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秀打给周雪也是有原因的,老牌贵族了,在上京这么多年,在官二代圈子里那属于顶层的。 “表嫂,可算是听到你的信息了,我去上京文工团找了你两三趟,都没见到你人。你这位高权重的就是好,在文工团任职,天天不去都行。” 听起来,这话酸溜溜的。 “呵呵,我在这边又不是什么正经上班的,就是挂职而已。明天见面了咱们再好好聊一聊。以后我都有时间,什么时候找我我都在。” “那好,表嫂我能带我的那些小姐妹一起来吗?她们都可崇拜你了。” “可以啊,随便带。” 一上午的时间,王秀秀都在忙着打电话,该通知的都通知。 只等到时候他们吃过饭以后把荣王府这里给宣传出去,到时候绝对不会缺客人。 “秀秀,你石叔叔来了。” 董素兰的语气里带着一股子喜气洋洋。 两家订婚这么久,这次石大贵拖家带口的来,说不定可以提一提结婚这件事。 “妈,你等下我换个衣服,马上就出去。” 王秀秀电话也打的差不多。 石大贵既然来了,肯定是为了大哥和石金珠两个人的婚事。 临近年关结婚的也多,如果石叔叔有这个意思,不如就趁着过年前让大哥和大嫂把婚事给办了。过了年再回石家那边,再办一次。 王秀秀一边想一边换了衣服。 来到了大厅,石大贵一家三口子都在。 众人见面又是好一阵的寒暄。 “石叔叔,我这阵子忙,都忘了告诉你,你托我买的房子,我也已经买好了,也装修好了,你们现在不走的话让人买些东西立马就能住。” “那好呀,还是秀秀办事靠谱。一共花了多少钱一会儿记得告诉石叔叔,可不能往里贴钱,要不然以后叔叔都不好意思让你办事了。” 石大贵高兴,亲家一家子发达了,也没有嫌贫爱富,相反对他们还是很重视。 他就觉得,闺女嫁到他们家里准没错,以后日子也能顺心。 “咱们都是一家人,说那些见外的话干什么,我大哥和大嫂岁数也不小了,现在一进腊月都是好日子。不如让我师傅给选个良辰吉日,咱们尽快把事情给办了吧,石叔叔,婶子,爸妈你们说咋样?” 其实这话不应该由王秀秀这个小辈提出来,所以最后他询问了四个长辈们的意见。 王明源和石金珠两个人自然是羞红了脸。 “亲家你看孩子们订婚时间也不短了,岁数也都不小了,整天就这么两地分着也不好,趁着现在日子好,咱们赶紧把婚事办了。也好早早的都抱上孙子。” 王铜山一想到大儿子结婚能抱上孙子。高兴的眼睛都眯了起来。 这是件大喜事,两方都愿意,也没什么好争论的,当即就决定让叶无相给选个黄道吉日,赶紧把婚礼办了,就在上京这里办。 决定了结婚以后可把董素兰忙坏了。 这结婚要准备的东西可多了,离过年也不过就二十多天。日子选在二十几的话,也就只有二十天。 现在做被子什么的也不知道来不来得及。 中午一起热热闹闹的吃过饭,下午董素兰就拉着王秀秀出了门。 “这你大哥说结婚就结婚,咱们什么也没准备。那些东西要赶紧准备了,不然到时候失了礼数多不好。” “以前在村子里还能找你那些婶子大娘一起做被子,现在上京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这可找谁做?” 王秀秀直接把车子停在了金星园商场的门口。 “妈,只要有钱什么东西买不到?你要真想做被子,咱们去弹棉花的店告诉他们,只要是钱到位,你说几天做出来人家就能给你做出来。” “看到这商场没有,里面什么都有,国产的,进口的,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买不到的。” “走吧,咱们今天就从一楼一直到五楼,缺什么买什么。到时候直接雇用一辆货车,把买的东西运回去,以后想到什么忘记买了再继续买。十来天的时间足够了。”m.biqubao.com 王秀秀现在是有钱有底气,刚进账一千多万美金,还是保守估计,不算金条古董。 虽然在上京生活了这几个月也长了不少见识,这么大的商场,董素兰还是不由的连连惊呼。 “这商场也太大太气派了,这么多大电灯泡子全都亮着,这得费多少电呀!” 她们一村子里的全都加起来也没这么多电灯泡子。 “妈,这商场可是针对的高消费人群,就是针对有钱人的。” 董素兰一听有钱人,下意识搂了搂怀里的钱包。 “秀秀,那这里的东西肯定很贵吧。” 也不知道带过来的三千多块钱够不够,这些都是出门前公公给的。其实给了一万,太多了,她就没有都带上。 “妈你放心吧,再贵能贵到哪里去。再说了,我大哥结婚一定要办的敞亮气派,你不能不舍得花钱。还有我呢!” 董素兰直摇头。 “妈就知道你要掏钱,可是你大哥结婚,这应该是我跟你爸的事情,你爷爷也给了我好多钱,我带在三千多在身上呢,不能老是花你的钱。那算怎么回事!” 王秀秀知道她妈什么意思,于是也没跟她争论,大不了一会让服务员少说一点,她多付一点就行了,跟她说的再多也没用。 “好好好,都听你的,一会儿你来付钱行了吧。” 两个人一路逛下来只要能用的到的,全都买,不问价钱,就是这么豪横! 一个柜台接一个柜台的看,小的毛巾,水杯,暖壶,盘子,到床上用品,甚至还有手表电器这些,只要看中了,王秀秀大手一挥就是买买买。 五楼电器区。 “秀秀你看,这里的电视可真大真漂亮,还是彩色的呢!” “这冰箱可真好看,又大又气派,我还是第一次见这种东西呢。” 董素兰看着琳琅满目的电器,感觉双眼都不够用。好多东西见都没有见过,怎么用的更是不知道。 “妈,你看这个东西,这个叫洗衣机,是国外进口的,以后有脏衣服直接丢进去,它自己就会洗,冬天的时候就不会手冷长冻疮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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