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正要去医院看丁伟业,你有事情先忙,我大概一个多小时后回家。” 提起这个昔日的战友,骆向东心里闷闷的,希望他能挺过去。 “恩,他还没有出院吗?这都多久了,病的这么严重,过两天我陪你你一起去看他。” 王秀秀还以为人早就好了,没想到还在医院呢。 “好,他知道你要去看他,肯定高兴。” “那我到时候多做一些好吃的。” 挂了电话王秀秀走出唐章的办公室。 陶家父子心惊胆战的站在外边,等到王秀秀出来急忙上前问道。 “女同志,你没事吧?” “没事,好着呢,咱们互相留个联系电话,说不定过阵子我要找你买药材,我要的量大,但是质量要有保证。” “您放心,我们陶家祖祖辈辈好几代人都是卖药材为生,不会砸了自己招牌。” 陶顺发没想到这次居然没白来,真的让他遇到了大客户。 “正好我用药材也在常市,以后咱们合作愉快。” 送走二人,王秀秀坐在车里又开始发愁那些设备的事情,想了半天头都大了。 她把认识的所有人在脑海里转了一圈,突然想到了颜欢以及杰克,杰夫,约翰他们。 他们是来自全国各地的雇佣兵,不光可以雇佣他们做任务,还可以雇佣他们买东西呀。 就比如上次颜欢送她的那份报告,就是一个研究成功的药品,好像是治疗神经方面疾病的。 如果他发布任务让他们帮忙买一些国外的进口设备,想来也不是不可以。 王秀秀没有杰克他们的联系方式,但是有阿鹿和颜欢的。 考虑了一下,她还是先打给了颜欢。 “喂,妹子在干什么呢,有没有时间出来喝杯茶?” “我正想找你呢秀姐,咱们去七九舞厅见面聊,我现在就过去。” 不等王秀秀开口颜欢就挂了电话,其实她想约人去个茶楼谈事情,没想到这小丫头直接开口就是舞厅。 傍晚六七点钟的时候,天刚暗下去,舞厅这个时候刚开始热闹起来。 里面五颜六色的灯光,晃得人睁不开眼,劲爆的音乐更震的心跳都跟着快起来。 她有点怀疑,这,这种地方能谈事情吗? “秀姐,我在这里!” 颜欢绑着高高的马尾辫,黑色的紧身毛衣。酒红色的小皮裙配上高筒靴。又美又野又辣。吸引了不少舞厅里的男男女女,都朝着她望去。女的都是嫉妒,男的都是好色。 她自己倒是不觉得,因为她这张脸经常有人盯着她看,在国外的时候她也习以为常了。 颜欢坐的这个地方靠近角落,相对来说还算好一点。 “秀姐,你找我有什么事?” 她拿起一瓶啤酒给两个人面前的玻璃杯都倒满。 王秀秀摆了摆手。 “我身子不太舒服,我喝水就行。” 颜欢点头,随即让服务员端来一杯白开水。 “我前阵子不是说要开一个制药厂吗?可是能弄过来的进口设备都太低端了,国外进口的先进设备没有什么渠道,你在国外这么多年,有没有这方面的门路,钱不是问题,我只要最先进的机器。” 颜欢端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红唇沾染上一抹水润。 “应该是没问题的,我让人帮你联系,只是机器好买。海关那里不好往华国这边运,这个就要秀姐你自己想办法了。” “只要是能把机器设备弄过来,我就有办法。海关那里都是小意思,要从那边过来,你提前跟我说好,我找人去沟通一下。” 有倔老头在,买大炮都没人敢拦着。 两个人又闲聊了几句,毕竟是王秀秀过来求严欢办事的,事情办好以后立马走显得不太仁义。 一个人喝水,一个人喝酒,毫无违和感。 两个人都是那种长得非常招摇的大美女,穿着又时尚,就坐了这一会儿就吸引了不少人不怀好意的打量。 王秀秀根本就没在意周围是个什么情况,隔壁桌坐着她的四个保镖呢。 颜欢更是无所谓,她佣兵出身,别说三五个男人了,十个八个都不一定是她的对手。 啤酒喝多,最大的后遗症就是想上厕所,水也一样。 两个人从厕所出来,王秀秀正想着开口离开,没想到刚走到洗漱台那里,就被三个不怀好意的小混混堵在了那里。 “两位小姐,有没有兴趣出去喝一杯?我在这边这么久怎么没见过你们两个,是第一次过来吗?”biqubao.com 长发披肩的男人脸上满是轻佻的神色。 “我是不是第一次过来关你屁事,滚开,别挡着姑奶奶的路。” 严欢的脾气比王秀秀还要暴躁,伸手一推,那个搭话的小混混就被推到了后面的垃圾桶上,一屁股就坐了下去。 “你个小婊子敬酒不吃吃罚酒,居然敢推我们老大!” 其他两个人上手就要抓,被王秀秀和颜欢一人一脚踹到了一边。 “真是扫兴,本来还有点事,想跟秀姐你再说一会儿,算了,咱们回去吧。” 颜欢拍了拍手,毕竟是在华国,要低调。 “他吗的,两个死三八,打了我们刘哥就想走,今晚非弄死你们两个。” 名叫刘哥的那个人整个被卡在了铁质的圆垃圾桶里,旁边那两个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人从里面拔出来。 也不知道是酒喝多了脑子不太清醒还是怎么的,三个混混还在那里疯狂叫嚣的要弄死她们两个人。 颜欢皱了皱眉,那表情看三个人如同看粪沟里的蛆一般。 “你们三个这么菜,怎么好意思说这种大话的?是不是非要打的趴在地上起不来才能闭上那张臭嘴?” 有颜欢这个小辣椒在根本就不用王秀秀上手。 她看着一脸阴沉的颜欢仿佛看到了自己。 如果今天不是跟她一起来的,这三个人如此挑衅,王秀秀相信她的反应,应该跟严欢是一模一样的。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噗嗤一下笑了出来。 怪不得第一眼看到严欢的时候就觉得这小丫头跟她挺投缘的,原来是志趣相投脾气一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914/73406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