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秀换了一套舒服的衣服,又把头扎成一个丸子头。” “走吧走吧,我们现在就去。” 喝过酒以后,她总觉得身上燥热燥热的,就是想释放出来。 骆向东无奈只好带着她,两个人半夜来到部队的训练室。 训练室又大又空旷,白色的灯光更显冷清,地上有一块块的军绿色的海绵垫子。 王秀秀先是活动了一下身体,随后便脱了鞋站在垫子上,摆了一个双手握拳的姿势。 “快来快来,让你见识一下我的厉害。” 王秀秀前世学过十好几年的散打,觉得自己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就算打不过自家男人,应该也会让他刮目相看。 这点她真是有些不知天高地厚了,骆向东在整个军区部队里那都是顶尖的存在,她那一点花拳绣腿,在他眼里根本就不够看。 他也脱下鞋子走上海绵垫,看向王秀秀的眼中满是纵容。 “开始吧,用尽你所有的力气攻击我。” 王秀秀昂着下巴,犹如一只亢奋的小母鸡。 “放心吧,我可不会因为你是我男人就对你手下留情,你也不许让着我,把你所有的力气都用在我身上吧。” 说完王秀秀就感觉有点不对味儿,这话怎么感觉有点黄黄哒………… 算了,不能想,一想她就容易开车。 王秀秀摆好防守姿势,抬脚就朝着骆向东踢了过去。 别说,这几下子还挺唬人,就是速度越来越慢。 要不是骆向东让着她,她可能在他手底下连三招都走不过去。 砰的一下,王秀秀只觉得腿弯一软,整个人就躺在了海绵垫子上,脑子里也是一片头晕目眩。 她深吸了几口气有些不服气的说道。 “再来,这次我没发挥好,是我大意了。” 骆向东轻笑,伸手把人从垫子上拉起来,语气带着几分宠溺。 “这次跟你打我用一只手。” “这话让你说的,你看不起谁呢?有本事你也用一只脚。” 还以为她多有骨气呢。 “好,那我只用一只手一只脚。” 反正也是领着他媳妇儿玩,就算是只用一只手不用脚,王秀秀也不是他的对手。 “开始吧,别说我欺负你,不许用右手右脚,用了算你输。” 王秀秀向来脸皮厚,也不觉什么叫丢脸。 就算是只用了一只手一只脚,骆向东放水放的比黄河开闸都大,王秀秀还是没在他手中撑过十招。 一次又一次被打败,王秀秀知道她跟自己家男人差距太大了。 “行了行了不打了,看在你身受重伤的份上,我就让你一回。赶紧教我一点有用的。” 王秀秀是那种输了也死不承认的主儿,那口气好像次次都是她赢了一样。 既然手上打不过,还不能嘴上占些便宜了。 骆向东教的很认真,一招一式都讲解得非常清楚。都是一些能够一招制敌的招式。 好在王秀秀听得认真,学得也快,两人演练了几遍,她就已经学了个七七八八,只是女人的体力终究是弱项。 “其实最有效的招式还是攻击男人的裆部,最好是全力一击,能瞬间让人丧失战斗力。” 骆向东说的同时,王秀秀的眼神,便落在了他的腿上。 可能是察觉自己的目光太过露骨,于是她转过身开始用穿鞋子来掩饰这份尴尬。 她自然不会拿骆向东来做实验,这可关乎到以后半辈子的幸福生活,可不能胡来。 两个人走出训练室的时候,已经是夜半时分,凉风徐徐吹的人非常舒服。 骆向东主动伸出手拉住王秀秀的手,两个温热的手掌碰在一起,都有一股酥酥麻麻的感觉。 走到家门口开锁的时候,他还是舍不得松开。 两个人轮流洗过澡躺在床上,还是没有一点睡意。 王秀秀想的是能看不能吃。 骆向东想的是想吃不敢吃。 就这样,两颗躁动的心都在蠢蠢欲动。 可能是酒劲上来了,王秀秀率先昏昏沉沉就睡了过去,再次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挂的老高。 穿好衣服出了卧室门,做好的早餐已经摆在桌子上,骆向东也已经收拾好了行李。 “醒了,赶紧洗漱吃饭吧,我正好有东西要给你。” “什么东西?” 王秀秀好奇的问道。 骆向东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喷雾瓶,还有一只大号钢笔。 “这个是防狼喷雾,遇到危险你就对着他的眼睛喷,这个看似是一只钢笔,从后面打开的话是一个匕首,非常锋利,给你留在身边防身用。” 王秀秀接过来钢笔仔细的看了一下,确实是看不出什么破绽,打开前面是正常的钢笔,如果从后面打开的话是一个非常锋利的小刀。 她有些惊奇的问道。 “你从哪里弄来的?” “昨天买来的。” 骆向东没有细说从哪里买来的,只殷勤叮嘱她要怎么用。 两人刚吃过饭,周达福就登门了。 他本来想着损失了一个帝王绿扳指,怎么也要多吃几顿饭捞一捞,谁知道今天早上还来晚了,人家已经吃过饭了。 没捞上,你说气人不! “周爷爷,你怎么来这么早?” “这不是孙女婿今天要走吗。我过来送一送。” 他可不会承认自己是来蹭早饭的,打死都不能承认。 “周爷爷,秀秀就拜托您帮忙照顾了。她的性子有些莽撞,出门在外您多担待一些。” 对于这句话,周达福深表认同,他这媳妇儿何止是性子莽撞,就没有她不敢干的事情。 “放心吧,我的干孙女我会照顾好的。” 一行人送骆向东上了部队前往上京的吉普车,虽然想高低整两句情话,可人太多,王秀秀也不好意思。 等到车子远去,她才依依不舍的收回目光。 “这么舍不得你男人呀,正所谓小别胜新婚,天天腻歪在一起也不好。” 王秀秀勾起唇角,眼神上下打量了周达福一番。 “没想到小老头你懂得还挺多的。” “没礼貌的小丫头,昨天我给你扳指的时候,你可是一口一个周爷爷,现在就变成小老头了,这也太势利眼了。” 周达福气的吹胡子瞪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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