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含笑水含香_第七十九章 一生之水(八)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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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梦半醒间,一股淡淡的青草味悄无生息的浸入了我的室内,眼开双眼,四处寻找着晨星的身影,也不知他这一大清早的,人跑哪儿去了?推开窗户,阳光普照着木兰园。
  走到书桌前,我再次翻阅着这本《万物生香草集》。道可道,非常道,这么久了,于工作而言,我始终没有找到自己理想的状态,所以,万生让我休息两天。我深知,人生太多的东西,不是努力就能得来的,有时候,越努力,反而与自己要达到的方向越远了,深谢万生懂我,放过我。
  我悄悄的走到一楼,原来是含笑花的芳香,飘进了室内,这花儿又开了,低着头,还真像个害羞的姑娘,晨星正在给它们喷水。
  “晨星,这花儿见着你都害羞了呢。”我打趣他说。
  “花如美人,美人如花,你看它们长得多润。”
  “那与我比呢?”我不服气的挡在他的面前。
  “你走开,你走开,别挡着我浇花。”
  “哼,你移情别恋了,我不理你了,我去电脑城买个鼠标,这鼠标坏了。”
  “去吧,去吧,早点回,别走丢了。”
  “就知道你不会陪我逛街的。”
  “我还有很多事要做呢,我的大小姐。”
  “知道啦,小气鬼,一天时间也不舍得给我。”
  听到这句话,他突然放下手里的喷壶,这才把目光转了我:
  “对不起,梦寒,以后等我的事情做稳定了,一定陪你逛街,好吗?”
  “呵呵,以后?我才不要你的诺言,不需要诺言,就没有谎言。”biqubao.com
  “行了,我自己一个人逛街,天马行空。”我接着说。
  我不知道晨星是不喜欢陪我逛街,还是人长大了成熟了,脑子里装事了。我带着微微失落的心情,再次来到了电脑城,找到了袁明凤开的这家电脑店。
  突然想起了去年秋天,林小锋在上林园买的那一盒桔乐圆精油。后来,也没来找我的麻烦了。我很想知道,他现在的工作进行的怎么样了?推销出去了多少台刷卡机了?
  他们的店还是按以前的摆设,店里面多出了几个人。我一眼就认出了袁明凤,她身着一套格子连衣裙,身材圆润,略显风情,越看越是个美人胚子。
  “秋梦寒,你来了。”
  “这是你爸妈啊,他们都来帮你看店了,看来你们的生意很好啊。”
  “是我公公婆婆来的。”袁明凤说。
  “哦,哦,长得有点相像呢。”我还真看不出来,因为这一家子人看起来挺和谐的,气氛不错的。
  婆婆手里拿着一块抹布,笑咪咪的这里擦擦,那里擦擦,玻璃柜都擦得一尘不染的,饮水机擦的雪白雪白的。
  公公显得悠闲一点儿,坐在一张桌旁的藤椅上,听着从收音机里传出来的戏曲,手里捧着一杯茶,一看就是很好打交道的那种人。
  唯一一个不和谐的调子,就是坐在墙角边抽烟的林小锋了,一看就是个失意中人。
  林小锋啊,林小锋啊,你这又是遭遇何种境遇了,又在香烟中麻醉自己了?
  看来,他这次寻找自己又失败了,他依然没有找到自己的归途。
  不过,他又打破了我曾经的一个思维,我以为一个人的心态与安全感,是与周边人散发出来的能量有关的,但放在林小锋这儿,显然不管用了。在他这里,身边的人越是自在,开心,仿佛越是衬托出他的失落和茫然。
  若是从前,有颗圣母心的我,是很喜欢靠近这种失意中的男人的。让这种男人重新振作起来,找到自己的方向,我会有一种有成就感,曾经我也是喜欢从别人的失意中,寻找成就感的女孩子。
  而现在不了,现在的我一看到他这样的男人,多看一眼,与他多说一句话的欲望都没有了,原谅我的无能为力,我知道了自己的平凡,没有点石成金的一阳指。
  人只有自己才能改变自己,他自己立不起来,不知道如何立起来,别人的爱与关怀,就如在铁树上浇花,都滋养了土地上的花花草草,他却吸收不了任何营养,一切都是途劳。
  老天爷,对他还是很眷顾了,给了他一位这么美丽又能干的媳妇,而这些却没有让他兴奋起来。
  我终于相信晨星说的,林小锋是个才子,且是一个失意中的才子,他不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普通的男人老婆孩子热头坑,就知天乐命了。但他不是,他要与自己抗争,他的生穴是他的才华,他的死穴也是他的才华,好与不好,与别人没有太多的关系。
  所以,命里告诉我,千万别喜欢上一个还没有找到人生方向的才子,离他们越远越好,我可当不了袁明凤。
  我扫了一眼林小锋,连忙把目光停留在柜子里面的鼠标上。
  “麻烦帮我挑选一个鼠标,耐用一点的,贵点没关系。”我目光对视着袁明凤说。
  “这个吧。”她推开玻璃柜,马上帮我挑了一个。
  我一看,很是满意。
  在袁明凤这样的女人面前,其实我的内心一点儿也不平静的,我总感觉她把我当做需要保护起来的“小宠物”般对待,我是处于下锋对决的,她太理性了,脚步始终踩在大地上,一个如此接地气的女人,不管周围怎么风雨飘摇,她都能如如不动,这境界,我望尘莫及。她就是人间的烟火,看着就让人心生暖意。
  这与感性的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的人的状态,是由周围的环境来决定的。幸好我是“绝欲”系女孩子,要不然这万花筒般的世界,会把我迷得团团转了。
  尽管如此,我把自己的世间化繁为简了,但在情感的道路上,我总感觉,一个感性的女人永远也赢不过一个理性的女人,从前如此,现代更是如此。
  理性的人更无情,人一旦无情就不会受周围环境影响,也就没有太多的情绪了,男人与这样的女人过日子轻松又省事。
  因为大部分男人是理性的,在这多变年代,选择一个脚踩实地,识人间烟火的女孩子过日子,的确是好样的。
  而感性的女人就不一样了,感秋悲月的,世间的每一样事物都牵动着她的每一根神经,她要用她如此敏感又脆弱的神经去感受千军万马,风花雪月,宇宙星辰,要活下去都实属不易了,再来一份男女情感,对于她来说,更是一个沉重的担子。
  所以,我还是自求多福吧,情感的路上不会赢,幸好,我也没想过要赢。
  大自然界能让我感受到快乐的东西有千千万,一片云,一棵草,一朵花,一轮月,等等,就足以慰籍我的心灵,而且都是免费的。
  再说了,理性的人啊,那千千万万理性的男人,他们还老喜欢带着批判的心态对待那些过于感性的女人,说她们不切实际,不好好过日子,整天想一些没用的东西?情感有什么用?情怀有什么用?道德有什么用?风花雪月有什么用?我知道没什么用?可我打从娘胎里生下来,就喜欢胡思乱想了呀?理性的人感受到的东西,感性的人都能感受的到,而感性的人感受到的东西,理性的人却感受不到,所以就认为他们意想天开,不切实际。
  太多男人的一颗心,一辈子,也就只能装下一栋房子,一辆车子等等,可在感性的人思维里,那房子不就是由一些泥土烧成的砖头,还有金属炼成的钢铁搭起来的一个笼子吗?那车子不就是一些铁皮组建起来的一个箱子吗?可以去追求,但无须拼了命去追求吧。
  我总觉过于理性的人活得太狭隘了,狭隘倒也没有关系,问题就在于,他以为他很高明,很博大,有些特理性的男人,是时代造英雄,赚了点钱,买了栋房子,贴了点实物,就飘飘然了,还真把自己当成时代的英雄了。
  愿我们此生,能活成一个感性与理性并存的人,如水一般,灵动而又坚韧,谦卑而又强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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