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黄阁昔年休,换上青衫作远游。 年末将至,晨星的柳林寨又干塘了,分了好些鱼,想来,送些给兰歆,南漠。冒着风雪,冲向了漠兰茶书馆。 脚步刚踏入大门口,望见一位五十来岁的夫人,正在门前扫雪。她一头青丝黑发,盘成一个鬓儿,人显得精神而又知性。 “姑娘,你找谁?”我正犹豫着要怎么打招呼时,她先叫上了我。 “哦,请问兰歆,南漠,在吗?”才十来天不见,难道这儿换主人了? 夫人放下了扫把,若有心事的把我请到靠窗的茶桌边,只是未见南漠,兰歆。 “哦,他们是出远门了吗?” “你是?” “我是南漠,兰歆以前的同事,秋梦寒。”我爽快的回答。 “你来得正好,哎,南漠这孩子,就在前几天,留下几行字,又去远游了,也不知去了哪儿?电话也关机了,这大风雪的,都这么大一个人了,这性子怎么还是这么不着调的,都怪我,没教好他。”夫人好像很信任我,一下子像是有一肚子话全都倒了出来。 这南漠,怎么跟晨星一个性子的,玩一个把系,难道我是对这类型的男人情有独钟吗? 南漠不见了,我倒一点儿也不意外。 “还有兰歆这孩子,也怪怪的,这一天天不喜不悲的,也说不上一句话,南漠这人都不知去哪儿了,她也不着急,也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些什么,你说这两个人,怎么就跟别家的孩子不一样呢。和南漠一起毕业的那些孩子,人家哪个不是混得有模有样的,哪像这孩子,什么事情都不上心。像只蚱蜢似的,跳来跳去的。“ 这位夫人这段话,我听起来咋感觉这么刺耳,对她刚刚生起的知书达理的印象一下子就没了。她也只是个像我母亲一样的女人,根本就不懂得欣赏他孩子身上的可贵之处。 因为我的母亲也跟我说过类似的话,是说我舅舅的,就在我转学到子弟兵学校的那一年,她就拿舅舅的处境教育我说:“梦寒啊,你的性格可不能像你舅舅那样,没出息,妈妈希望你改变,你看你舅舅,年过半百了,一栋房子也买不起,住在一个破院子里,还尽是个味,时不时还会搞个家庭游的,没出息,还穷逗瑟。”她说舅舅那无比的无比的讽刺的语气。让我记忆犹深。 可是,她不会知道,舅舅在我内心里的位置,是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取代的。 舅舅一家人的确住在一个旧院子里,他们门前也种了些树,还整了一块菜园子,小时候,一放学,我就喜欢往舅舅家里跑,因为他们家从来不锁门的,我溜进他们屋内,就开始翻箱倒柜的,找吃的,吃饱了后,就在他们家写家庭作业,等我作业写完了,舅妈的饭菜也做好了。 “寒寒,吃饭了。”舅舅家因为我的存在,总是要多准备一些饭菜,一份碗筷。 而我倒好,一吃完饭,把碗筷往桌上一扔,嘴一抹,背起书包就跑了。现在想起来,小时候真不懂事。但舅舅从没有在他人面前说过我的不好。 舅舅还是个护妻魔,舅妈生了两个孩子后,身材长胖了,也不爱打扮了,他只要听到有人说舅妈的不是,就会跟谁急。 小时候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喜欢呆在舅舅家里,而不喜欢回自己的家,我只是依着自己的感觉走。 长大后,母亲的话更不能动摇舅舅在我心中的位置了。 为此,我还把人分了很多类型,比如:有一类如我母亲那类型的物质导向的,觉得占有的东西,钱财越多,就越成功。有一类是我舅舅那类型的心灵的导向的,他们觉得万事万物是用来欣赏的,他们追求生活的自在,图个身心的自在。 舅舅还是个美男子,虽年过半百了,真的看起来好年轻,依然有一张没被岁月打磨过的脸。喜欢家庭游,这就好理解了,既然万事万物用来欣赏的,那当然会在有生之年,要用自己的双眼去看遍繁华似锦,用自己的双脚去踏遍千山万水啦。 回过头来看岁月,似乎我能记得的美好瞬间,留在我记忆深处的东西,都是舅舅那一家人,而我与我父母的,什么也想不起来了,一片空白。能让我记起母亲的画面,那就是她每天数钱的样子。 我没想到的是,舅舅影响了我找另一半的标准,能打动我的心的男人,晨星也好,南漠也好,万生也好,其实都有舅舅的影子。 还好的是,万生改变了我对金钱的看法,可能因为他,我重新去认识了金钱,也会适当的去追逐它了。 兰歆从屋里窜了出来,手里端着一壶茶,像平时,南漠一样,把杯子一只一只的摆在桌面上,倒上茶水。我每次来这儿,她俩都一个调子,把我当成客人招待,所以吃了茶后,不好意思,又会顺便借些书回去读。也会付上茶钱。 我想朋友归朋友,进店就是客人。 “梦寒,我俩来读信猜迷语。”兰歆突然心血来潮了,猜什么迷语。 “哦,信在哪儿?” “猜南漠,去了哪儿?” 我打开一张折成心型的信纸,仔细的阅读了起来。 “宽得一寸心,人行欲千里, 且作来年秋欲事。 紫薇花下,绿槐树下, 无语颁新宴。” 从信里我无法猜出他去了哪儿,但我知道,他肯定没什么事,他只是想做一次一个人的红尘浪游。 “我猜不出来,这是他与你的约定,都写在信里面了,可能只有要问你自己了?” 我从兰歆的神情里读不出一点慌乱,仿佛他们在玩一个躲猫猫游戏。我就欣赏她身上这点,不害怕得到,也不害怕失去。在纷扰的世间里,能修炼到这份上,也真心不错了。 “他是在我们举办的那个《潇湘夜语》活动后,第二天就不见人了,还留了两张银行卡给我们,所以?”她说。 潇湘夜语?我的记忆突然回到了那几天晚会中,这个活动内容是南漠与兰歆两个人策划的,我沉浸在花花草草里,想不出什么点子来,晨星也只是找了些活动参与者。总得来说,还算是成功的,我们各自都分了些茶水钱,还宣传了他们的店。这男人,还挺有心的,把路铺开了,就撒手不管了,找来她的母亲,留下兰歆这两个女人来撑店面。 “兰歆,我们要不要去找找南漠?你猜,她是去哪儿了呢?” “到时间,他就会回来的,不用去找他。”她依然淡淡的神情,淡淡的语气,吐出了这一句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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