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军婚:各界大佬都认我当孙女_第四十一章精仿一比一,谁戴谁牛逼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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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远处的路边上果然停了一辆崭新的白色小轿车。
  至于什么牌子的,王秀秀也不知道,反正跟陆泽亚那辆红色的差不多。
  妈的,等有钱了她也要买上一辆。
  “秀秀妹子,这车子漂亮吧,这是我妈送给我的二十岁生日礼物,还是进口的呢。”
  “嗯,真漂亮,就是白色不耐脏,你要是换新的,这个可以考虑便宜点卖给我,我无所谓耐不耐脏。”
  王秀秀说的一脸诚恳,张明辉要不是知道她的为人差点信了。
  车子也就刚起步,平原商场就到了,王秀秀估摸着最多也就二分钟。
  这家伙给他显摆的,有车了不起,就这两步路都不够油钱的。
  两个人进了平原商场以后,王秀秀就开始上下打量闲逛起来。
  这金市看起来比南市要繁华一点。
  商场就比那边的大好多,而且东西看起来也洋气的多。
  “咱们过来不是找许主管办事的吗,你怎么还有心情逛商场呢?”
  张明辉只想赶紧把这个事情解决了,最近这阵子因为这批货愁的他脑瓜子疼。
  “咱们不得先看看这个商场,到底人流量怎么样,有没有空的柜台?还有一会儿,我们这三件衣服摆哪里合适,都要先规划好。”
  张明辉想了想也对,是他太着急了。
  两个人转了一圈,商场最里面的地方果然还有一点点的空地方,放了一个又小又破旧的柜台,那里显然没有人租赁。
  就它了。
  “一会儿找到许主管,你就跟他说要那个位置,让他随便开价。不管什么价钱,你都一口应下,但是有个条件,要在门口的位置展览三件衣服一共三天。你先去找他谈事情吧,我在这商场里边随便闲逛一下。”
  “你不跟我一起去吗?”
  张明辉还以为莲藕精会跟着他一起,没想到是让他自己去。
  “等你谈好了以后,我再出马,才能出效果,大招一般要放到最后才用。”
  “好。”
  他就知道,肯定还有下一步。
  等到张明辉走了以后,王秀秀溜溜达达上了二楼。
  二楼摆放的都是一些比较贵重的东西,有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缝纫机,手表等等。
  不过这些东西大多数要票,而且价格很贵,一般人根本买不起。
  她来到卖表的专柜那里,发现有一对外国夫妻也正在挑选手表。
  “嗨,你们好,你们是来华国旅游的吗,欢迎你们的到来。”(英文)
  “是的,你好美丽的姑娘,你的英文说的很棒。”(英文)
  跟王秀秀搭话的是一个金发女人。
  “我叫王秀秀,你们是要买手表吗,如果售货员听不懂你们说话,我可以提供帮助。”(英文)
  “美丽的秀秀小姐,你真是太善良了,我叫珍妮。我们的翻译有些闹肚子今天住在宾馆没有跟过来,我们说的话他们又完全听不懂。”(英文)
  “珍妮小姐,你喜欢那一块?”(英文)
  “这个上海手表,非常漂亮。”(英文)
  珍妮很兴奋。
  王秀秀看向售货员指着里面的上海手表说道。
  “我朋友说这个手表很漂亮,能不能拿出来给她看一下?”
  “可以。”
  售货员还是第一次看到外国人,有些惊讶,更惊讶的是王秀秀居然是她们的朋友。
  她打开柜台,从里面拿出了那块上海手表放在桌面上。
  “我非常喜欢,能不能麻烦秀秀小姐帮我问一下多少钱?”(英文)
  “你的眼光真好,我也非常喜欢这块手表,只是有些可惜…………”
  王秀秀欲言又止,向售货员问过多少钱然后转达给了珍妮。
  珍妮买到手表以后,对着王秀秀表达谢意。
  “今天真是太谢谢你了秀秀小姐,要不是你我今天就买不到手表了。”
  “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今天很开心认识你珍妮小姐,只是有一点小遗憾,刚才来的时候我不小心把我的票弄丢了,所以我买不到心爱的手表了,不过能帮助你买到我也非常开心。”(英文)
  王秀秀做出一副有些遗憾的表情。
  “没事的,你不要伤心,我手里还有很多票,这些票都可以送给你,明天我跟杰夫就要回去了,这些留着也没什么用。”(英文)
  珍妮觉得王秀秀真的是太善良了。
  “这样好吗?”(英文)
  王秀秀本来想着套套近乎,从他们手里买一张票,没想到这两个国外有人这么大方,居然要把所有的票都送给她。
  “没事的,在这里能遇到这么善良的你,我们很开心,你是我在华国的第一个朋友。”(英文)
  “那我非常荣幸。”(英文)
  珍妮把手中剩下的票都给了王秀秀,临走之前还给她来了一个大大的拥抱。
  她看着手中的票,高兴的合不拢嘴。
  不光有中华烟的,还有茅台酒的,手表什么的也有好几张。
  有了票自然也能买手表了,王秀秀挑选了一块精致的梅花女士手表。
  二百多块钱呢,不过她现在有钱,自己戴有什么舍不得的。
  精致的手一戴,这气质立马就上来了。
  精仿一比一,谁戴谁牛逼。
  来到化妆品柜台又买了雪花膏,以及新上市的珍珠膏,粉饼,眉笔,口红。
  有钱的感觉,真好!
  “秀秀妹子,我找了你一圈了,原来你在这里。我已经按照你说的跟许主管谈好了,他也同意了在门口让我们摆三天,下一步要怎么做?”
  张明辉不自觉的就以王秀秀为中心。
  “当然是赶紧把衣服摆上。”
  两个人下了楼,已经有三个模特放在了一进门的位置。
  她走上前,把三件衣服给模特穿好,立马就感觉不一样了。
  模特身材高瘦,波浪假发更显得三件裙子时尚漂亮。
  王秀秀又弄个一块板子写上新款上市。
  他们两个刚一走,就有人好奇的围了上来。
  “这衣服真好看,我家闺女肯定能看上。”
  “我儿子结婚,媳妇儿正发愁买不到好看的红裙子,这件就行,太好看了。”
  “走走走,去问问售货员多少钱一件,怎么也要买一件。”
  “走,咱们赶紧去问问。”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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