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南市以后,一行人直奔星悦大酒店。 毕竟军区家属院里面也不够住,再说了家里住了人,两口子也不太方便。 高星悦听到前台打电话来说王秀秀来了,还带来许多客人,立马下了楼亲自去接待。 “妹子,你最近去哪里了,我都好久没见你来了。” 高跟鞋踩在地面发出咵哒咵哒的声响。 “有点事情去山市待了几天,星悦姐,帮我安排几间客房。” “这不都是小事情。” 把所有人都安排妥当以后,两个人才有空说会儿悄悄话。 “妹子,你这次安排过来的客人是妹夫的哥哥吗,两个人长得还真挺像的。” 她随手给二人倒了两杯茶水。 “不是,是他失散多年的亲爹。” “啥,亲爹!” 高星悦喝进嘴里的茶水差点喷出来。 于是王秀秀把这件事的前因后果简单给她说了一遍。 “我就说这男人看起来那气场就不一般,那派头一看就是大领导,原来来头这么大。放心吧妹子,咱们也不差。” 为了给妹子争面子,高星悦更是安排了酒店最高规格的宴席,还把老公王二狗也喊了过来,用的珍藏二十多年的好酒。 怎么着也得给妹子撑场子,男方家世好,咱也不差什么,不能让别人给看扁了。 王秀秀心里明白的很,也感动的很。决定以后有什么发财的好事情,一定要带上高星悦。 一顿饭吃的都挺高兴,而且高星悦也发现妹子这公公婆婆对妹子挺好,有种讨好的意思。 不禁暗暗竖起大拇指,厉害了,她妹子真是神仙放屁————不同凡响。 吃过饭以后,金容玥拉着王秀秀不放手,说有话要对她说,两个人一起去了她的房间。 “怎么了金阿姨,你看着不是挺开心的?” 王秀秀关上门,打开灯,她就不明白了,现在骆正丰天天陪着她,多好,还愁眉苦脸个什么劲儿。 “秀秀,我们这样一声不吭的离开,正丰他爸肯定会生气,也不知道对正丰的工作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王秀秀叹了口气,她操心的还真多。 “骆叔叔现在是休假期间,他爱去哪里去哪里,能有什么影响,再说了,他高不高兴关你什么事,你只要记住你自己高兴就行。” “你放心吧,他绝对比你还看重他儿子的仕途,就算有什么事他也会兜底的,你就别瞎操心了。” 王她忍不住在心里吐槽,这金容玥还真是一个恋爱脑,一味的就知道心疼男人。 给男人花钱倒霉一辈子,心疼男人倒霉三辈子,这么浅显易懂的道理都不知道。 “哦,我知道了。我就是怕我会连累到他,害了他一辈子。” 金容玥现在整个人是患得患失。 “不会的,那倔老头子那么厉害,这点小事应该是能摆平的。你现在要做的就是跟骆叔叔好好的谈恋爱。享受二人世界。人呢总是要自私一点,你不要总是得一味委曲求全。” “你要想的是你要跟骆叔叔走进婚姻的殿堂,至于其他的事情,那倔老头他自己会想办法解决的,到时候岂不是皆大欢喜。” 王秀秀说着说着,只觉得腿间一热。妈的,真是这恋爱脑婆婆给她气的大姨妈都出来了。 “那个,那个你这里有没有卫生纸,我好像来…………” 只是一个眼神,金容玥就懂了。 你等等,我去给你拿卫生棉。 她快走两步打开行李箱,从里面拿出一包东西递给了王秀秀。 “这个是我在国外用的卫生棉,咱们国内现在卖的还非常少,只有友谊商店有,这个东西比卫生纸好用多了。” 王秀秀接过以后有点惊喜,国外都有这这东西了。 “你都给我,你不要用吗?” “我刚刚才过去,再来还要一个月你先用。” 王秀秀也不客气,拿着卫生棉去了洗手间。 看来这便宜婆婆月经还很正常,那生孩子就没问题,再配上唐爷爷的促孕药,算算日子,再过十几天应该就是最佳日期。 她掰着指头数了数,算计着到哪天给他们两个下药合适。 哎,真是操碎了心,王秀秀也是佩服两个人,儿子都生了一个了,住酒店居然还开两个房间。m.biqubao.com 这都算是中年人了,分开二十多年难道都没有一点的生理需求吗? 还有那个药想办法必须督促两个人每天都要吃,要不然,岂不是功亏一篑。 出了洗手间,王秀秀开始关心起金容玥的伤。 “金阿姨,的伤好的怎么样了?” “已经全好了,只是脖子里留了一条淡淡的疤。现在正在用去疤痕的药,完全恢复的话,应该要到半年以后了。” “嗯,这个回复比较慢,你那天流了不少血,唐爷爷给你配的补气血的药,你可记得要天天吃。那天向东还问唐爷爷你的病情怎么样呢,看来他也是关心你的。” “这药就是他找唐爷爷配的,还有骆叔叔的药。也是他开的口,但是他脸皮薄不好意思说,你知道就行。” “嗯,知道放心吧,我一定天天按时吃药。” 金容玥被突如其来的喜悦冲昏了大脑,原来两个人的药是儿子亲自求来的,那可是一片孝心,一定得天天吃,不能辜负了。 王秀秀和骆向东两口子走了以后,她便迫不及待把这件事告诉了骆正丰。 “儿子关心特别求来的药,当然要天天吃。” 骆正丰虽然没喜于形色,但是心里也是乐开了花。 不得不夸王秀秀这招儿确实高明,两个人吃药一个比一个积极。 在星悦大酒店待到半夜,两个人才开车回到了军区家属院。 洗过澡以后,王秀秀就睡了。大姨妈来了啥事儿也干不成,不睡觉还能干嘛! 破天荒的,这次来大姨妈居然没有肚子疼。 王秀秀回来以后每天都忙得脚不着地,跟军嫂还有文工团的小姑娘们一起唱歌排练节目,下午抽空了还要教部队那些军人们唱歌儿。 也就二天的工夫,部队的所有人都会唱这首歌了,走到哪里都能听到有人唱,上到师长,下到扫地,喂猪种菜的,一个都没落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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