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内,苏璃看着乖巧坐在一旁吃东西的阳阳,心中情绪复杂。 “阳阳,时间不早了,早点睡觉吧!” 小家伙走到苏璃的面前:“妈妈,你现在还生着病还要照看我,实在是太辛苦了,要不你给爸爸打电话让他来接我吧。” 虽然小家伙很想和妈妈在一起,但又不想让妈妈太过劳累,懂事的要离开。 “苏璃姐,来的路上我都告诉阳阳了,他真的以为我哥就是他的亲生父亲。”秦羽诺凑到苏璃的耳边小声的说道。 “说就说了吧,反正我也是打算要告诉他的,阳阳你真的不想在医院陪妈妈过夜吗。” 阳阳重重的点了点头。 “那好吧,我现在就给你爸爸打电话让他过来接你。” 刚刚忙完工作正准备回房间洗澡休息的秦泗一进屋就接到了她的电话。 “阿泗,你睡了吗?要是没睡的话来医院接一下阳阳吧。”苏璃小心翼翼的说道,她也很想跟秦泗见上一面。 “他今天晚上不是要在医院陪你吗?怎么又要回来?”秦泗语气冷淡的反问道。 “对,阳阳在这边我又没有办法好好的照顾他,他反而休息不好,明天还要上学呢,刚才还是让他回去吧。”苏璃只好耐着性子的解释。 “我知道了,马上来接他。”秦泗揉了揉嘛发酸的眉心,无奈只好去趟医院。 即便是心里很不想承认,但是也无法改变阳阳是自己亲生儿子的事实,他觉得自己是时候也该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了。 秦泗很快就到了医院,他推开病房门直接走了进来。 “我来接阳阳。”他目光疏离的看了苏璃一眼 “阿泗,瞧你脸色不太好,难道你就真的这么不想看到我吗?”苏璃苦涩的笑了笑,打趣的问道。 “没有时间不早了,你好好休息吧,我先带阳阳走了。”秦泗说完牵起孩子的手就要离开。 苏璃紧紧的咬着嘴唇一旁的秦羽诺都有点看不下去了,她三步并作两步的追,上了前去拦住了秦泗。 “哥,你这样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苏璃姐都已经生病了,难道你就不能可怜可怜她。”秦羽诺好言好语的说道,跟秦泗发脾气她可是绝对不敢的。 “我并不觉得我这样有什么过分的地方。”秦泗抬起了那双清冷的眸子,冷漠的说道。 “哥,我觉得你应该好好的为阳阳考虑考虑,他需要你,苏璃姐更需要你。”秦羽诺紧接着又说道。 “我的事情还轮不到你来插手。”秦泗那冷冽的目光盯着她,毫不客气的说道。 “算了,我不说了,你还是好好的想想吧,阳阳可是你的亲生儿子,你要事事为他考虑。”秦羽诺眼看着他就要动怒了,见好就收的,不在继续往下说。 秦泗牵着小家伙的时候离开了医院,回家的路上阳阳突然开口。 “干爸我好开心啊,原来你真的是我的爸爸,我以后再也不是没有爸爸的小孩了!”阳阳一脸开心的说道。 听到这话,秦泗的心情很复杂。 “阳阳乖。” “爸爸,等妈妈的病好以后,我们一家三口就可以团聚了。” 秦泗闻言眉头紧皱了下:“阳阳,你还小,大人感情上的事情还不懂,就算是爸爸妈妈不在一起,也会一样的爱你。” 他一脸迷茫的点了点头,还是有点不明白为什么一家人不能在一起。 次日一大早,叶秀兰就让方世妍带着自己去的商场,去秦家怎么能空着手去呢。 “哎呀,妍妍这里面的东西也太贵了吧,一块小小的手帕竟然都要好几千,谁没事吃饱了撑的,竟然会把钱花在这上面,不是我说就这手帕,在你奶奶乡下100块钱能买一大堆呢。”在奢侈品专柜转了一圈,叶秀兰拽着她赶紧出去了,嘴里还不忘吐槽着。 “妈,这你就不懂了吧,这点小钱对于有钱人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话说你想给我婆婆他们准备点什么礼物呀?”方世妍问道。 “我还没有想好,我觉得礼物这种东西不在贵重,而在心意,你看这个保温杯怎么样。”叶秀兰拿起一个米白色的保温杯问道。 方世妍扯了扯嘴角:“保温杯看上去不错,你该不会是想要送她保温杯吧。” 叶秀兰点了点头:“正有这个打算。” “我觉得送杯子不太合适,寓意不太好,要不然咱们两个再逛逛,对了,我突然想起来,我婆婆前两天说过段时间要去晒日光浴,她准备再买个新的墨镜,要不送她个墨镜?”方世妍想了想提议道。 叶秀兰爽快的点头答应了下来:“行,那就按照你说的给你婆婆买个墨镜吧。” 毕竟是要送人的东西,万万不可怠慢了,方世妍左挑右选终于算出来了,一款比较适合白晴的墨镜。 “这个墨镜多少钱呀,我要了,麻烦帮忙包起来吧。”叶秀兰说着把自己带来的银行卡掏了出来。 “这个墨镜是咱们这儿刚到的新款,699元!” 这个价格叶秀兰勉为其难的还能接受,她不再言语的直接刷了卡。 “妍妍,你婆婆会不会嫌这个墨镜太便宜了呀,毕竟秦家的家庭条件,消费档次,跟咱们有着天壤之别。”叶秀兰把墨镜拿在手里,总觉得不太合适。 “放心吧,妈,刚刚你不是也说了吗?送什么东西不重要,重要的是心意。” 母女两人在商场买了不少的东西这才准备走,时景瑶和王梦秋母女已经在商场门口等着了。 到秦家时,王梦秋站在门外都看呆了,自家住的也是别墅,但是跟秦家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呀。 “真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瞧瞧人家住的这地方。”她忍不住的感慨了一句。 得知叶秀兰要来,白晴和秦远早早的就让家里的佣人开始准备了。 “亲家母,总算是把你给盼来了!这位是?”白晴亲昵的搂住了叶秀兰,紧接着视线落在了王梦秋身上。 “亲家母,这位是我从小一起玩到大的闺蜜也是瑶瑶的妈妈!”叶秀兰介绍道。 “秦夫人,您好!”王梦秋热切的打了声招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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