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招待所内,金安琪醒过来以后,看着陌生的房间,以及身上不是自己原来的衣服,沉思了三秒钟就发出一阵尖叫声。 刚才她做了一个梦,一个难以启齿的梦! 又黄黄又羞涩,只是男人为什么是那个抢她鸭子的张明辉! 深吸了几口气,她裹紧被子想要回忆起昨晚发生了什么。 突然响起一阵敲门声。 “请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吗,我是招待所的服务员。” 女服务员正好路过这里,听到鬼哭狼嚎的嚎叫,还以为咋回事,吓她一跳。 “你先进来。” 金安琪看着来人指了指自己。 “我怎么会在你们招待所?” “昨晚您喝醉了,是一个男同志把您送过来的,您吐了一身,他给您开的房间。” 金安琪脑子里乱乱的,似乎有印象又似乎没有。 地上扔着她的衣服,还能看到上面确实脏脏的。 “你能把你们的工作服卖给我一套吗?新的,我给钱。” 女服务员点了点头,很快拿过来一套新衣服。 金安琪换好衣服,问了女服务员张明辉在那个房间。于是气冲冲的杀了过去,用力一推,房门居然开了。 此时张明辉刚洗完澡,就穿了一件大裤衩子,一身肌肤又白又嫩。 他看着门口的金安琪,再想到昨晚那个离奇的春梦,他居然对这个小辣椒用强,好可怕的梦,不由得有些心虚。 “你,你,你干嘛!” 他惊慌失措双手护着胸,两条腿还夹在一起。 “你做出这么恶心的姿势干嘛,你怎么不穿衣服!” 金安琪一看到人,也想到了昨晚那个梦,她本来是想质问张明辉为什么不送她回家,为什么带她来招待所,现在倒弄的她不好意思了。biqubao.com “大姐,是你不分青红皂白踹门闯进来的,我在房间睡觉我穿什么衣服,况且你昨晚吐了我一身!” 张明辉虽然外表跟个花花公子一样,实际上也没处过对象,纯情的很,这样被人看光了他觉得有点受不了。 “那你睡觉干嘛不锁门!” 金安琪现在进去也不是,走掉也不是。 “什么锁也经不住你这样踹!” “你瞎说,我根本就没出踹,轻轻一推它就开了!” “哼,推的可真轻。” 张明辉防贼似的挪到床边,拉过被子裹在身上。 “你别想扯开话题,你为什么把我带到这里,我表嫂让你送我回家,你就是这样把我送回家的吗?!” “你昨晚醉的跟猪一样,问了半天你都不说家在哪里,我怎么送?!” 张明辉后悔死了答应莲藕精接手这个烦人精表妹。 “我不管,不送我回家就是你的不对,赶紧穿衣服现在送我回去!” 金安琪也是煮熟的鸭子——嘴硬,她转身回了自己房间收拾好脏衣服还有包。 想打电话给表嫂,嘟,响了一声她又挂掉了。 算了,打通也不知道说什么。 王秀秀听到大哥大震动了一下,想去接又挂了。 她坐在那里想了半天,回过神,最后还是决定要去。 不光去,而且还要出名,杀进总决赛,说不定还能出现在国庆典礼上。 不为别的,就为以后让大家都认识她,没有人再去把她唱的歌据为己有。她要当一个人尽皆知的大名人。 敢对她动龌龊心思还不是因为她名不见经传只是一个小人物才敢不长眼的欺负她。 王秀秀决定要在文工团里面闯出一片天,以后耳熟能详,传遍大街小巷的神作,大家都知道那是她创作的歌曲。 最好以后能封个少校,上校,大校之类的军衔,让她也感受一下当官的快乐。 王秀秀畅想着美好未来,越想越高兴,眉眼弯弯,回去精心化了个妆,又换了军装,准备去一趟上京文工团。 别说,你还真别说,这上京文工团确实看起来气派了不少,南市那个根本比不上。 而且这里人来人往,全都是洋溢着朝气的小姑娘们。 王秀秀穿了一身军装,手里还有她的军官证,自然是很顺利的就能进去。 来到里面她又问了在里面站岗的兵哥哥选拔是在哪里进行。 王秀秀到了那里一看,门口排队的人还不少。 不过很多都是一个地方文工团一起来的。 能进文工团的女孩子,那都是长得不错的,年轻又漂亮。 当她们看到刚过来的王秀秀时候,全都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当然也有极个别眼神里带着一丝不屑,打扮的这么花枝招展,也太高调了吧! “这位女同志,你长得可真漂亮。” 站在王秀秀前面的是一个圆脸女孩,虽然不是很漂亮,但是长相非常非常的甜美。 “谢谢夸奖,我今天出门特意化了妆,其实素颜也就那样。” 王秀秀难得谦虚一次。 “你化的妆看起来又不浓,肯定差别不是很大。我叫郑圆圆,女同志,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叫王秀秀,你好,郑圆圆同志,很高兴认识你。” 听到王秀秀介绍完她的名字,好几个女同志都把目光定格在她身上。 “冒昧的问一下,女同志,你是哪个军区的呀?” 站在前边的一个柳叶眉的女孩子突然跑到她跟前,满脸好奇问道。 “我是齐南军区的。” “真的是你!军中绿花,少年壮志不言愁,这两首歌是不是都是你唱的?你好,我叫李青青,是铁西军区的,上次去你们那里比赛,我因为生病所以没有去。” “ 回来以后我表姐把事情都告诉我了,哇,我终于见到本人了,你那两首歌唱的真是太好听了,上次没去感觉错过了好多好多,后悔了好几天!” 李青青激动的跟什么似的,两个小脸蛋红扑扑,一双眼睛兴奋地盯着王秀秀。 也有可能别人不知道王秀秀是谁,但是一说军中绿花和少年壮志不言愁这两首歌,所有人都沸腾了。 唱这首歌的原唱居然是这么一个漂亮的妹子。 她们在场的每个人都唱过这两首歌,而且把歌词背的都是滚瓜烂熟。 因为这首歌太好听了,不光他们文工团的人,就连部队里的所有人不说百分百,那也是百分之九十都会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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