对秦泗的感情,她也没有打算要隐藏。 厉明美认为,感情就应该轰轰烈烈,不管怎么样,她都会一直遵从自己的内心。 到达秦老夫人家之后,娟姐兴奋的马上为他们准备了茶水及零食。 “老夫人知道你们要来高兴的不得了!” 娟姐一边摆弄着茶水一边说道。 自从秦远他们回来了之后,秦老夫人的状态看着也一天比一天好了起来。 现在吴强盛也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秦羽诺也算是苦尽甘来了。 从今往后,她再也不用担心自己出门会被一些不认识的人给突然绑走。 “哥,听说强盛集团已经被收购了,那厉明爵是打算出售还是…” “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我没去打听过这些。” 这种事情,秦泗向来都不感兴趣。 更何况这跟他也没什么关系,有关系的吴强盛已经绳之以法。 至于厉明爵,他们俩现在是处于井水不犯河水的状态。 只要厉明爵安守本份不去招惹秦泗,那么秦泗也绝对不会对他做什么。 “对了,哥,之前你说在国外的项目我也有跟秦泗说,不知道现在进度怎么样了?” 要不是秦征突然提到这个问题,秦远恐怕早就已经抛之脑后了。 “你们这边不是一直都没动静吗,现在不知道那边情况怎么样。” 回来这么长时间了,秦远也没有去关心过这些问题。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说这个项目成功了的话,那么到时候肯定是会增加人手的。 刚好说到这件事情了,秦远也顺便邀请了秦征。 “如果到时候这个项目谈成了,你愿意跟我们一起去国外吗?” 秦征有些诧异,他原以为秦远愿意原谅他也就算了。 可没想到他居然还不计前嫌的让他去管理这个项目。 要知道,之前他们兄弟俩就是因为公司的事情才闹的反目成仇。 难不成秦远就不怕再重蹈覆辙吗? “哥,你…你说的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我已经慎重考虑过了,秦泗还是就留在这里比较好。” 起初,秦远其实是想要让秦泗去的。 但是现在回来仔细斟酌了一下,让秦泗就在这里是最好的结果。 毕竟还有方世妍在这里,总不可能一家人都跟着一起出国吧? “谢谢你哥!”秦征激动的拥抱了一下秦远,总算是苦尽甘来了。 这样一来,秦征也算是有了自己的事情做。 下午,因秦羽诺投递了简历所以不得不去面试。 本来秦征是不想让她出去上班的,家里有不是没有那个实力。 但秦羽诺自己不想这样自甘堕落下去,以前她就只是一个只会吃喝玩乐的大小姐。 自从跟在吴强盛身边之后,她也懂了不少的事情。 虽然没少吃苦,但好在也学到了一些东西。 更何况,秦老夫人手里还握有一家小公司。 之前就想着让秦羽诺直接去管理,可是她自己都是一问三不知的空皮囊,如何管理得好呢? 所以,为了能够更好的管理公司,秦羽诺决定要先去外面学习。 “那你直接来我公司不就行了吗,该不会那么累!” “是啊,你哥说的没错。”秦征急忙附和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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