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爷爷,不用,我的前程我自己拼,目前我还不想回京,我媳妇儿她外黑省更自在。” 程湘拉着顾青橙的手,给她看才港城给带回来的连衣裙。 “看,喜欢吗?特意托人给你带的。” 顾青橙看着手里的连衣裙,跟程湘身上穿着是同款,只见自己手上的是浅蓝色打底印有黄色小雏菊,外翻圆领设计。 很适合自己这个年纪的姑娘穿,只是,来到这个世界,她发现大多男女穿的都是一样简单的衣服。 裤子就是两条裤腿,褂子也没多余的设计,虽然外观不好看,但是还真没一处是多余的,她很喜欢穿,干什么都方便。 “程姐,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我真用不到,我经常进出山林,穿裙子不方便。” “裙子这种东西,你可以不穿,衣柜里不能没有,碰到出席什么重要场合,再备就来不及了。” 顾青橙…… “好吧,谢谢程姐了。” 今天晚上,顾青橙收到了高爷爷送的一套金针,长长短短一共一百零八根,还带一只玉制脉枕。 东西用心了,值得收藏,啊适合拿出来用。 送走俩家人,江逸辰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的顾青橙发毛。 伸手连眼带脸捂上,咬牙道“不许这么笑。” 江逸辰将媳妇儿的手从自己脸上扒下来,咬牙道“说说吧,你就出趟门,都办了哪些我不知道的事?” 顾青橙豪不心虚“我什么也没干啊,就是来京路上,高爷爷犯病,他挡我回车厢的路了,不把他救好,我没法回去。 再就是我哥战友,谢哥家孩子丢了,我生凭最恨人为迫使人家骨肉分离了,既然碰上了,就怪不得我插手了。” 江逸辰…… 公公婆婆也是今天才知道,自家一直找的救命恩人是眼前的二儿媳妇儿。 上次江荷与顾青橙相认识他们没在家,然后谁也没特意跟他们讲,然后,他们成这个家最后知道的人。 江母上前,拧住儿子的耳朵,现在儿媳妇儿就是她们全家的恩人,谁敢对恩人不敬,她就敢跟他拼命。 “臭小子,说什么呢?小橙是咱家的恩人,你记住无论什么时候,自己媳妇儿都是对的,听到没有?” “妈?妈!你撒手,我都多大了,我哪敢欺负她,天都能捅破,再说我也打不过。” 一句话,家里四个男人,三代人全是军人,你说打不过一个女娃子,你也好意思说。 江逸辰虽没跟顾青橙动过手,但他见过媳妇儿跟那些古装村民动手。 从那一刻起,他就知道这个家,以后谁说了算。 一时间,满屋寂静,几个男人,神情古怪的面面相觑。 江荷则觉得理所当然,哥哥打不过嫂子是应该的,嫂子可是从天而降的大英雄。 “没错,二嫂是最棒的。” 一时间,顾青橙在江家二房的地位,就很微妙了。 不说团宠的存在也差不多,先进门的江大嫂也只能靠边站。 当竞争对手太强大,就只剩仰望了。 同为江家媳妇儿,还是二房长嫂的存在,她只能心甘情愿的站队,加入弟妹中的一员。 也许是八百年份的人参太诱人,第二天,顾青橙还在睡觉,家门就被人给堵了。 说来也好笑,这其中就包括江家大伯。 江大伯昨天晚上,就收到上司的明确指示,他能不能升职,就看那八百年的人参会不会出现在办公桌。 对方没说让他怎么弄,什都没给,张嘴就要人参。 不过给了暗示,就是老父亲那边有。 想到有机会晋职,江大伯精神奕奕的出了门。 来到江家门口,不由的皱眉,哪来的汽车。 俩辆吉普,三辆红旗,很明显,军方和政府的车都在。 这是?家里出大事了?那他,要不要撤? 转念一想,撤,来的及吗?想想自家父亲,弟弟,应该都不会处事才对。 江大伯停好自行车,在门口观望了几分钟,没听到里面有什么特别的声音,便安心的走了进去。 江家宴客厅,江老爷子气不愤的看着穆神医。 以前没发现他是个大嘴巴,今天这么多人来他家求参,算怎么回事? 穆神医不自在的摸摸鼻子“老江,这些人可不关我的事,我只带了小陈来。” 付主任也忙表明,他是有预约的。 屋里的,哪个都不是好惹的,不过,到江大伯这年纪,有江老爷子庇护,也当上了师长。 江大伯先和屋里的打完招呼,挨着老爷子坐下。 明明八月份的天气,一年当中最热的时候,屋里这么多人,确有丝丝凉气冒出的感觉。 在这低气压中,顾青橙从外面走了回来。 顾青橙刚进屋,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时,穆神医和付主任同时过来围住她。 顾青橙一看那殷切的目光,就知道他们是为什么而来。 顾青橙没想到,一颗小小的人参有这么大的魅力,可见人们有多怕死。 “丫头,你说的话还算数啊?东西我可都带来了,不合适可以换,不接受说没有。” 顾青橙…… “没问题,穆爷爷和付主任你俩跟我来。” 顾青橙领俩人去了书房,顾青橙先查看了穆神医带来的东西。 “穆爷爷,这次的水平有点儿低啊。” “不是每次都能遇到上次那样的机会,上次,上次,人家急需人参救命,又赶上人家后人要出国,宅子就是那带不走的,全让你赶上了。” 顾青橙只能从中挑最看的上眼的,在主人最大限度下,从穆神医带来的宝贝中,拿了二十根大金鱼,一块羊脂玉原石。 石头不大,也就拳头大小,顾青橙打算回去后雕俩块玉佩,打发时间。 宴客厅,江大伯见俩个医学界泰斗跟谢侄子媳妇儿去了书房。 心里不由的打鼓,这个侄媳妇儿可不是好相与的,从上次给每家的回礼能干出每人十块钱的事来打他们的脸,他就觉得,今天怕是没戏。 想想未来的职位,江大伯决定,从老爷子这边下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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