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的楚玉立马脸色红到了脖子根,来之前还答应的好好的。 两个人处对象的事先不要让家里人知道,这怎么一点都不知道掩饰。 秀秀前脚刚说带家人去,他后脚就答应带她一起去,就是傻子也能听出来,这是个什么意思吧! 两个人上了车,近乎大半个小时谁也没说话。 唐伦本就是个冷性子,有时候一个小时不说一句话也正常,可是自从跟楚玉确定了恋爱关系,他才发现他不是不喜欢说话,而是不喜欢和那些不喜欢的人说话。 “你怎么一句话都不说?” 他侧头看了一眼低着头装鹌鹑的楚玉。 “来的时候说的好好的,要隐藏我们现在的关系,你怎么这么快就暴露了!” 她刚才简直都快要尴尬死了,这以后还怎么面对秀秀? 当时秀秀把她安排给唐伦当助理,是想让她好好学习的,谁知道她居然用心不良,跟唐伦处起了对象。 “我什么也没有说呀,也没有同他们说我们在处对象。至于他们是怎么想的,我们也管不了。” “再说了,我们处对象又不是什么犯法的事。为什么要遮遮掩掩的,弄的好像是有见不得人的不正当关系,难道你不想对我负责任吗?” 看着唐伦那一本正经的样子,楚玉愕然,她真的是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她以前怎么没发现高冷的教授居然这么幼稚呢! 这边王秀秀得到了想要的答案,便迫不及待的去找唐二伯母。 “二伯母,放心吧,百分百的可以确定两个人应该是在处对象,三哥都恨不得昭告天下,用不了多久你就能娶儿媳妇了。快的话,说不定下一年就能抱孙子,孙女。” 最高兴的还数唐章老爷子,没想到啊没想到! 在他心里属于娶媳妇儿难的三孙子,居然都会自己处对象找媳妇儿,还下手这么快这么准,不错不错! 反观那些个他看好的,一个个都不是很靠谱。 唐枫见势头不对,立马借口公安局还有事情,脚底抹油溜之大吉,不给爷爷教训他的机会。 唐朝就慢了一步,正好被抓了个正着。 “你站着!别想着一会儿就开溜出去,在外面瞎逛,一天天没点正事。一会儿你陪泽美去商场买点东西,然后再送她回去。” “你给我好好的安安分分的,敢出什么幺蛾子,回家信不信我打断你的腿!” 爷爷的话他不敢不听,只能认命下午的安排。 郭美玉和邢如兰几十年的感情,早就动过把自己女儿嫁给她儿子这个心思。 陆泽美身子弱,单纯又娇气。嫁给别人邢如兰这个亲娘是哪里都不放心。 嫁进唐家,嫁给郭美玉这个几十年手帕交闺蜜的儿子,她还能放心一点。 因为没有女儿,郭美玉从小就把陆泽美当成亲闺女一样对待,如果嫁给她儿子当儿媳的话,她当然不会是一个恶婆婆,她会对儿媳妇比儿子还要好。 唐诚虽然和陆泽美差了两岁,可是两个人压根儿对对方就没那个意思。 唐朝虽然比陆泽美大了四岁,可是大一点的知道疼媳妇,四岁算正好。 经过郭美玉和邢如兰两个人的合计,一拍板,于是下决心撮合唐朝和陆泽美。 唐家和陆家门当户对,一合计都觉得这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情。 五分钟后,唐朝和陆泽美坐在车子里,两个人大眼对小眼。 刚才明明是郭姨说要跟她一起去逛街,没成想怎么到头来成了唐朝哥了。 她虽然单纯,但是不傻,这眼不瞎都能看出来两家人这是有意撮合他们呢。 她从小就把唐朝当成自己哥哥,就跟陆泽亚一样的哥哥。 陆泽美心里知道是一回事,可是她不好意思说出来。 唐朝也是从小就把这个小女孩当亲妹妹一样,两家人居然动了这个心思,这叫什么事嘛! 他不想结婚,一点都不想,但是也不想对着这个从小看着长大的妹妹说出来什么狠话,就怕伤了她的心。 毕竟泽美从小身子就差,万一这要是有个好歹,他相信不用陆家出手,就单单是他家一家子都不会放过他的。 “泽美你想买什么?哥带你去。” 唐朝还装作以前两个人相处的样子,心里想着有机会再想办法说清楚吧。 “我就是想去金星园商场买一些毛线,唐朝哥你要是有事情就先走吧,我可以自己打车去的。” “没事,我没什么事儿,送你过去吧。” 她一个小姑娘,唐朝怎么敢放她一个人去。 两个人进了商场,速战速决挑选了一些毛线就准备回去。 恰巧的是正好碰到了带着女朋友正在逛街的周启阳。 “想要什么尽管挑,就当是我给你的分手礼物。” 本来还笑颜如花的陈宁贞立马就愣住了。 回过头,她不可置信的问道。 “为什么?” “我觉得我们两个不太合适。” 周启阳语气散漫,他这句话妥妥的渣男语录。 唐朝在一旁不由地撇了撇嘴,二孙子这个人真不是个玩意儿。 前几天还见他半夜屁颠屁颠的给人送吃的,这才几天呢,就觉得不合适了。 听到旁边有响动,周启阳回过头正好看到站在一旁的唐朝和陆泽美。 “我从港城大老远跑过来。就是为了你,你怎么可以这么对我呢!” 陈宁贞大大的眼睛里瞬间蓄满了泪水,任谁看了都心疼。 周启阳看到这一幕不由得有些厌烦,为什么每一个分手的时候都要哭唧唧的,大家高高兴兴的分手不好吗? 可是这个陈宁贞跟以前那些不一样,她家里跟他们周家是世交,不好说话太狠了。 于是他想到了一个非常绝妙的办法,只见周启阳快走两步,走到唐朝跟前,一把拉住他的胳膊,然后两个人亲密的靠在一起。 “对不起宁贞,我一直喜欢的都是男人,我不想欺骗你。” 说着抬头就要往唐朝脸上亲,幸亏唐朝躲得快,只有陆泽美看到两个人并没有亲。 但是陈宁贞的角度看去,两个人却是实打实的亲在了一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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