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宫是上京特别出名的地方,在整个华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有什么大的活动都是在这里举行。 大阅兵前一晚,烟花在广场放了整整一夜。 今天,这是个举国欢庆的日子。 天朝宫城门上,一众国家重要领导人物穿着得体的中山装还有军装发表重要讲话。 第一个讲话的自然就是军界的一把军总司令骆同阳同志。 他的声音响彻广场,无比的庄严肃穆。 每个领导人讲话完毕的时候,底下都会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王秀秀和一众文工团的人都站在一起,第一次参加这种大型活动,还挺激动。 各个兵种排列成的方阵,从天朝宫广场缓缓走过整齐而又庄严。 讲解员的声音从四面八方的音响上传出,回荡在空中, 大家看到激动的时刻,都会忍不住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真的是太帅了,你看那些特种兵,也不知道他们都没有有对象。” “我还是比较喜欢陆军,你看他们军装裤下的大长腿。” “我跟你们不一样,我喜欢空军。我要是嫁人的话,一定要嫁空军!” 别看文工团的这些小姑娘们,一个个的平时有多傲娇,现在就有多花痴。 其实不怪她们的,华国的这些个军人们真的是太吸引人了,就连王秀秀这种已婚还揣着娃的小孕妇看的都是热血沸腾的。 虽然自家的那是顶级极品,可也耐不住想瞅一瞅别人家的。 也不知站了多久,反正一直心情都特别激动,连时间都忘了。 终于要轮到文工团的这些人上去表演,第一个出场的节目自然是王秀秀唱的一首歌。 一群穿着军装,精心打扮过的小姑娘们,整整齐齐地走上台。 她站在第一排正中间,后面还有八个一字排开。 这是王秀秀登过的最大一个舞台,下面全是乌泱泱的人,正中间的地方全是华国各个重要领导人。 这些人久居高位,一个个都带着强大的气场,让人不自觉的就心生紧张。 她不断的深呼吸,告诉自己一定要把最完美的一面展现出来。 音乐响起,她的歌声透过音响响遍了整个天朝宫的广场以及各个角落。 全场安静,一曲完毕,迎来了如潮水般的掌声,此起彼伏,连绵不绝。 落落大方的对着所有领导敬了军礼,一群小姑娘依次下了舞台。 来到休息的地方,一群人才放松神经。 “妈呀,紧张死我了。” “我也是,我刚才腿都是软的。” 几个人七嘴八舌诉说着激动的心情。 “秀姐还得是你,那气场,一上去直接二米八。底下坐着那么多的领导,你都不感觉有些发怵吗?” “我们就把他们当成普通的观众就好,越是淡定才会表现得越好。” 其实王秀秀也紧张,下台的时候腿也有些微微发软,不过她不承认,这个逼确实让她装到了。 “哇,还得看我们秀姐。你说的对,我们一定要跟你学习,有什么好紧张的就把他们当成普通观众。” “等阅兵结束以后,下午我们就没事了,我带你们一起去女子高级会所做美容。” 前两天的时候女子高级会所就已经整理完毕,开始试营业,不过来的都是王秀秀和莫云朵,还有陆泽美的家人以及朋友,体验过以后大家都说相当棒。 “秀姐,是不是那个特别火的女子高级会所。我听我朋友说过里面的装修可高级了,听说用的东西都是以前宫廷传下来的秘方。还说里面有一种叫玉女美肤膏的东西,用了以后可以让皮肤又白又嫩。” “对,就是那里,那里的老板跟我是好朋友。以后你们去的话,让她送给你们贵宾卡,去消费的话可以打八折。” 小女孩哪有不爱美的,一个个都点头应下满怀期待的。 最后的压台节目是王秀秀和一群文工团的姑娘们一起完成的。 她的那首歌最适合大合唱,这样唱起来比较有气势。 能坐在下面的,除了将军,最低也是军长级别的。 以往的大阅兵表演的那些节目他们都不太感兴趣,今年倒是跟往年不一样。 特别是开始和结束的这两首歌,简直唱得太好了,听得他们热血沸腾,好像回到了年轻时候一起跟战友打仗拼搏,一起并肩作战的那些日子。 “唱歌的这个小姑娘看起来面生的很,不记得往年见过她上台,不过这歌唱的确实挺不错的。” 方燿作为六大将军之一,又是骆同阳的嫡亲下属之一,也只有他敢在这个时候肆无忌惮调侃唠嗑了。 “哈哈,老方咱们两个想到一块去了,我也觉得这小丫头挺不错的,看起来岁数也不大。也不知道有没有对象,这要是能说给我们家大孙子,你看咋样?” 说话的也是六大将军之一的罗光伟,他是后来跟的骆同阳。 “你可拉倒吧,你那大孙子长得黑不溜秋的。一点也不讨喜,这种娇滴滴的小女同志,就算喜欢要嫁的话,也肯定是我家小孙子。” 杨福也是一眼就看中王秀秀了,小姑娘长得挺不错,穿着军装更是哪哪都好看。英气飒爽! 这种的才适合娶回家当孙媳妇,看着都顺眼,还有面子。 “老杨,不是我说你,咱们都是从战场上厮杀下来的,我孙子那叫将门无犬子,壮实!你看看你那个小孙子那白的,腰杆子瘦的,跟那小姑娘都不差多少,人家那小姑娘能看上你们家的吗?” “你们都别吵了,你们家那两个都不太行,一个太黑,一个太白,只要我孙子出马,你们谁都没戏!” 陆俞得意的看了其他几个老家伙一眼。 他孙子,又高又俊,关键是争气阿! 现在已经是上京检察院的检察长,全凭他自己的本事,一点也不靠家里。 就是这么优秀,没办法,天生的,种好,哈哈………… 其他几个说不出什么反驳的话,只能对着他翻白眼“ 切,有什么了不起! 长的再好看,再有能力,那么大的岁数了,不还是光棍着,大家谁又比谁好到哪里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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