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军婚:各界大佬都认我当孙女_第四百六十三章把他拉下神坛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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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欢,你可真是大手笔,你上次去中东出任务,是不是去那个什么实验室,听说里面研究出来的成果有人愿意花几十万美金,有的甚至愿意花几百万美金去买。”
  “你弄到的这一份既然是成熟又完整的实验结果报告,那肯定值不少钱。你对秀秀这么好,是不是有什么企图?”
  约翰这么说也是说给王秀秀听,其实能让颜欢留在身边的肯定不是什么废纸,她这份东西如果愿意拿出来卖,少说也价值几十万美金。
  她就这么送给了只见了一次面的王秀秀,倒是让几个人觉得有些匪夷所思。
  “这东西这么值钱的吗,第一次见面你就送我这么大的礼,我倒是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虽然她这个人确实挺喜欢占便宜,但是一上来就有人给她送这么大的礼,就要想一想。m.biqubao.com
  毕竟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他们两个都是第一次见面,送点首饰,花衣服什么还算说的过去。
  一上手就是价值最少几十万美金的东西,那确实要好好考虑一下。
  颜欢的眼神有意无意的往旁边瞥了一眼,然后伸手拉住王秀秀的手,“秀姐,可以陪我去洗一下手吗?”
  她起身,两人一起出门。
  “我们两个可以去一边说一会儿悄悄话吗?”
  王秀秀点了点头,两个人出了大门,朝着一边的小路走过。
  等到确定走远,没有人会听到他们谈话,颜欢这才说道。
  “秀姐,旁边那桌穿着黑色风衣,戴着金色眼镜的那个男人跟你熟不熟,我感觉他长得很不错。长在我的审美观点上,我看上他了,我想追他。
  颜欢的皮肤很白,身高和王秀秀差不多,身材也非常好,一头长发梳了一个高高的马尾辫,整个人看起来非常的飒。
  可能是在外国待的时间比较久,整个人的性格也很开放。
  王秀秀知道她说的那个人就是陆泽亚。
  “你,你喜欢那种类型的?”
  她知道陆泽亚长的好看,没想到这么招蜂引蝶,只见一面就把人家小姑娘迷的五迷三道。
  颜欢重重的点了点头,一脸认真。
  “喜欢,怎么不喜欢!他长的又高又帅简直完美,我就喜欢他这种不说话,表情冷冷酷酷,像是高岭上的雪莲花一般。能把这种人从上面拉下来的感觉一定非常棒。”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神里带着赤裸裸的征服欲望。
  “秀姐,姐夫长的也非常帅,不过已经名草有主,我当然不会有什么非分之想。”
  看她说的认真,王秀秀也不知道自己心里是个什么感觉。
  她还是别把注意力放她男人身上,还是放陆泽亚身上吧。
  “你说的非常对,把这种人拉下神坛,确实非常有成就感,可是你们两个才第一次见面,你只是喜欢上了他的外表,属于见色起意。”
  “至于性格合不合你也不能知道,确定就为了让我牵个线就送几十万美金的东西吗?”
  王秀秀能看出来这个颜欢的性格很开朗?陆泽亚就是那种禁欲老干部的性格,
  两个人一个就像小太阳,一个就像是只可仰望而不可亵渎的高山雪莲。算是两个极端。
  “不,也不全为了他,我送秀秀姐东西,只是因为我单纯的喜欢你。我早就听阿鹿哥说过你,说你人很好的。我想跟你做朋友。”
  “至于想要打听他的消息,只不过是顺便。我只是想找机会跟他认识一下,至于追不追得到那是我的事,秀秀姐,你不必在意的。”
  “嗯,你说的对,男未婚女未嫁,既然喜欢那就可以追。至于有没有结果,那追了才知道。
  “趁着晚上吃饭,可以先认识一下。不过别怪我事先没有提醒你,陆教授的性格非常高冷,估计一次两次很难勾搭上。如果实在不行的话,你也不要太强求,这种事也是要讲究缘分的。”
  “放心吧,秀秀姐,我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人。”
  王秀秀点点头,单看性格的话,颜欢确实不是那种人,不过不排除她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她只负责介绍认识一下,其她得也是爱莫能助。
  颜欢为了追上陆泽亚那何止是死缠烂打,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两个人说完话又回到了包间继续喝。
  知道了陆泽美是陆泽亚的妹妹以后,颜欢主动跟她坐在了一起,一顿饭的功夫,两个人就成了好姐妹。
  除了颜欢的刻意讨好,两个人志趣也算相投。
  陆泽美非常羡慕颜欢这种在国外长大的,见识多,经历多,而且身体又好。
  她说的国外那些经历简直是太刺激了,每一件都是她平平淡淡的人生中不曾拥有的,特别好奇。
  两个人说到兴奋的地方,陆泽美破天荒的还喝了很小的一杯果子酒。
  那种基本上只有一点点酒精含量的酒。
  整个生日宴持续了整整一天,到了晚上九点多钟才散场。
  周启阳提议大家继续转场去舞厅玩,除了几个喜欢吃喝玩乐的官二代以外,其他人都表示要回家。
  王秀秀和骆向东一起送陆泽美,还有陆泽亚兄妹两个出了荣王府的大门。
  “明天别忘了我们约定好的事情,到时候我给你打电话,然后开车去接你。
  王秀秀对着陆泽美挥了挥手。
  “还要麻烦秀秀姐你接我,我哥说这阵子正给我找一个人呢,最好是女的会开车以后我去哪里方便,就不用麻烦别人了。”
  陆泽美一开始挺拒绝的,以后如果要跟秀秀姐一起做生意的话,那就免不得要来回跑,如果每次都要有人接的话,那确实麻烦。
  “你可以聘用我呀,我刚回国过还没有工作,我不光会开车,别看我才二十岁,我在国外十四岁就会开车了,现在已经有六年的驾龄。我不光能给你开车,还能保护你的安全。”
  颜欢觉得这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不毛遂自荐的话可惜了。
  “欢欢姐,聘用你会不会…………”
  陆泽美下意识的把她已经当成朋友,雇用来做事有点不好意思。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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