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军婚:各界大佬都认我当孙女_第四百九十四章奇怪的老头儿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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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那我就放心了,你还记得我生日宴那天,那个特别明艳跟几个外国人一起过来那个小姑娘吧,一眼就看上陆泽亚了。现在正在死缠烂打中。”
  “记得记得,那小姑娘长得挺漂亮,看起来像个呛口的小辣椒,那么热情似火的小姑娘,居然喜欢那么一个高冷的男人,这冰火相撞能出火花吗?”
  莫云朵也挺好奇的,这组合能不能成?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火焰够大,再冷的冰块也有雾化的一天,就看小姑娘坚持不坚持的住。”
  其实王秀秀内心挺看好这一对的,陆泽亚的性子太冷了,就适合找一个热情似火的,如果两个人都是那种冷冰冰的性子,那能过得到一起嘛!
  两人看过装修以后,确定没什么问题,等到药材到位就开始着手试营业的事情。
  王秀秀回到家里第一件事就是给陶顺发打电话。
  把需要的药材品种以及数量告诉他,让他尽快送货过来。
  “王同志,您放心吧,我一定给您挑选最好最上乘的药材,里面绝对不会有滥竽充数的。准备这些药材大概需要两天,后天我给您送过来怎么样?”
  “可以,到了上京以后你打电话联系我,我告诉你送到哪里。”
  挂了电话,骆向东正好下班回来。
  “刚才听妈说她做了好多菜,你只吃了几口就不吃了,怎么回事,又不舒服了吗?”
  “没有,妈整天不是鸡鸭鱼肉就是虾呀,海参,鲍鱼,那东西太腻味。我想吃一些清淡一点的,我们出去吃吧。”
  她搂着男人的胳膊撒娇。
  “好,你等我洗把脸我们出去吃。”
  骆向东换下一身军装,穿了套休闲的。
  两人一起走出门就看到董素兰端着一碗肉末蒸蛋走了过来。
  “秀秀,刚才吃饭的时候你就吃那么一点怎么能行,妈又给你做了蒸蛋,你趁热吃两口。”
  “妈有点急事,我们两个要赶紧出去一趟,这蒸蛋你拿给小哥吃吧。”
  王秀秀这句话清晰地传到了走到门口的王明海耳中。
  刚才回来的路上看到有人卖小金鱼,看着挺喜庆的,他随手买了几条想送给小妹玩,没想到正巧听到她说的话。
  王明海当即停住了脚步,蹑手蹑脚的往回走,心里止不住一抽抽。
  真是造孽呀,自从小妹怀孕以后,全家变着法的做好吃给她吃,可小妹每次要么不吃,要么最多吃个两三口。
  他就跟那垃圾桶似的,吃不完剩下的全都被塞到了他肚子里。
  怀孕了的人体重噌噌的往下掉,他这没怀孕的三个月里都胖了五六斤了。
  就连百灵都笑话他,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怀孕了呢。
  不行了,不能再吃了,再吃都要成大胖子,到时候百灵肯定嫌弃他。
  王明海越想越害怕,脚下生风比兔子跑的都快,生怕一会儿母亲端着这碗肉沫蒸蛋让他吃。
  他刚才在荣王府已经吃得很饱,实在是吃不下了。
  “这眼瞅着天都快黑透,有啥着急事吗?”
  “妈没啥事,就是我们两个要去骆家一趟。”
  王秀秀撒谎脸不红气不喘的。
  “哦,那行,你们去吧。”
  一听说要去骆家,董素兰也不好说什么。
  等到两人的背影都消失不见,她才端着那碗肉沫蒸蛋去了三儿子的房间,谁知到屋子里一看,冷清冷清的,压根就没人。
  “真是的,上赶着做好吃的给你们吃,一个个的不是有事,就是瞅不见人,也不知道都忙啥!”
  董素兰一边嘟囔着,一边端着碗又去了二儿子那里。
  好在老二在屋子里,这碗肉末蒸蛋落在了他这里。
  两人开着车子去了一家专门卖扣碗的小店。
  一个肉菜都没想吃的,王秀秀要了一份白菜炖海米和一个馒头。
  “向东你要吃什么我帮你点,我看这里的扣肉和小酥肉都挺不错的。”
  “不用了,我要一份跟你一样的吧。”
  “可你上了一天班,只吃一碗白菜,怎么能吃饱?”
  王秀秀想,难道是回家之前吃了东西。
  “你现在这么难受,什么都吃不下,只能吃这些,那我就陪你一起吃。”
  骆向东说的轻描淡写,王秀秀内心却感动得一塌糊涂。
  这男人以前说句暧昧点的话都能脸红耳赤的,现在这也太会撩了吧。
  最后她还是又点了扣肉和小酥肉。象征性的每样都吃了两三口。
  “你尝尝,真的挺好吃的。不许浪费,要吃光。”
  男人心疼她,可她也心疼自己的男人呀。
  男人就要多吃肉,吃饱了才有力气。这要是整天跟她吃白菜,那怎么能行呢?
  这两天王秀秀都不太想在家里吃,总想出去吃一点稀奇古怪的。
  中午的时候骆向东开车在上京军区文工团门口等她出来。
  早起的时候,王秀秀突然想中午喝喝豆腐脑。
  他下了班以后便马不停蹄的赶过来接人。
  刚上车,王秀秀就接到了陶顺发的电话,说是已经到了上京。
  她把会所的地址报了过去,正好开车的司机知道这个地方,说是大概半个多小时以后就能到。
  挂了电话,她又打给莫云朵,告诉她药材大概半个多小时以后到,让她在那里等着。
  “好,那我现在就过去。”
  莫云朵开车去了会所。
  骆向东开车两人找到一个很出名的路边摊,这儿的豆腐脑挺出名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阿婆和她的爱人,一个精神熠熠的老大爷,两个人一起在卖。
  现做好的吊炉芝麻烧饼,加上卤好的茶鸡蛋,再来一碗热腾腾的鸡汁豆腐脑。便宜,经济实惠,还特别特别的好吃。
  吃饱喝足,王秀秀打量四处的街景。
  摊子的旁边正好有一家书店,看起来年代颇为久远的样子,有种历史悠久的感觉。
  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老头,坐在门口的藤椅上拿着书,脑袋还晃悠悠的。
  王秀秀有些感兴趣,抬脚走了进去。
  那老头儿看书看得认真,有人走进去他也不招呼,只自顾自说了一句。
  “想看什么随便看,不要弄坏就行,想买什么自己挑过来付钱。”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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