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季如春的景明市能有一座占地几十亩的庄园,那真的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王秀秀想着等她挣到了大钱,一定也要在这个地方盖一个比这个还要更大的园子。 人嘛,总是要理想的。 砰砰砰!!! 几声枪响在院子里响起,她忍不住快走几步朝着前面看去。 空旷的广场里竖着一排排的靶子。阿鹿随手拿着一把仿真枪,很随意的几枪,甚至都不用正眼看就能正中靶心,那样子又酷又帅。 “好枪法。我也试一试。” 王秀秀走上前跃跃欲试的拿起另一杆枪。前世的时候她倒是玩过这种游戏,对于打枪略懂一二,但是她的枪法真的是顶多能算一般。 嘭嘭嘭!!! 将近七八发的子弹打出去也只有一发打在了靶心上,就这一发还是她胡蒙的。 王秀秀看到结果不肯认输,拿着枪仔仔细细的瞄准又开枪,靶子连个反应都没有,结果显然不尽人意。 “你这个瞄准的姿势不对,拿枪的手法也不行。” 站在一旁的阿鹿开了口。 “你这是要教我吗阿鹿哥。” 王秀秀一脸期待之色,她对这个挺感兴趣的,毕竟学会之后她身上也有保命的东西,如果能瞄准,几率会更大一点。 “你的手托着枪的这个地方,这个手扣住这里,再抬高一点,左眼瞄准射击镜,对。” 阿鹿虽然在指导她,但是他没敢上手,毕竟男女有别,他为人一向冷淡。 按照阿鹿说的,王秀秀总算是找到了一点感觉,打个七八枪也能中上两三次,可是对于这个结果她并不是很满意。 “我感觉我还是没领悟到精髓,阿鹿哥,你帮我摆好姿势。” 王秀秀基于认真学习射击,倒是没考虑太多问题,在她眼中她一直把阿鹿当成哥哥,就跟周启阳,唐朝一样的存在。心中只有敬畏之情。 阿鹿闻言微微一愣想了想,有些不自然的走上前伸出手,轻轻的碰到王秀秀的胳膊。 有了专业的指导,练习了大概两个多小时,她已经能有一半的命中率了,这个学习速度显然是非常快的。 有的人练习十天半个月未必有她领悟的快。 王秀秀放下枪,活动了下僵硬的脖子还有酸痛的两只手臂。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指导之情,没齿难忘,等我将来发大财了,一定会回报你的,阿鹿哥。” 看到王秀秀那一脸郑重的样子,平时不苟言笑的阿鹿嘴角也浮现出一抹笑。 她那些小心思弯弯绕真的是九曲十八弯,画大饼以后报答,这个以后还真是不知道要等多久。 怎么会有女孩子这样开朗调皮的,就如同那向阳而生的向日葵朝气蓬勃,单单是站在他身边,就能感受到那无边的活力。 这是阿鹿很羡慕很向往,也非常渴望拥有的一种东西,但是少年时的成长经历让他根本没办法成为这种性格的人, 所以每当他看到王秀秀,看到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语就会觉得她就像是一束光一样的存在。 “时间也差不多了,我要去谈一笔生意,你跟我一起去吗?” 王秀秀开口询问,其实她身边有君防,有没有阿鹿都无所谓,况且还有秦三爷派给的那么多人,安全问题上应该是没事的。 为了加大让周鸣信服的力度,以及能快速的收购云山制药厂,王秀秀打电话同样约了毛书。 这样做其实还有一个一箭双雕的作用,周鸣看到毛书就知道她已经有能力拿下地皮,而毛书看到周鸣也同样知道,她已经谈妥了厂子。这样能快速一起拿下。 同样的,如果她抄底抢了云山制药厂,势必会惹怒白雅珠以及骆冬那些骗子。 骆向东之所以在她身边出任务肯定是已经掌握了一部分白雅珠在华国为非作歹的证据,激怒他们,迫使他们出手,同样也能加快骆向东任务的完成。 王秀秀每走一步都有她的打算,而且一环扣一环步步为营,她坚信,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夫妻双双把家还。 王秀秀驱车来到石锦记大酒店先预定了包厢,等待着周鸣和毛书两个人的到来,周鸣是先到的,两个人客气了一番毛书也来了。 “毛副市长,您也过来了。” 周鸣的脸上有些惊讶,他突然发现有些低估了这个上京来的美女了,原来她连毛副市长都认得,那肯定也知道那块地的事情了。 “哈哈,秀秀同志相邀怎能不来呢。” 三个人接着又是一阵寒暄,王秀秀索性把事情也说破了,然后又一一给他们画了大饼。 事情进展得非常顺利,周鸣当场就拍板决定要把厂子卖给王秀秀,然后立马就能签订合同。 毛书也表示这些都不是问题,只要他们两个走个过场,到他那边签一个变更土地的使用权,这件事也就算办成了。 “为了庆祝这件事圆满成功,咱们喝一个。” 王秀秀高兴的举起杯跟两个人碰了一下,剩下的这些都简单的,她打印好了合同签字,把钱给周鸣就完事了。 “择日不如撞日,不如两位跟我一起去市办公处那边,我让秘书准备合同,如果可以咱们可以先把合同签了。” 毛书表现的对这件事情很上心。 这让王秀秀以为是邓峰把她跟唐朝的身份泄露给了毛书,才让他如此巴结她的。 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能做到副市长的人显然不是什么草包,巴结她也没有什么不对的,这样她也方便省事不少。 三人一起下了楼,王秀秀和周鸣都走向自己的车子。 “两位不如坐我的车子吧,咱们在车上讨论一下以后制药厂的发展,我作为这边主抓发展这一块,还是想听一听秀秀同志对以后的发展有什么规划没有,我到时候也好全力配合。” 这话说的没毛病,可是王秀秀看毛书的时候总感觉有一点不太对劲。巴结的有点太上赶着过头了。 她仔细看了一眼毛书的面相,发现这个人的面相中带着一丝煞气,看来是近几年才集结的,煞气聚集多了自然会有生命危险。 这种是因果关系那种,通俗讲,就是报应。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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