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就有人带着派出所的警察同志过来了,了解过情况以后王秀秀还有周达福,阿鹿以及妮妮还有那个男人,都被带去了派出所。 “秀秀妹子,你怎么来了?” 赵为民端着茶缸子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见义勇为,顺手抓了一个人贩子,也不是什么大事儿,赵大哥你快派人去通知纺织厂保卫科的科长,就说他女儿妮妮在派出所。” “这女孩儿真是幸运,幸亏你认识,这次不光要给你写表扬信,我代表派出所还要给你送一面锦旗。” 赵为民打心底里佩服王秀秀。 周达福看的一愣一愣的,看来这种事情还不是第一次,派出所表扬她都轻车熟路了。 也不知道朝着哪个方向烧香能得这么一个都是心眼子的孙女。 了解完情况以后,可能是迷药劲头过了,妮妮醒了过来。 看到周围的环境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嘴巴一撇就想要哭。 抬头看到王秀秀的一瞬间,终于忍不住哇的一下哭出声来。 “姑姑,姑姑。” 王秀秀揽住妮妮的身子搂在怀里,轻声的安抚着。 “妮妮不哭,姑姑在这里,等一下警察叔叔就把你爸爸,妈,爷爷喊过来带你回家,不哭哦。” 王秀秀的预料不错,妮妮的失踪让整个王家陷入了一片慌乱之中。 王二狗发动所有关系网找了好几个小时也没找到人。 家里人已经准备去报警,结果警察先找到了他们,说是孩子在派出所已经获救。 老大爷一家赶到的时候,一个个都心情无比激动。 “闺女真是太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我们家妮妮可就凶多吉少了,我这把老骨头也要随她去了。” 老大爷说着,浑浊的双目流出两行眼泪,拉着王秀秀的手都是颤抖的。 “大爷,您这么客气做什么,当初我一个人去纺织厂门口摆摊卖衣服的时候,还是您护着我。做人就应该知恩图报。” “再说了妮妮还喊我一声姑姑,作为姑姑,我就是拼死也要把她救下来。” 虽然王秀秀说的有那么一点点的夸张,但是她真的是毫不犹豫就决定一定要救人。 这时戴着大金链子的男人也挤了过来,双眼通红。 “妹子啊,你就是妮妮口中的那个姑姑呀。真是太感谢你了,你以后就是我王二狗的亲妹子。在这南市地界上。以后谁要敢欺负你,那就是跟我王二狗过不去。天涯海角我也要砍了………………” “行了,别说那种没用的废话。以后秀秀妹子就是咱们全家的救命恩人。” 同样戴着大金链子的女人抱着妮妮看着王秀秀也是一脸感激。 “妹子,今晚星悦大酒店我要大摆宴席跟你义结金兰,结拜为异姓姐妹,你说啥都要给我这个面子。” 看来这个充满江湖气息,飒爽英姿的女人就是妮妮的妈妈了。 “姐,真的不用这么客气,妮妮喊我一声姑姑,我自然也是你们的妹子,那么破费做什么?” “不,这哪能是破费!我高星悦认干妹子自然是要高调,让南市所有人都知道,你以后就是妮妮的亲小姨!” “老婆,你说错了,不应该是姑姑吗?” “也是姑姑,也是小姨,这还用问嘛!” 高星悦转头看向旁边的周达福,觉得这老人看起来就不一般,于是客气的问道。 “妹子,这位是?”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她干爷爷周达福,今天救你女儿我这保镖也出了大力,是他抓的人贩子。” 周达福说话也学会了王秀秀那一套,他的保镖出了力,没有他的吩咐保镖会出手吗,显然是说他也是出了力的。 “真是太谢谢您了,您和我妹子那都是心地善良的大好人。以后咱们都是干亲戚了,要常来往。” “今天晚上想请您在星悦大酒店吃顿便饭,请您务必赏光。” “呵呵,真是太客气了,到时候会和我干孙女一起去的。” 周大福得意的看着王秀秀,你那一套我也会了。 这小丫头刚才救人的时候摆了他一道,他不能白吃这个亏。 “好好好,两个救命恩人今晚务必一定都要过来。” 高星悦不知道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恩怨,只知道两个人都是女儿的救命恩人。 一行人出了派出所,妮妮被家人带去了医院检查身体。 “干爷爷,正好您送我回去吧,这自行车也摔了。” 王秀秀也是打蛇随棍上,既然这小老头不服输,那就好好给他上一课,真是年轻了。 周达福的目的本来就是跟王秀秀套近乎,打开后备箱,直接让阿鹿把自行车还有棉花放进了后备箱,就是有点盖不上盖子。 到了军区家属院门口,王秀秀下了车,推下自行车对着周达福甜甜一笑。 “真是谢谢你了干爷爷,时间也不早了,您也回去吧。” 这小丫头真是卸磨杀驴,翻脸不认人,刚送她回来就想让他走,哪有那么容易。 “既然来了我就进去喝杯水再走吧,我也不着急,反正也没什么重要的事。” 周达福自认学会了王秀秀脸皮厚的精髓,也不等她回答领着阿鹿就率先往里面走去。 “好啊,既然来了那就喝杯水再走。” 她笑盈盈的推着自行车跟在后面。 骆向东从部队里回来走到楼下正好看到周达福和王秀秀。 “小同志,好久不见。” “老先生你好。” 骆向东略微带着疑惑的眼神看向王秀秀。 “今天在街上正好碰到小丫头抓人贩子,这种事情我肯定是义不容辞啊!所以我就出手帮了她,小丫头为了感激我,非要认我当干爷爷邀请我到你们家吃顿便饭,真是盛情难却啊。” 周达福呵呵一笑,自认为是掌握了王秀秀厚脸皮的精髓。决定来个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让这小姑娘也知道知道,她还是年轻,姜还是老的辣,只要他愿意出手,她还是嫩了点。 “对呀,干爷爷人可好了。走,我们赶紧回家我要给干爷爷做饭去。” 王秀秀一马当先打开了门,一进门就先是殷勤的给周达福泡了茶,然后就一头钻进厨房里开始忙碌起来。 这倒是让他有点踹踹不安,这丫头不会还有什么新的套路在等着他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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