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二点,今晚的夜空格外明净,天空挂起了一轮明月,映在雪地上,虽显出一丝丝寒意,但洗去了人身体上的困意。 南漠,他做为一名冲压车间的调机员,夜班其实是最清闲的,大部时间是窝在工作间内发发呆,写写字,就过去了。 车间里轰隆隆的声响,显得格外嘈杂,突然就在这嘈杂声中,一位操作员工一声尖叫:“我的手,我的手。”一位男同事一边握着自己血淋淋的手,往车间外跑去,一边喊着。 不一会儿,120的报警铃声响起来。 南漠很快意识到好像刚刚发生了什么事情了,他连忙从工作间里跑了出来。 只见许多员工围在了12号机旁,议论纷纷的。 “怎么回事?”他问。 “手还留不留得住是个未知。”同事们说。 他凝视着被染着血迹的车床,沿着血滴的痕迹,跟随到车间外,血迹像是一朵朵红花似的浸染在雪地上,一直延伸到了保安室门口,追到路口时,救护车已经远去了。 他返回到车间,再次走到12机旁边,似乎意识到了什么,重新调了一下机器程序,脸上露出了某种惊慌的表情。 一个星期后,南漠做为一名调机员的身份被公司解聘了。 在我眼中,这次解聘对他来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一个如此感性的文艺青年男,的确不太适合面对这些如此理性冰冷的符号。他应该属于一个更广阔的空间。 只是没过多久,葛兰歆也在冲压车间消失了,她可能随南漠而去了。 他们的离开,仿佛把我的心抽空了一般,我突然意识到,我之所以留在这里,是因为他们俩个人的存在。 在我内心的最深处,其实对自己的工作环境是厌倦的,他们每天好像都有忙不完的活,说不完的话,骂不完人,争分夺秒的活着。我不理解他们为什么要这样活着,就像他们不能理解我为什么每天像活在梦里,永远也打不醒似的,他们在为我着急。 但我不知道我应该去哪儿,哪儿才适合我逗留,我只是听长辈们说过,如果在一个地方呆不好,去任何一个地方都一样,所以我不会因为厌倦而去换环境的。 以前还有南漠和葛兰歆,我觉得我的存在并不孤单,现在他们俩个都离开了,我像是只剩下了一个轻飘飘的肉体。每天清晨闹钟响了,我知道要去上班了,每天看到车间里的人都往外涌时,我知道已经下班了。biqubao.com 我时常会问自己,为什么我要存在这个世间上?为什么我每到一个环境,都是我要彻底改变着自己去融入别人,为什么他们就不需要改变,难道我的存在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吗? 不久后,我又患上了失眠症了。 我要等待一个人来救赎我,亦或许我要主动走出去去寻找一个能救赎我的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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