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往常,清扫好一楼新厨房工程场地后,染了一身灰,一身尘。 脱掉工作服,直奔薥香宫酒店的员工澡堂,我平时很少来这儿,一是离宿舍太远,二是来这儿的人太多,需要与其它人抢地盘。m.biqubao.com 窗外北风呼呼,黄叶飞飞,与室内暖气蒸气升腾,仿佛两个世间。一踏入澡堂,我依然感觉到了某种不和谐的气氛。 “喂,那人来了,她来了。” 风卷动着五彩窗帘,站在窗台边的几个女孩子窃窃私语着:“她来了?”回头瞟了我一眼。 我一看,她们正是前几天在更衣室里与我发生争执的娱乐部的那几个女孩子,怎么又重逢了?真是见鬼了,越不想遇见什么?偏遇见了。 澡堂里人满为患,都还在排队等候,我低着头,假装整理着自己手上的衣物,一言不发。 “最烦她那种格调的人了,越是看起来私私文文,干干净净的,越是一肚子坏水的?”她们继续窃窃私语着。 我知道她们在说我,都说不打不相识,看来她们是与我扛上了,事态并没有往我想像的发展了。 女人啊,没有格调当然是好的,与谁都和得来,便能吃便天下无敌手。一旦有了格调,有人喜欢,就会有人讨厌,这很正常,无所谓。自己爽了,别人看着不爽,别人爽了,自己就难受了,你说咋办? 我还是选择有自己的格调,本来需要的又不多,又怕吵,喜欢安静,生活中根本不需要太多所谓的友谊,不标榜自己的格调,什么人都往我这儿钻,还活不活不了。 格调是必须的,一是用来标明自己,让不喜欢我这种格调的人主动远离我,二是可以在最快时间里找到自己同种格调的人类,尽此而已。 人生苦短,这样可以节省下来更多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保持好自己的格调,才不会迷失自己,格调,其实是一种无形的力量,这样无论在哪儿倒下了,都会有力量站起来。 就怕失去了格调,分不清自己葱还是蒜,天天与自己打架,打着打着,内心像一团混乱的毛线,那样别人轻轻一推,随变搅和一下,就没折了,然后就立不起来了。 “喂,那谁啊,帮我从外面取一条浴巾,可以不?” 突然就在我停留的淋浴间旁,冒出了一个脑袋,好像也是娱乐部的人。 “是在叫我吗?”我反问。 她点点头,我直接转过身,从绳子上取了一块浴巾递给了她说:“我叫秋梦寒,不叫那个谁?” 站在窗台边的女孩们突然哈哈哈的笑了起来,合着我的语调:“我叫秋梦寒,不叫那个谁?” 我突然内心里升起了一种无力感,我真是太天真了,刚到这儿,也算是新员工,无名无份无位无辈的,还想着去改变别人,玩什么下马威,这下好了,把自己玩成了一个笑话,她们没完没了的与我扛上了。 我强忍住内心的火气,好漫长的等待,终于空出了一个洗浴间了。见站在窗台的那几位女孩子没有占位的意思,我直接脱下了的外衣,把它们放在了洗浴间外边的墩子上,钻进了洗浴间内。 突然听到一阵喝声:“把她的衣服,从窗外扔下去,当放风筝。” 一眨眼间,我的衣服一件也不见了。 连忙围上浴巾,冲出了淋浴间,趴到了窗台边,只见自己的衣服一件一件的像五彩风筝般,已经飘在了半空中。 我回过头,一声不吭,我很清楚这样一直吵闹下去,没完没了的,也不是办法,她们是铁定了能吃定我的。 随后,装着没事似的坐到浴室边的墩子上,打通了小安的电话,让她帮我从宿舍里找衣服送过来。 我就静静的看着,等待着,决定一声不响的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了,只见她们刚跨进浴室间,我以最快的速度,一一抓起她们脱下的外衣,一抓一大把的,搂在胸前,通通的从高楼窗台处扔了下去。 “你以为只有你们会放风筝,我也会放啊。” “啊,我的衣服。” “哈哈,衣服被那死婆娘放风筝了。” “是啊,今天外面风大,的确是个放风筝的好日子,我是跟你们学的。”我若无其事的回应着。 话刚落音,小安给我提了一袋衣服,已经赶到了澡堂内。 “怎么回事啊?”小安气喘喘的问。 “没什么,衣服被她们当风筝放飞了。” 不知怎么回事,这些女人们,见着小安,脸上的表情立刻变了许多,身上的嚣张气势也收敛了不少。 原来她们怕小安?的确小安身上有一种让人一见着就让人内心安静的气质。 “姐妹们,我去宿舍帮你拿衣服来,然后再下楼去捡“风筝”。” 呵呵,娱乐部,生活果然全是娱乐,与她们呆在一起是要有点娱乐精神吗? 说来也奇怪,打这次小安来洗浴间帮我送衣服后,往后,他们再也没有找过我与小胖的麻烦了,即使在更衣室里相逢,也相安无事了。 这小安,这么有威力?我只知道他的男朋友是工程部的人,还有她是客房部的文员,文员?也是,算得上是一个小小的白领阶级了,她们可能是怕这?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想。 我思索着,又无奈的叹息着,这里游戏规则一点儿也不好玩,我鄙视着,依然想改变点什么,可发现自己什么也改变不了,就如一粒尘埃,那么渺小,那么轻微,我忘了一句话叫什么来着,人微言轻。 我多么希望,如果在这个世间行走,在所有关系维度里,同事间,亲友间,朋友间等等:“只是因为我是一个人,一个独特的人而能被尊重,被爱护,被倾听,而不是因为身上的身份或者外在附加的条件附加的东西才能被尊重,这应该多么好啊,可现实世间根本就不是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这简单的愿望再过一百年后能实现吗,我也不知道?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修自己的内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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