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父的话,让男人傻了眼。 ”你……你知道我是干啥的?还看出我有病?” “对,你的东西,我一眼就看出这是陪葬品,你没见你的脸色也不似正常人吗?” 盗墓贼口袋也不拿着了,而是扔在了地上,嚎啕大哭。 把张父整愣住了,不知道拿眼前的人怎么办? “哎?我说,你别在人店里哭啊,这多不好。” 男人哭着说“我们怎么这么倒霉,你既然看出来了,是不是有办法救我和我弟弟。 求求你,求求你救救我们,我家就剩我哥俩相依为命了。 要不是日子实在过不下去,我们也不会挺而走险,去摸金。……” 张父…… 不是。你怎么上我这儿倒苦水来了。 好吧,听完盗墓贼的话,他也只能说一句,都是被他家老祖宗害的。 盗墓贼姓王,叫王二狗,他弟弟王三狗,有个王大狗,小时候摔死了。 他家爷爷是摸金人,靠发死人财,置办了田和地,青砖大瓦房。 谁知好日子没过三代,一朝回到解放前。 不,比以前还惨,田和地没了,他们还成了土也主。 一个炕席顶子当房顶的棚子成了他们的家,爷奶爹娘过惯了好日子,接受不了现状,没几天,就相继生病死了。 留下兄弟二人相依为命,在这世上苟活。 他和弟弟别说娶媳妇儿,正常生活都过不上,那些都是奢望。 现在好了,他家地虽然没了,房子好歹还回来了。 他们的处境也好很多,都是一个村子长大的人,没多大仇。 现在看他们有了房子,就有人说给他哥俩说媳妇儿。 但有个条件。就是彩礼不能少,要一千块钱。 天知道一毛钱他们都拿不出来,家里的东西当年被村里人打,砸,抢了,毛都没给他们剩下。 现在面临的就是,有机会娶媳妇儿没钱娶媳妇儿的困境。 最后,他们从爷爷和父亲的只言片语中知道,他爷爷当年靠摸金发的家。 也听爷爷说,他们村的山里,哪里还有处大墓,没被动过。 当年也只是听着玩儿,没想到如今却成了他们娶媳妇儿的唯一希望。 哥俩根据爷爷当年的描述,在山里转了两个月,还真被他们找到那墓了。 哥俩凭着勤奋和运气,摸出了不少好东西。 东西有了,出货却成了难题,只是没几天,就发现他弟弟的身体越来越不行。 东西没卖出去,媳妇儿没娶回来,日子反倒还不如以前了。 现在他后悔死了,多么希望这一切都没发生过。 他和弟弟日子过的穷点儿,至少还有命在吧。 “我就知道,挖坟掘墓的没一个有好下场的,都会断子绝孙…… 哈哈!哈哈!报应,这都是报应。” 张父…… 你这样说真的好吗?我本来还想想看看能不能想办法帮帮你呢,你看你说的都什么话? 他们考古的也没少挖坟……呸!是保护性挖掘。 他们的文物是会进文物管供大家看的,他们是给国家办事。 而盗墓贼的是买钱进自己腰包的,从本质上是不一样的, 对,张父做好心自我里安慰,也不再同情这个倒霉蛋。 “请你离开这里,我要关门了,还有,我劝你最好拿着东西去自首。 说不定你和你弟弟还有条活路。” 盗墓贼王二狗抹把眼泪,“你这人,不帮就算了,怎么还让我去自首,这不是嫌我们死的更慢吗?” 张父幽幽的说道“那你知不知道,监狱里会给犯人治病?” 王二狗听完,眼神亮了亮,如果东西卖不出去,这,或许是一个出路。 “再有,主动自首和被抓住,性质是不一样的。” “自首……我自首去。” 张父怎么也没想到,几句话,能劝的别人去自首。 盗墓贼王二狗背着他的赃物自首,张父看看时间,该吃午饭了,便关上门去吃午饭。 半路上,碰到来接他的顾青橙,几步路的距离她还是开着车。 张父坐上车,笑着问顾青橙“丫头,你是不是就想开这车才来接我的?这几步路,我自己能走回去。 明天不用来接我了,我走回去,还能锻炼身体。” 顾青橙…… 就是有那意思,你也不能说出来啊。 “张伯,怎么样?上午过的还行吧?明天给你拿个收音机,无聊了就听它。” 张父笑着说“也行,不过今天上午可不无聊,我碰到一个盗墓小贼,办了一件大事,把他劝自首去了。” “盗墓贼还分大小?” “偷东西多,以此为生的能算大贼吧,今天这个,第一次干,哥俩还中了毒,钱没挣了,命快搭上了。 对了,小橙,不能收那种来路不明的文物,也就是指从墓地里来的你知道吧?” 顾青橙摇头“没人特意跟我说过,不过现在知道了。 张伯你也退休了,就发挥你的特长,长期在我古董店里帮忙吧。 我店里那些文物你也看到了,很多我不喜欢的,你也可以原价拿走。” 这个条件让张父很心动,本来没,儿子只说来帮忙,没说是只帮一时,还是长期。 现在想来,这个条件很诱人,便一口答应我下来。 “我听说是你父亲帮忙打理,这活我干了,他干什么去?” “看孩我啊,我家孩子那么多,也离不开人。” “也对,光三胞胎就够忙的了,还有三个半大不小的,也是要照看一二的。 对了,你二哥很快要结婚了,说不定到时候看完你家的就该看他家的了。” 张父也没想到,两人的闲聊,一年后成真,当他去参加顾二哥孩子的满月宴,看到四个一模一样的孩子时,狠很羡慕了顾父好几把。 两天后,张父来上班,跟顾青橙说“丫头,你即然入了这行,要不要今晚跟我去参加个聚会。 一个老家伙,收藏了很多好东西,可能是想显摆一下,邀请了我们几个老家伙参加。” 顾青橙没有考虑就直接答应了,长不长见识先不说,她就是想给张父当司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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