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熙轻声道:“我和郑重华的婚事,是姜臻和促成,我也不过是顺势而为的嫁给他做个样子,郑重华迟早要死,我也从不认为自己是郑重华的妻子,而以后,我也不会做任何人的妻子。” 霍中允忙拧着眉问:“那表姐是要……孤身一人终老么?” 姜明熙笑笑:“怎么会?我之所愿我之所谋,总是需要继承人的,我以后身边自然得有人,但我不会是任何人的妻子,我只会是他的主。” 霍中允道:“那那个人,不能是义兄么?他并不在乎这些名分,只是想要和表姐在一起,陪在表姐身边。” 姜明熙笑意淡去,看向雅间门口的方向一眼,低声道:“他是一个很好的将领,也会是一个很好的臣子,他该青史留名,而不是徒留野史轶闻,有些事不该是他来做。” 霍中允闻言,沉默了。 确实如此。 姜明熙没再多说此事,问及另一桩事儿:“还有一件事,冯广霆可曾告诉你姨母的事?” 霍中允露出茫然疑惑来。 显然,冯广霆还没说。 想来,冯广霆不敢擅自说出此事,莫说霍中允,只怕冯琦也不知道。 霍家的女儿,委身给了仇人,如何启齿? 只是这些顾虑,姜明熙没有,就像她打定主意要和霍中允相认,让霍中允知道霍家的惨祸,知道自己该背负着什么样的仇恨一样高。 她从不觉得霍慕安的所作所为有什么羞耻的,因为霍慕安不是为了自己活着,所以,也不曾堕了霍氏门楣,她是为了报仇雪恨,为了铲除僭帝拨乱反正,牺牲了自己。 霍家的耻辱,霍慕安的牺牲,都不该被掩藏。 姜明熙道:“我的姨母,也就是你的小姑姑霍慕安还活着,是宫里的柔贵妃,你想见她么?” 轰—— 霍中允豁然起身,惊骇非常的看着姜明熙:“你说什么?” 姜明熙直盯着霍中允,重复:“我的姨母,离得小姑姑还活着,是宫里的柔贵妃,你想要见她么?” 霍中允难以置信。 他还有个姑姑活着? 他的姑姑在宫里…… 姜明熙解释道:“当年霍家惨遭祸事的那一夜,姨母也被贴身侍女替死,逃了出来,前几年,她设局让自己成了郑阔百般择选的美人,进了宫里做了姜臻和的妃子,伺机而动。” 霍中允软了双腿,跌坐回位置上,脸色有些大受冲击之后的苍白,唇畔轻颤,眼中满是不忍。 姜明熙道:“她知道了你的存在,很高兴,只是他不能直接召见你,你的身份也不便于入宫,明日是我的生辰宴,她会和姜臻和一起来,你若是想要见她,明日随冯广霆去公主府,我会安排你们见面。” 霍中允毫不犹豫道:“我去,我要见她,她是我的亲姑姑,是我最亲的人了,我一定要见她。” 冯广霆虽然没说霍慕安还活着的事情,但是跟他说过很多霍家的事情,所以他知道,霍慕安是他爹最小的妹妹,同父同母的亲妹妹。 那就是比姜明熙,还和他更亲的人。 是真正的霍家亲人。 姜明熙莞尔,眼中略微红润,道:“那就让你们见,她一定会很高兴的,她以前很疼你的。” 霍中允勉强的笑了笑。 不管疼不疼,都是他最亲的姑姑了,他肯定很珍惜这份亲情的。 。 姜明熙离开后,霍中允也和冯广霆一道离开,上了茶楼后方的一辆马车。 霍中允开口便问冯广霆:“义兄,你为何不跟我说姑姑的事情?” 刚才冯广霆虽然不在里面,却也在外面大概听到了里面姐弟二人的对话,所以知道姜明熙和霍中允说了此事,便也不意外霍中允会质问自己。 冯广霆叹气道:“我是不知道怎么跟你说,霍六姑姑的牺牲如此之大,告诉了你,你必定心痛难忍,我是怕你一下子知道太多,承受不住,做出什么冲动的事。” 霍中允紧握拳头,满是不甘愤懑的咬牙道:“我倒是想做点什么,可我又能做什么?我救不了姑姑,也帮不了表姐……” 冯广霆拍了拍霍中允的肩膀,道:“谁说的?只是时机还未到,以后总有你要做的事情,霍家的仇,你总得亲自报,不是么?” 霍中允咬着牙关狠狠点头,目光坚定中透着狠意,道:“义兄,我一定会报仇的,一定要为我霍氏满门雪恨。” 冯广霆道:“嗯,那一日会到来的,你现在该做的,就是好好习武,等今年我再回西境,你随我一起去,西境的兵权本是霍家的,冯家代为执掌十多年,也该慢慢地让你接手了,等你手握兵权,你就做很多事。” 霍中允吃惊:“义兄要把兵权交给我?那义兄呢?” 冯广霆笑笑:“我自然是去做我想做的事了,于此而言,兵权于我只是累赘罢了。” 想做的事…… 霍中允讷讷到哦:“义兄是说表姐?表姐的话你都听到了?” 冯广霆苦笑:“她本就是说给我听的,我自然得听见,可她想让我知难而退,我偏不,她既然觉得守着她和掌兵打仗不能两全,那我便择其一,我等了她这么多年,是不可能放手的。” 他或许就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从小就下定决心要做她的驸马,也只想做她的驸马哄她高兴,这么多年,他从未变过。 至于掌兵打仗,也不过是想为了她守护山河,既然她觉得两者相冲,那就择其一,只守着她也挺好。 霍中允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冯广霆没再说自己的事情,转而说起了霍中允的: “公主说的那些话其实很有道理,阿蓁想嫁给你,是因为她性格强势,觉得嫁给逼人或要委屈自己各种忍受妥协,便觉得你是冯家义子,绝不会对她诸多要求,才觉得嫁给你好,究竟是否怀着男女之间的真心,也未曾可知。” “而你,是为了顺着阿蓁,也是为了报答冯家,对她究竟是不是真的喜欢也未可知,这样糊里糊涂的定下亲事也草率。” 霍中允拧眉:“那义兄的意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911/733692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