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大老远的从上京跑过来发什么神经,你什么时候有孙女的没睡醒吧!” 彭万里嗤之以鼻,要说孙女他才有呢,刚刚认下的还热乎着呢。 “切,我什么时候有孙女还要给你报备吗?我乖孙女可厉害了!人又漂亮又聪明,做饭还好吃,又孝顺又体贴。” 唐章白了他一眼,傲娇的一边数着孙女的好处一边朝着王秀秀走过去。 “乖孙女,可想死爷爷了,爷爷做梦都想着你呢。这都瘦成什么样了!” 唐章高兴的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他有一个多月没看见乖孙女了。 本来想着把骆向东那小子弄到上京去,乖孙女自然也会跟着一起过去。 谁知道两个都是不开窍的,那小子还算有本事,居然进了安全特别行动组当组长,就是脑瓜子不灵光,死守着南市就是不肯去上京呆着,急死个人了。 “唐爷爷,我也想你呢。我就是说过几天有空去上京看你呢,没想到你先过来看我了。” 看到唐章王秀秀是发自内心的高兴,这是来到这个世界以后,除了骆向东以外,第一个对她特别好,特别好的爷爷。 什么情况? 彭万里脑子有点乱,自己刚认的孙女居然还是老唐的孙女。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老唐你是老眼昏花了吧?谁不知道你家三个儿子生了六个孙子,哪有什么孙女,这是我孙女刚认的,你别横插一脚!” 彭万里跟护小鸡崽子一样把王秀秀护在身后。 “别跟我在这胡扯,这孙女早就是我的了,你懂不懂什么叫先来后到?” 唐章伸手就要去扒拉他。 “别跟我整那没用的,我就知道这是我孙女。” 彭万里坚定不移,就是不肯动一下。 两个人加起来都快一百五岁了,在上京都是大佬级别的人物,在这里为了争一个孙女,吵得不可开交。 见过争衣服,争东西,争地盘,还没见过争孙女的。 两个人争论了十几分钟也没争出个所以然来。 眼看着天都黑了,王秀秀一整天下下来除了接客还是接客,只顾着迎来送往,刚刚就喝了一盅鸡汤,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这个问题有什么好争论的,你是唐爷爷,你是彭爷爷,这不就完美解决了。该吃饭了,到饭点儿了,你们两个真的想要争论出个结果,要不然咱们先吃饭,吃饱了再说。” “乖孙女饿了啊,那咱们先去吃饭。” 唐章拉上王秀秀就要走。 “爷爷带你跟奶奶去吃好吃的。” 彭万里也不甘示弱拉着另一只手,这老唐真是会捣乱,耽误他跟孙女培养感情。 “大家一起去啊。” 她也是服了,这都要争个先后。一群人热热闹闹,开开心心的去吃个饭多好。 许爱兰上前想要拉闺女一起过去,认认真真的跟王秀秀道个歉,如果她做得真的很过分,该处罚的也要处罚。 林清然不理解她妈的良苦用心,只觉得被这一幕深深刺痛了内心。 凭什么,凭什么她一个乡下的土丫头能得到彭爷爷,和唐爷爷两个人的宠爱,一个个的都把她放在心尖上。 就联骆向东这么优秀的男人也娶了她! 王秀秀如果愿意把那首歌卖给她,现在这么耀眼的就是她,这个女人怎么这么讨厌,自私,无耻,她怎么不去死! “想去你自己去吧,我才不去!” 林清然崩溃了,她对着许爱兰大吼大叫,说着便转身跑了出去。 “清然。” 许爱兰回头看了彭万里一眼,见他摆了摆手,赶忙追了过去。 林俊英肯定不会留在这里自取其辱,自然也跟着追了出去。 李浩觉得自己也没什么待在这里的必要了,撒丫子也跑了。 走了更好,也没人愿意跟她一起吃饭。 现在好了,讨人厌的,惹人烦的全都走了,剩下的人开开心心去了国营大饭店。 吃饭的时候大家都高兴的不得了,就是两个爷爷争着给王秀秀夹菜,让她差点吃撑了。 这顿饭一直吃到了将近九点才结束。 从楼梯里出来,王秀秀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踉踉跄跄进了女洗手间。 她有些好奇,便跟着走了进去。 压抑的哭声断断续续的夹杂着水龙头流水的声音,在空旷的女洗手间里显得格外渗人。 王秀秀慢慢的走到洗手台前,眼前水龙头哗哗哗的冲洗着白嫩的胳膊,上面赫然有几烟头烫伤的圆形伤疤,像是刚烫上去的,红肿一片还带着血丝。 她透过镜子一看,这不是黄莺嘛。 “哟,这玩的挺嗨呀,白白嫩嫩的胳膊烫了这么多烟疤,你这爱好口味挺独特的。” 她双手环胸,饶有兴趣看着脸色苍白的人儿。 良久。 “少在这里幸灾乐祸,你不会看不出来赵廷那个变态对你有兴趣吧?总有一天你会落得跟我这么一个下场,迟早的事情。” 黄莺怒视着王秀秀,眼中充满愤怒。她抬手关上水龙头,顾不得胳膊上的疤痕把袖子放了下去,遮盖起来。 “你用不着对我发这么大的火,我能不能落在他手里,还要看他有没有这个本事。反倒是你落在他手里完全是咎由自取吧。” “你要是不贪图他的钱财,不贪图他能给你的荣华富贵,你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除了在胳膊上烫烟疤,他应该还有更变态的手段,就是不知道你能不能撑到看到我倒霉那一天,还是想想办法救救你自己吧。” 要不是黄莺这个女人还有利用价值,王秀秀才懒得跟这种人在这里废话。 “你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凭什么在这里乱说!救救自己,我要是能救自己早就跑了,你根本想象不到赵廷他有多大的势力。” 黄莺被说到了痛处,眼中浮现出一抹绝望,她承认当初她是被赵廷的外表以及多金迷惑了双眼。 从第一次的殴打到最后的虐待,再到后来肆意的侮辱,折磨已经成了家常便饭。他想过反抗,也想过逃跑,可是没用的。 她们一家全都在赵廷家的公司讨生活,而且就算是她把真相说出来也不会有人信。 “开什么玩笑,一个小小的服装厂老板而已,能有多大的权力?别跟个井底之蛙似的,就单单说这国营大饭店,他赵廷在有钱也上不了最高层。” “能在最高层吃饭的,那才是真正的有权力,随便拉出来一个人捏死赵廷就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 王秀秀的这番话倒是让黄莺茅塞顿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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