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熙道:“郑家根深叶茂,在朝廷内外的影响力太大了,想要除掉郑家,并不是这次的事情可以做到的,只是能让他们伤筋动骨罢了,” “如今锦衣卫摄入此事,便是姜臻和有意让钟家为己用,郑家既然错失了机会让姜臻和得以染指钟家,一旦证据指向郑家,郑阔无法分辨自证,便只能推杜家顶罪给姜臻和交代。” 以前皇帝未尝不想要钟家为己用,毕竟钟家家产不下两千万两,是国库的一半了,可是钟家是郑家一手扶持壮大的,皇帝又离不开郑家,更不能和郑家抢人,只能作罢。 如今事态如此,郑家是把控不了钟家了,皇帝自然乐得接手,所以,杜淼想要示好以谋得庇护,也算是投其所好了。 杜淼了然道:“您说的对,一旦富临侯府被推出来,杜其锐还不上这笔银子,便只能背负罪名,就算死不了,只怕爵位是保不住了。” 她突然勾唇笑了:“尤其,我已经跟锦衣卫言明,打算给朝廷捐银子,并且若这笔银子找到,也一并捐给朝廷,皇帝知道了此事,就肯定要追回,那杜其锐盗窃贪走的,可就是国库的银子了。” 姜明熙笑道:“你很聪明,所以你担心什么?等富临侯罪名加身,你再想办法揭开父兄之死的真相,他便必死无疑。” 杜淼一想到此事的后续发展,若真如姜明熙所言,确实是大快人心,便彻底冷静了。 这时,奚回已经稍微钻研了一下那颗毒药,又叫了杜淼去取血验毒去了,好便于给杜淼解毒。 杜淼起身去了。 姜明熙转头本打算和云霜交代什么,一边嗑瓜子看着的奚婷突然忍不住道:“我瞧着你们这样,真是替你们累,我说表妹,你干脆别搁着忙活这些事了,百般谋算万般琢磨的,实在是累人,不如跟我们回齐鸣山,做个自在无忧的小姑娘多好?” 闻言,姜明熙看了去,只笑问:“表姐,奚家那地方,有谁真的可以自在无忧的么?” 这话,还真就问住了奚婷。 其实没有。 奚家规矩大,没有谁可以真正自在,便是她父亲那样洒脱桀骜的心性,在家族面前,也只能守着规矩。 唯一幸运的,不过是父亲和母亲是青梅竹马,夫妻感情好,与其他人被迫结合是不一样的。 可其他的,也都被束缚在家族规矩之中。 她闷了一下,认真对姜明熙道:“可若是你去了,奚家没有人会让你守规矩,你想怎么活都可以的啊。” 姜明熙反问:“是因为我我不是奚家的人?可既然不是,我又为何要去那里?我去了那里,又是什么样的存在?” 这个,奚婷没法回答了。 因为当年祖父在外的这段情,家族是不知道的,只是后来祖父跟祖母坦白,祖母告知了父亲他有个姐姐,父亲知道了,追问了祖父此事。 然后,他才来寻霍慕笙认这个姐姐,连带着妻子儿女也都知道了。 可也就他们知道,奚家的那些长老和其他支脉的人并不知道。biqubao.com 一旦知道,他们嫡脉主支是不好交代的。 她认真的去想这个问题,若真的带姜明熙回去该如何…… 姜明熙笑道:“表姐也不用想着怎么回答我,我就随便问问,我不会去的,你说得对,百般谋算万般琢磨确实是累人,可这是我的命,我生在皇家长在宫廷,算计二字,便是我一生都要做的事情,我不需要逃避,也不会逃避。” 奚婷叹气道:“我就是心疼你,这段时间瞧着你就没有一日开心的,便是和我下棋的时候,想的看似是棋局,实则是别的,我见你这样活着实在涉及很累,就想带你走,让你高兴高兴。” 虽然姜明熙已经十九了,但是奚婷都二十七八了,比这个表妹大了快十岁,在她看来,姜明熙就是小姑娘一个,但是这个小姑娘,心性比她还要老成。 分明最该是无忧无虑的人啊。 姜明熙道:“我是开心的啊,表姐时常去寻我陪我下棋,我心里是高兴的,只是我早已习惯了喜怒不形于色,表姐该往深了看。” 奚婷冷哼:“你可扯吧,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烦我,可烦我了,这不,我这几天都识趣的不去烦你了,打算等你不那么烦了我再去。” 所以,去还是要去的。 姜明熙:“……” “其实也不是多烦,表姐……” 奚婷当即歪了身体过来,接了话茬去:“真的?那我明日可就去找你了啊,我这两日又仔细钻研了一下,想出了一步不错的棋,明日就去和你再战。” 姜明熙又:“……” 一旁的云霜忍俊不禁,掩嘴笑着。 这时,杜淼取了血从药房出来,奚回在里面验毒,没有跟着出来。 见杜淼依然心事重重,姜明熙宽慰杜淼道:“不必担心,奚回医术精绝,既然已经取了血验毒,必定会帮你解了这个毒的。” 若是解不了,奚回都不回多此一举的这般钻研。 就像皇帝用来控制轻容她们的毒,许是比较高明复杂,奚回本身就不善于医毒之术,解不了,所以并没有钻研,看过轻容的脉象就说解不了了。 姜明熙打算等什么时候请奚家舅父来一趟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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