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秀没打算把这件事告诉王家人,就是怕他们担心。 于是吃晚饭的时候,她跟董素兰闲聊,旁敲侧击问起了王秀丽的生日,果然跟那个纸条上一模一样。 “妈,我二伯母姓什么啊,我二伯是不是入赘到她们家了?” “你二伯母姓陈,叫陈静你忘了。瞎说什么,你二伯怎么可能入赘呢?要是入赘的话,你四姐肯定叫陈秀丽,就不是王秀丽了,怎么突然想起来问这个了?” “没什么,我也就是瞎胡问,这么多年我连二伯长啥样都忘记了,他也不回来给我奶养老。” 王秀秀心里更疑惑了,岑秀丽——她又为什么会姓岑呢? 叮铃铃! 外面骤然响起自行车的打铃声。 “小妹,这自行车简直是太好了。骑起来又凉快,又舒服。” 听到外边院子里响起自家二哥的话,王秀秀站起身往门外走去。 只见三个哥哥都站在院子里轮流着学骑自行车。 “这下好了,咱们家有了自行车。再加上我那一个月的工资。凑够五十块钱的彩礼钱大哥就能娶大嫂进门了。” 王明海的语气有些兴奋,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总算落下去了。 前阵子他在县城跟人打工,处处被一起干活的人刁难欺辱,那一次他们把他的饭碗扔进了厕所,他实在受不了就还了手,结果把人打成重伤。 家里辛辛苦苦攒了百十块钱,要给大哥结婚办婚礼用的,结果全都因为他打架赔给了人家。 赔不够一百块钱的话,那人扬言就报公安局让他坐牢。 被打的那个人家里有些关系,有亲戚在派出所上班。m.biqubao.com 家里人为了不让他去蹲笆篱子,所以又借了十几块钱凑够一百赔给了人家。 没有了彩礼钱不说,还欠着窟窿。本来给大哥说好的亲事人家自然是不答应了。 王明海简直是要后悔死了,吃点亏被人排挤打压又能怎么样?他要是不冲动也不至于连累大哥娶不上媳妇儿。 后来他一气之下去了黑煤矿干活,听说那里一个月干得好能挣三四十块钱,三个月就能挣到一百块钱。 他只要能挺够三个月,到时候就能给大哥娶媳妇儿了。 谁知道才干一个月小妹就找过来了。 “大哥说了亲事吗,怎么都没人告诉我。彩礼还差多少?我给补齐就是了。” 他们家中王秀秀是最小的一个,也是结婚最早的一个,要说起来,大哥已经二十四岁跟骆向东一个年纪,早就该成亲了。 王秀秀想了想,也是觉得奇怪,也不知为什么,她爸妈两口子踏实能干三个哥哥也是个个顾家。 按说多多少少也能存下点钱,不至于娶一个媳妇儿的彩礼钱都拿不出来。 可是从原主的记忆里来看,他们家总是存不了多少钱,家里就要出点事情,然后把存的钱花光。 导致到了现在家里也没有多少钱,好不容易攒够了彩礼钱娶媳妇儿,王明海又因为跟人打架,被人索赔了不少钱。 “妹妹你嫁人了,你挣的钱那是你跟妹夫的,不能就这么无底线的贴补娘家,买这自行车就够奢侈的了。” 王明源说完,其他两个哥哥也跟着附和的点点头。 妹妹再有本事再有钱,那是妹妹的,他们不能一味的让妹妹拿钱,这样在婆家会被人看不起的。 王秀秀还未开口解释,便听到了一阵急切的敲门声。 “素兰妹子在家吗?我是你二嫂呀,快开门。” 是一个大嗓门的女人。 “大哥是媒婆来了,肯定是女方那边过来催了。咱们既然已经攒够钱了,不如就把事情定下来,赶紧结婚吧,趁着妹妹也在,她回来一趟不容易。” 王明江说完就兴奋的跑过去开门。 “二婶子是你来了,快进屋。” “是明江啊,你们家三兄弟长得都排场,大高的个子又壮实。一个个的都不愁娶媳妇儿。” 二婶子夸完,哈哈哈的自己笑了起来。 既然媒婆上门,肯定是来说大哥亲事的,王秀秀也好奇,便跟着进了屋子,想要听上几嘴。 她从屋子里面拿出一瓶汽水,放到了二婶子面前。 “二婶子喝汽水。” “哎呀,这个是秀秀吧,这一年多不见,人是又瘦又漂亮,跟那天上的仙女似的,听说你嫁了大军官,现在都是军官太太了。” “放眼这三里五村,十里八乡的,哪家的闺女有你嫁的好,独一份儿,你可真是有福气。” 二婶子夸起人来,那小嘴叭叭的。不愧是这附近几个村子有名的媒婆。 “二婶子,您这嘴比那姻缘庙开了光的菩萨都灵,那简直是说什么都能成。那我就借您吉言。都说这促成姻缘是大功德,这十里八乡的那就找不到比您功德更大的人了。” “您一生做了那么多好事,以后一定是多子多福,多长寿。儿孙满堂,荣华富贵享不尽。” 这好听话谁都爱听,二婶子听完王秀秀的话又是一阵哈哈大笑。 别看这王老三平时闷闷的三脚踹不出一个屁。没想到生这个女儿却是有大福气的嫁给了军官不说,这人都变漂亮了,一张嘴能说会道,她差点都有些接不上她的话。 “我这次过来可不就是为了你大哥的姻缘,前阵子给他说了隔壁后李庄磨面粉李狗剩那家的闺女。人家说了要五十块钱的彩礼,然后四套新衣服,四条新被子,三十二条腿。” “你们家迟迟一直拿不出来,我跟你说,那姑娘长得俊着呢,两个麻花辫子又黑又亮,屁股又圆又翘,来了肯定就能生儿子。” “秀秀呀,听说你来了之后给你爹买了辆新自行车,这三里五村都传遍了。现在人家说了只要能拿出一百块钱彩礼。再买一台缝纫机,这个自行车以后也归老大。立马就能结婚。” “其他什么的都能不要求了,这次可别再出错了,抓住机会赶紧成了得了,你大哥都二十四岁了,再等下去就只能娶那带着孩子的寡妇了,你们家也不想给别人养孩子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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