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彤脸色一红冷冷的说道。 “不是,关你什么事。” 看到陈思彤脸色阴沉着,吴香莲也不好说什么。 内心忍不住低估,不是你男人,你那么深情的看个什么劲儿,眼珠子都快粘在人家身上了。 这成子就会骗她,还说什么把救命恩人安排跟她一桌,到现在救命恩人没看到,只看到这个糟心的女人。 要不是现在这么多人不好给老齐丢脸,她非的跑去问成子不可。 夸奖完了那些英勇的军人,齐大河又着重说了一下作风问题。 “很严肃的告诉大家,作为一个军人或者一个军属,就应当洁身自好,以身作则,不要给军人这个光荣的称号抹黑。” “当然,另外还要表扬一些军人的家属,人美心善,做好事不留名,大家都应当向这种多多学习。” 坐在下面的陈思彤异常紧张,幸好师长没有点名,不然真的要丢人了。 徐建达跟她的反应却正好相反,有些兴奋的用手肘碰了碰旁边的骆向东。 “昨天齐指导员找到我家说我老婆在公交车上救了一个小孩子,应该是齐师长家的亲戚,没想到齐师长今天还在这么重要的庆功宴上说了出来。” “做了好事就应该被表扬。” 骆向东淡淡的开口,至于齐师长说的个别作风有问题的,肯定有他跟王秀秀两个人。 前几天因为钱和票,事情闹得沸沸扬,军区谁不知道。 不过没关系,王秀秀已经变好了。那些都是以前的事了,事情过去就过去了,只要以后好好的就行。 听到台上齐师长夸的人竟然是陈思彤,一桌子的人都抢着恭喜徐建达,娶了这么一个好老婆,漂亮又贤惠,真正的贤内助。 徐建达高兴的合不拢嘴,他终于能压骆向东一头了,就凭他娶了一个好老婆。 骆向东家里那个简直就是搅家精,有了她作天作地,男人怎么可能过好。 齐师长讲完话就走下了简易的舞台,不知道谁提议让在场的军嫂们上台表演几个节目。 这个声音一出引起了所有人的赞同。 军嫂中不乏以前有文工团的女兵能唱会跳。 在众人的呼喊声中,一个梳着两根麻花辫的女人走到了台上。 这位可是以前文工团有名的军花,不光唱歌好听,舞跳的也好。 后来嫁给了郑团长,生了一儿一女,是军区家属里有名的模范夫妻。 一首东方红唱的字正腔圆,引得在场的所有人纷纷拍手叫好。 有第一个人起头,那后面就容易多了,二人转,豫剧,黄梅戏一个接一个。 虽然唱的都不是很专业,但是大家听的都津津有味,掌声也特别热烈。 赵喜凤以前也是文工团出身,她早就迫不及待想要上去露两手了。 一首歌颂人民歌颂党也是收获了不少掌声,唱完以后她并没有急着下台。 拿着话筒满面笑容看向王秀秀和张素菊这边。 “刚才骆连长的爱人,还有王副连长的爱人也说要上台表演,下面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请她们两个上台。” 这女人真可恶毒,居然用这种方法阴她们两个,这是摆明了想看她们两个出丑。 张素菊有些紧张的去拉王秀秀的衣角。 “这个女人怎么这么坏,你说她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来,我们两个要是不去岂不是丢了脸面,这要是上去了什么都不会,不是惹人嘲笑吗?” 还未上台就能听到有人在下面嘀嘀咕咕。 “这骆连长的媳妇儿胖的跟头猪一样只会吃,撒泼打滚,她会表演什么,笑死个人了。” “哈哈,你别说,我也想看一看她究竟会表演什么,不会是耍无赖吧。” 说话声音虽小,但是王秀秀也能听到,她懒得跟这群长舌妇计较。 坐在不远处的骆向东也有些着急,跟王秀秀过了一年多,他从不知道王秀秀会唱歌,只要别闹出什么笑话就行。 倒是陈思彤眼中全是幸灾乐祸,就应该让这个女人在所有人面前丢脸,然后灰溜溜的滚回农村去。 王秀秀没有一丝慌乱拉着张素菊的手轻声说道。 “一会儿上台以后你不用说话,由我来说就行。我唱歌的时候你只需要跟着拍手就可以。” 不就上台唱一首歌吗,这对她来说简直是小儿科。 她以前可是号称ktv麦霸,从红歌到儿歌,从戏曲到流行歌曲就没有她不会的。 记得那年参加唱歌比赛,她还得过一等奖,虽然奖品只是一袋大米,毕竟那也是很有纪念意义的。 王秀秀站起身拉着张素菊的手,大大方方的站在了简易的舞台上,微笑着伸手从赵喜凤的手中接过话筒。 “大家好,能站在这里我的心情非常的激动,因为你们是人民的守护神,是我最崇拜,最敬爱的人民子弟兵。!” “是你们不畏生死用自己的血汗守护着祖国大地,守护着人民。才有了今天的太平盛世,而我作为一名军嫂,感到万分荣幸。” “我想在座的所有军嫂跟我此时此刻的心情应该是一样的,我们默默的为小家付出,他们才能了无牵挂的奋斗在一线。为了国家,为了人民,我想在此对所有军人说一声,你们辛苦了!” 王秀秀的话刚说完,就引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齐师长更是带头喊了好几声好! 谁说骆向东的爱人蛮不讲理,作风不正,能说出这种话的,怎么可能! 军人们也被这一段热血沸腾,满含真挚感情的话感动了,简直是说道心坎里了。 军嫂们看王秀秀的眼神都发生了变化,这骆连长的爱人真会说话,会说话的人就应该多说一些。 吴香莲更是激动坏了,这,这不是那天救亮亮的那个嘛,终于找到救命恩人啦! 最为震撼的还是骆向东,他怔怔的看着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女人,这还是王秀秀吗,站在舞台上那样自信,耀眼,让人忍不住代入到她讲话的那个情感之中。 “感谢大家的掌声,既然上来了,我为大家唱一首歌吧,名字叫做军中绿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914/734057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