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认错人,被亿万大佬拽去闪婚了_第214章 令人羡慕的女婿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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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泗贴心的把切好的牛排递给了方世妍,叶秀兰越发的坚定自己这个女婿没有选错,知道疼人!
  “妈,我记得你前段时间不是说想买个小金镯子吗,反正今天咱们已经出来了,不如带你去看看吧,要是有合适的有买一个。”方世妍提议道。
  叶秀兰不好意思的摆了摆手:“我也就是那么一说,看你王姨带着个小金镯子觉得挺好看的。”
  “正好这旁边有个商场,里面肯定有卖金镯子的,咱们吃完饭就去看看吧。”秦泗也迎合着说道。
  “既然俩孩子想陪你逛逛,那就去吧。”方继康都开口说话了,叶秀兰就答应了下来。
  吃过午饭,他们就去了胳膊的商场,商场的一楼几乎全都是买金首饰的店铺。
  “妈,听说周谋生的金首饰还不错,不如咱们就去周谋生看看吧。”
  “好啊。”
  母女俩手挽着手走在前面,秦泗和方继康跟在身后。
  “你好,请问想要选点什么?”导购员热情的迎上前招待道。
  “请问你们的金手镯在哪里,我没想看一看。”
  “在这边,请跟我过来。”导购员指引着她们走到了另一侧的柜台。
  看着琳琅满目的金首饰,叶秀兰不由的看花了眼,方继康这个大学教授一心致力于科学研究,把钱财看得并不是很重要,所以一直到现在家里都是并不是非常的富裕,但也算不上穷,她叶秀兰作为教授夫人,一直以来穿着打扮都比较朴素,几乎没有几件像样的首饰。
  “女士你们看,这边就是咱们店所有的金镯子了,您想选个什么样子的?”导购再次开口问道。
  “请问现在金价多少钱一克?”叶秀兰问道。
  “现在是550一克,最近这几天价格都比较低,现在买金子是非常合适的。”
  “妈,你看这个古法金手镯怎么样,看上去简单大方,我觉得挺适合你。”方世妍一眼就看中了这个手镯。
  叶秀兰也赞同的点了点头:“那麻烦你把这个拿出来我试一下。”
  “怎么样?”她晃了晃手腕上的银手镯问道。
  方世妍满意的点了点头:“这个还不错,妈,不然就要一个这样的吧,低调又奢华有内涵。”
  “这个多少钱?”方继康问道。
  “这个手镯是40.18克的,算上手工费一共两万四千八百一十二。”导购员算了一下回答道。
  方继康微皱了下眉,买一套实验设备花二十万他都不觉得有多贵,但是这么一个小首饰就要两万多,他觉得多少都有点贵。
  “两万多呢,还是算了吧。”叶秀兰也觉得有些贵的让导购给自己摘掉了手上的镯子。
  “妈,这个挺好看的啊,不贵,就要这个吧,我来讨钱。”方世妍看的出来妈妈很喜欢,想要给她买下来,却被叶秀兰给拒绝了。
  “不用了妍妍,你们夫妻两个挣钱也不容易,还是多攒点钱买房子吧,我们走吧。”叶秀兰也不舍得让他们花钱,生拉硬拽的带着他们离开了金店。
  方世妍心里有些自责,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女儿,就连妈妈喜欢的东西都不能满足她。
  刚走出商场,秦泗突然停下了脚步。
  “怎么了?”方世妍扭头问道。
  秦泗把车钥匙塞进了方世妍的手里:“妍妍,你先带爸妈去车里等我,我去上个厕所,可能是吃坏肚子了,肚子好痛。”他捂着肚子一脸痛苦的说道。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赶快去吧。”方世妍把自己包包里的一小包纸巾递给了他。
  她们在车里大概等了十分钟左右,就看到秦泗从商场里走出来了。
  秦泗来开车门把手里的东西递给了叶秀兰:“妈,这个是送给你的。”
  叶秀兰瞪大了眼睛看着周谋生的饰品盒子:“这是......”
  “快打开看看。”
  叶秀兰迫不及待的拿出其中的小盒子打开了,是自己刚才看重的那个金手镯,另外还有一条比较低调的金项链。
  “哎呦,这东西这么贵,你怎么还给我买了。”叶秀兰虽然嘴上或者责怪的话,但是心里早已经乐开了花,现在自己不光拥有了金手镯,还有了一条金项链。
  方世妍心中一阵感动:“我还以为你真的肚子疼呢,没想到是给妈买金首饰去了。”
  “还得是我大女婿啊,不过秦泗下次可千万别再给我买这么贵的东西了,你们也不容易啊。”叶秀兰开心的说道。
  “妈,你和我爸给我培养了一个这么好的媳妇,我给你们买点东西那都是应该的,等我和妍妍有钱了,我再给你换一个更大的项链。”秦泗的小嘴像是摸了蜂蜜一样甜,把叶秀兰哄得开心极了。
  “好好好,我等着你有钱的那一天。”叶秀兰小心翼翼的把自己的金手镯又收了起来。
  秦泗把她们送回了家后,叶秀兰立刻给王梦秋打了个电话。
  “梦秋啊,你看我这金手镯和项链好看吗?”叶秀兰抬起了自己的手在手机屏幕前晃了晃恐怕王梦秋看不见。
  “呦,买金首饰了,你们家老方这次可开窍了。”王梦秋调侃的说道。
  “指着他我可能这辈子都带不上,这事秦泗给我买的,我都说了不要不要,非要给我买。”叶秀兰得意的炫耀道。
  王梦秋白了她一眼:“可是你有个好女婿,看把你给得瑟的。”
  “我这女婿实在是太孝顺了,比我们小洲对我都好。”叶秀兰的这一番话可把王梦秋给羡慕坏了,顿时觉得自己手上的金手镯不香了,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带上女婿送的。
  “行行行,你就得瑟吧。”王梦秋嫉妒的啪的一声按断了视频通话,叶秀兰美滋滋的坐在沙发山继续欣赏着自己的金手镯。
  她拿起手机拍了张照片给方世洲发了过去。
  【快瞧瞧你姐夫给我买的手镯和项链好看吧,比你这个儿子还要孝顺。】
  方世洲看到短信一阵无语。
  【等我发了个工资给你买个更大的,我先忙了。】
  “行了,别看了,快收起来吧,别让别人偷了。”就连方继康都有点看不下去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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