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军婚:各界大佬都认我当孙女_第一百二十六章三舅姥爷,是你先不讲武德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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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你放心,不过看大门肯定是不会再让他看大门了,以后厂子里准备成建一个锅炉房,让他去看着锅炉房也行。”
  “这锅炉房不用烧火统一用电加热的,只需要有个人在那里看着就行,比看大门还要简单。”
  “谢谢大老板,你真是人美又心善,我替我三舅姥爷谢谢你。”
  汪志心里也算放下一块大石头。
  “行了,咱们这关系说这个不见外了吗,你三舅姥爷这么大岁数了,就没有儿女吗?”
  这才是王秀秀叫汪志来的最主要的目的,看起来确像是随意一问。
  “这个具体的话我也不太清楚。当初我爸在港城做生意发了财,我跟我妈被接了过去在那边念了大学,后来我大学毕业以后,我家的公司就倒闭了,我爸也死了,我们从市区豪宅搬到了郊区的一栋二层小楼。”
  “那天我妈出去买菜回来,就把三舅姥爷带了回去,说她是在路边遇到的,一问之下居然跟我妈是一个村子,还是一个宗族的,按照辈分我妈要叫他三叔。”
  “后来我妈生病去世,就剩下我跟三舅姥爷,家里的情况就更差了。我跟着以前认识的那些富二代朋友,不学无术,迷上了赌博。把我爸妈剩给我仅有的家产都败光了。”
  “还记得那次他们带我去港城最大的赌场赌博,我把住的那套房子输了不说,又欠了好几十万的外债,是三舅姥爷找到我。狠狠的打了一巴掌,打醒了我。”
  “说来也奇怪,最后开那一把是三舅姥爷替我开的,不仅把输的都还上了,还赢了十万块钱。我把房子卖了带着钱和三舅姥爷准备回老家南市,在火车上遇到了我现在的爱人黄欣,三舅姥爷现在是我最亲的人了。”
  在汪志心里,除了爱人,三舅姥爷才是他唯一的亲人。
  “哦,原来是这样呀,这样算来这三舅老爷还是你的救命恩人呢,那可得好好的对待。你放心吧,只要厂子在一天,三舅姥爷在这里谁都赶不走。”
  王秀秀听了汪志的话,终于找到了关键所在。结合中午三舅姥爷赢钱。她猜测,这老顽童肯定是一个千术高手。
  为了验证她的猜想,送走了汪志,王秀秀去供销社买了一副扑克牌又去找三舅姥爷了。
  大门口不远处的树荫下,三舅姥爷躺在摇椅上一手拿着蒲扇,一手拿着水壶,旁边还放着正在唱戏的收录机。
  这就还挺会享受。
  “三舅姥爷,你一个人在这里听戏不无聊吗?”
  “看大门是我的责任,我不看大门,你看大门呀!”
  盛千鸿瞄了她一眼又躺了回去。得了,这老顽童又开始了。
  “现在又没人看什么大门,咱俩打会儿牌呗,在这里无聊死了。”
  说着王秀秀从口袋里掏出那副新买的纸牌还有一二十张一元的新钱。
  满脸上都写着我人傻钱多巨好骗!
  “这反正闲着也是闲着,那我们玩会儿。”
  盛千鸿看到钱,眼前一亮,从摇椅上站起来,指了指树底下那几块大石头。
  “走,我们坐那里打牌去。”
  王秀秀跟在他身后翻了个白眼,就知道这老顽童是装的耳聋。
  她找了块干净的石头坐下,打开那副新买的纸牌,开始笨拙地洗牌。
  前世她三叔对于赌术颇有研究,也算是个高手吧,她多多少少也学了一些。
  等会儿打牌的时候就看这老顽童会不会在牌上做标记了。
  一开始老顽童还挺谨慎,并没有什么举动,三局过后,王秀秀就发现牌的背面或者边沿都有指甲划过的痕迹,这是在做记号。
  她不动声色的一直在观察,六局过后,每张牌上面几乎都有做上的记号。
  在盛千鸿的控制下,王秀秀一直保持着赢少输多的一个状态,现在她已经能感觉到了。
  王秀秀装作有些不耐烦的嘟囔了一句。
  “怎么感觉你比我赢得多呢,三舅老爷,你不会是出老千了吧?”
  “该你出了,怎么能是该我出呢,你到底会不会打牌?”
  就算是听到出老千这三个字,盛千鸿神色也没有一丝变化,继续装他的耳背。
  王秀秀有点不服气,按照自己的方法也开始在牌面上做记号。
  只是她做过的记号,等到下一局的时候就会不见了,而且就算有,跟她做的也不符合。
  王秀秀反复试了无数次,每次的结果都一样。
  前世三叔还说过她对于这个有天赋,学的也不差,都可以媲美专业选手了。
  没想到今天居然栽到了老顽童手里,还这么惨,毫无还手之力!
  王秀秀眼珠子一转,哼,你抹我的记号,我也抹你的记号。
  来吧,互相伤害啊!
  又过了几局,她才认识到自己真的是有点技不如人,她的记号被破坏的乱七八糟。
  纵使她也打乱了老顽童做的记号,可是他依然能够记住所有的牌。
  刚刚在供销社换的那二十元钱的零钱,不过二个多小时时间全都输给了老顽童。
  到了最后她出千了,也没有能赢一次。
  王秀秀不仅有点气急败坏!
  “喂,三舅姥爷,你这也太不地道了吧。把把出千,为了二十块钱你至不至于!”
  老顽童慢条斯理的把牌整理好,气定神闲的说道。
  “我看一个月大门才十几块钱,二十块钱怎么就不至于了。你自己技不如人,说的就跟你多清高一样!”
  盛千鸿心中得意,还当着王秀秀的面把那一把一元钱一张一张地数清楚,细心卷起来又放到了那个蓝色的旧手绢里面。
  “三舅姥爷,是你先不讲武德!”
  王秀秀可是一开始很老实没有做手脚。
  “你说什么,天热怎么活,天热还能怎么活?多喝水,少生气就不热了。”
  “你又开始装耳聋!”
  王秀秀把一只脚踩在大石头上,挡住了盛千鸿的去路。
  “什么你说脸发红,天这么热肯定是晒的呗,找个地方去歇会儿吧。”
  盛千鸿还是面不改色,老神在在的样子。王秀秀说一句,他打岔一句,拿起蒲扇悠哉悠哉的摇了起来。
  王秀秀就知道这个行不通,于是改了套路。
  “三舅姥爷,你的千术这么高明,在这里看大门,这不是可惜了。你是不是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才在这里隐姓埋名的。”
  “我猜一猜,是赢钱太多了怕仇家追杀,还是以前太高调了被公家盯上了?”
  王秀秀一边说,一边观察着盛千鸿的反应,当她提到公家的时候,她明显能感觉到老顽童的眼神有那么一丝的不对劲,但是很快就消失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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