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存志听着王秀秀画的那些大饼已经逐渐迷失在了里面。 “呵呵,不过是些小事,再说了,这校服给谁做都是做,你们这么有爱心的厂子,质量什么的我对你们那是一百个的放心。” “张校长,过几天就是服装厂的开业典礼,届时市长,副市长,师长,各个单位的领导都会前来,我诚挚的邀请您一起参加,务必赏光。” “这,这么重要的场合,我去不合适吧?” 听到有这么多的大领导去,张存志突然有点很紧张,这得多大排面啊! “怎么不合适,您代表着咱们南市的教育界,孩子是祖国未来的花朵,我还想请您在学校里选出几个有代表的学生,到时候可以让他们给富有爱心的企业,领导们送花,也让孩子们见一见世面,锻炼一下。。” 孩子们有这么好的成长机会,张存志那是一百个愿意呀。 人家不去找二中,四中,六中,八中的就来找他们一中,他肯定要给这个面子呀。 这说明什么,说明人家觉得他一中的这个校长是最优秀的,张存志开启了自我安慰。 “好好好,既然王同志对我们南市一中抱有这么大的期望,我也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一定办好这件事。” 他这会儿激动坏了,要不是条件不允许,他真想拿个大喇叭广播一下。 “张校长,还有件事情想要咨询一下您,不知道想要来咱们一中上学的话需要考多少分?现在还能进行补考考试吗?我家妹妹学习挺不错的,最近从乡下过来了,今天正好借机问您一下。” “可以啊,再过一周正好有一个统一的补考考试,只要是分数达标的话都可以过来上学。” 别说是正好碰上考试了,就算是没有,单独补考考试张志存也是愿意给安排的。 “那就太谢谢您了张校长,我到时候一定带着我妹妹准时来考试。” 王秀秀之所以来一中的目的也是因为一中是南市最好的一个高中,以退为进捐运动服,正好拉一下做校服这笔订单,同时顺便把骆向芳的事情给办一下。 到时候一中的学生穿着运动服,在南市电视台上出现。根本不用她再去一个个找别的学校,他们也会过来找她的。 忙了一天回到家中又渴又热,王秀秀一进门就看到骆向芳正在打扫卫生,屋子里打扫的一尘不染,干干净净。 “嫂子你回来了,妈刚才看到有人在街上卖西瓜就给你买了一个,我现在就去给你切。” 骆向方低着头,有些局促不安的跑向厨房,不一会儿就拿着两块西瓜来到王秀秀面前。 “嫂子吃西瓜。” 小姑娘的紧张都写在脸上。 她只接过其中一块。 “正好咱们两个一人一块。” “嫂子你吃吧,这两块都是你的。” 可能是因为紧张,骆向芳抿了抿唇。 “我一个人又吃不完,赶紧吃吧,明天我带你出去买两套衣服,过几天就是一中的考试,考试合格了才能上一中,这几天你在家里抓紧复习一下不要再打扫卫生了,这些活儿留给你哥干就行。” 一中?! 嫂子说她能去参加一中的考试。 骆向芳愣了半天,才确定自己能够参加一中的考试,忍不住激动的声音颤抖说道。 “谢谢嫂子。” “好了,赶紧吃西瓜吧,咱们家以后都是人人平等的。没有什么东西是谁能吃谁不能吃的。” 王秀秀也不觉得一时间就能把她的思想改变过来,毕竟这个时代的农村大多数家庭都重男轻女。 能让女孩子上学的已经是极少数了,养成这个性格的女孩子实在是太多了。 骆向芳乖巧的点了点头,拿着西瓜小口小口吃了起来。 到了晚上吃过饭,王秀秀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所有人。 一家子都挺为骆向芳高兴的,一个个都纷纷嘱咐她这几天好好复习一下。 “向芳,你嫂子好不容易给你争取到的机会,可不能浪费了。” 申惠兰殷勤的一遍一遍嘱咐。 “我知道了妈。” 骆向芳也在心里暗暗下决心,绝对不能辜负嫂子的一片真心。 隔天王秀秀就带着她去了服装店,让她自己挑两套合身的衣服。毕竟天天穿着打补丁的衣服也不是那么回事,反正这钱有骆向南出也不用她出。 两个人走到店门口的时候,店门前正好停了一辆红色的跑车,来来往往的人没有一个不回头多看两眼的。 毕竟这么拉风的车,整个南市也没几辆,五个手指头都能数的过来。王秀秀看到车子的第一眼就想到了周启阳,不过这个车子没有他那个高级。 两人走进店里面正好有一男一女正在买衣服。 女的打扮时髦,一口气挑了五六件,乔慧慧拿着裙子跟在后面。 她一脸讨好的转身询问坐在沙发上的男人。 “廷哥,这几件好不好看,没想到南市还有这么洋气的服装店。” 男人大长腿交叠坐在沙发上,一副慵懒的样子,手中拿着一个游戏机,听到女人说话眼中带着些许不耐烦。 “什么好看不好看不都那样吗,喜欢买就成。” 王秀秀只瞟了二人一眼,便带着骆向芳到里面去选衣服。 “秀姐您来了。” “秀姐。” “秀姐。” “秀姐。” 店里的四个人纷纷朝着她打招呼。 “圆圆你带她去选两套简单大方一点的衣服,还有内衣也拿两套。” “好的,秀姐。” 她有好久没到店里来了,看着屋子里整洁干净不由得露出满意的神色,这衣服的颜色搭配什么的还挺好,看来乔慧慧真的很有天赋。 这个店交给她们几个打理也放心了。 王秀秀专心致志地观察着店铺,殊不知一道满是侵略的眼神黏在了她身上。 赵廷放下手中的游戏机,站在了王秀秀对面,一双好看的桃花眼泛着多情的目光。 “你是这个店的老板?” 只一眼,她就能看出这是个花花公子,绝世大渣男,沾边儿都能惹一身骚那种。 语气疏离的回到。 “怎么有什么事情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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