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姐你怎么这么客气,提钱干什么,咱们不都是好姐妹吗?我开了一个小服装店,做些衣服,本就是便于咱们自己姐妹穿。” “等过两天开业的时候,曹姐你多带几个人去给我捧捧场,我就喜欢大家都穿我做的衣服。” “我这里还支持高端的私人定制,但是这些只限于关系好的姐妹。只有携带vip金卡卡的才接受定制。” “这vip金卡是什么?” 曹文琴对这个挺感兴趣的。 “就是一张卡片,拿着卡片到店里买衣服,不光打折还有赠送,还能根据身材定制衣服。曹姐等开业那两天我多送您几张,您看有什么关系好的亲朋好友都可以送上一张。” 能让曹文琴送卡的肯定是她看得上的人。 “哎呀妹子,这怎么好意思,白穿你做的衣服,你这布料也要花钱不是。” “曹姐,这好姐妹之间,哪里用金钱计较那么多,你要给我钱咱们之间的姐妹情这不就成利益了。” “您过生日我亲手做个衣服,虽然不值钱也是一片心意,等我服装店开业,您拉着好姐妹来给我捧场,也是心意,咱们都是交心的谈钱那不是俗气了。” 曹文琴能当主任,自然也不是个蠢的。这个王秀秀也没求她办什么难办的事,只是想给自己的小店拉个生意,这也没什么不妥。 再说了,大家平时不都得买衣服,有什么好的服装店一起分享,这也是很正常的。就算王秀秀不提,别人问她哪里买的衣服她也会推荐。 这么一想,这小妹真的没有图什么。 “那行,咱们姐妹交心。等到时候我一定拉着我那些好姐妹们都去给你捧场。你做的衣服漂亮,整个南市都找不到。” 曹文琴想通了,对王秀秀的态度都是一个大转变。 “最主要的还是曹姐你有气质,平平无奇的衣服穿在你身上好看又贵气。” “姐,我再给你梳个发型,化个淡妆,保证一会儿你那些老朋友看见您都会大吃一惊。” ”妹子,你还会盘头化妆,真是太有能力了,年纪轻轻什么都会。” 也就几个小时的时间,曹文琴就彻底的被王秀秀那张嘴给征服了。 当然了,最看重的还是她的手艺,经过她这么一打扮,让曹琴整个人看起来年轻了十多岁。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怎么看都看不够,我滴个娘咧,年轻的时候都没这么美过! “妹子,一会儿我生日宴会你必须一起去,你这么好的手艺我的好好给我那些姐妹们推荐一下。” 曹文琴极力邀请王秀秀参加她的生日宴会,就连进宴会厅的时候都是拉着她的手。 跟在一旁的高星悦都忍不暗暗对这个干妹子竖起大拇指。 这个妹子的交际能力真的是不得不服! 三人进了牡丹厅,屋子里清一色的全是女人,四五十岁的居多。 大都是气质优雅,一看不是自身有能力就是男人有能力。要不然也不可能来参加副市长爱人的生日宴。 “哎呀,文琴,怎么突然几天不见变瘦又变好看了。” “是呀,曹姐。怎么瘦了这么多?” “这妆化的可真漂亮,曹姐不会是去上京专门找了化妆师过来吧?” “就是,就是。” 众人七嘴八舌的围着曹文琴夸赞。让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哪有你们说的这么夸张呀,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妹子。做服装设计的,我今天穿着衣服就是她给做的,还有我这发型妆容都是她给我弄的。” 众人这才转头去打量王秀秀,心中忍不住惊叹,这小姑娘长得真漂亮,还这么有本事。 于是都纷纷上前跟她说话。 王秀秀自然能从她们眼中看出她们心中所想,没办法。本仙女就是这么有能力,明明能靠颜值吃饭,却要靠自己的才华。 她一一回应之后站在一旁,只是在适当的时候插上一句话,绝对不会让人感觉到喧宾夺主,甚至厌烦。 生日宴会进行的很顺利,大多数人也都注意到了王秀秀。 有的还特意过来跟她搭话,问她服装店什么时候开业,在哪里到时候一定会去的的。 众人聊得正开心。宴会大厅的大门被推开了,随后一位穿着红裙的娇小中年妇女走了进来。 她皮肤有些暗黄,偏偏涂了个大红唇,还穿了一身红裙子,看起来有些好笑。 “文琴,听说你在这里举办生日宴,我在隔壁吃饭,于是就想着过来跟你道个喜,不会唐突了吧?!” 话虽这么说,可女人一点也不客气,大摇大摆,就跟她是女主人似的。 曹文琴脸上的笑容立马就僵住了,眼中闪过一抹厌恶。 “怎么会,欢迎还来不及呢。” 女人扭着腰,极具张扬的走到曹文琴面前。 “说真的,我可真羡慕你。白白胖胖的一看就有福气,不像我这么多年,怎么吃也吃不胖。” 曹文琴最讨厌别人说她胖,但是这种场合也不好发作,脸色憋的那是相当难看。 王秀秀把这一切都看在眼中,拉着高星悦低声问道。 “悦姐这个女人是做什么的,说话可真够尖酸刻薄的。” “这个女人是金市规划局局长的爱人张玉凤,不过是个二婚,她当初跟局长勾勾搭搭,原配病死了这才上位的。她这次来咱们南市八成也是为了纺织厂那个厂子。” “她难道就是你说的那个做食品的老板?” 高星悦摇了摇头。 “那个做食品的老板听说是她一个远房表弟,两个人是合伙做生意。” 王秀秀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名叫张玉凤的女人一番,妈的,原来是来抢生意的! 一个金市规划局局长的爱人而已。来到南市混饭吃,居然还敢跟副市长的爱人呛声,还下人家面子。 这脑子莫不是有什么大病吧? 张玉凤看到曹文琴旁边的王秀秀眼中带着鄙夷,撇了撇嘴角。 长了一张狐狸精的脸,穿的骚里骚气,曹文琴真是丢份儿,什么样的女人都能玩一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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