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宁月没想到柔贵妃敢和她说这样的话,但是,她并没真的把柔贵妃这些话当回事,反而觉得柔贵妃在倒也不错。 郑宁月怒极反笑道:“这样的话,你倒是敢跟我父亲说么?” 柔贵妃昂首无惧道:“大小姐若是觉得我说的不对,大可以去跟郑公转述我的这番话,你看看他会不会反驳,会否怒我?还是会斥责你对我不敬?” 郑宁月皱眉,见柔贵妃这般无畏的神色,不得不有些当真了。 柔贵妃傲然道:“我想要荣华富贵,郑公想要利用我的美色和媚术拢住帝心,不过都是交易罢了,我是需要帮郑家做事,但也只是报答郑家对我的恩情,与郑家各取所需,否则,我便是跟郑家撕破脸,难道陛下还会因此废了我么?” “如今皇后不中用了,郑家强行将你送进宫,你要取代皇后,要诞下皇子,要为郑家和你自己另寻一条出路,可陛下已经察觉了你进宫一事或有端倪,是不会让你们如愿的,这些事,没有我的帮忙你就办不到,可你想让我帮你,你就最好摆正态度,否则,你终此一生,都得是德妃而已。” 郑宁月张了张嘴,却被柔贵妃这些话堵得说不出什么来,只是有些羞恼的怒瞪柔贵妃。 一介瘦马出身的玩物,怎么敢这样嚣张? 可偏偏柔贵妃没说错,现在,郑家和她都需要柔贵妃的帮助,否则以皇帝对柔贵妃的宠爱,以及柔贵妃的心计手段,自己绝对是争不到宠的。 而皇帝看重太子,也不会轻易让她怀上孩子,分走太子的势力。 到底是有求于人…… 郑宁月拉不下脸服软,咬了咬牙,狠狠扫了一眼柔贵妃,然后转身就怒然而去。 女官婉容上前,扶着柔贵妃坐下,道:“娘娘何必和她说这么些?由着她继续自视甚高,都不用娘娘做什么,陛下就得敲打她了。” 柔贵妃笑意凉淡,眼底涌着幽光,似笑非道:“说了这些,她便是无法反驳,心里对我不服,指不定会对我出手做些什么,那岂不是更妙?” 婉容一想也是。 婉容不屑道:“以前总听说郑家这位郡主是个聪慧多才得,原以为会有几分本事,没想到这般不经事儿,进宫才多久,便这般沉不住气,当真是浅薄得很,当不起大事。” 柔贵妃嗤了一声:“不过是郑家为了太子妃之位,费尽心机造势,捧出来这么个所谓的才女美人儿,看着还像这么回事,实际上,不过一摊烂肉,腐朽不堪。” 婉容一想,还真也是。 柔贵妃示意婉容走近些,后在她耳边低语吩咐:“去将之前备好的药寻出来,这几日你找个机会下到郑皇后的饮食里。” 婉容惊讶:“这个时候?” 柔贵妃冷笑道:“只是谋害太子妃不能生子怎么够?得双管齐下,她没入宫之前便蓄意让太子妃不孕,进了宫后,又意图谋杀皇后想取而代之,到时候莫说郑家救不了她,还得牵扯其中,够郑阔那个老匹夫吃一壶了。” 婉容阴狠的笑着,道:“那奴婢今日便将药下进去,虽说只是要用作对付郑宁月的筏子,可此药药效极狠,便是到时候被发现后,会被解掉,可在那之前,药效侵蚀她的身体,造成的损伤是不可逆的,也算是稍微报复她当年亲自逼死皇后娘娘的罪恶了。” 婉容说的皇后娘娘,是霍慕笙。 当年霍慕笙被逼死,虽然是姜臻和定的,但是,亲自去逼死霍慕笙的,是郑皇后。 因为郑皇后恨霍慕笙,在霍慕笙临死前,还多番折辱,甚至在霍慕笙喝了毒药后,竟然跟霍慕笙说,不会让姜明熙好过…… 霍慕笙是为了女儿能够活着,才甘愿赴死,临了却听到郑皇后这样诛心的话,是死不瞑目的。 之所以郑皇后要这般对霍慕笙,也是有原因的。 当年,郑皇后倾慕先帝姜臻郅,一心想要入宫的,可是姜臻郅只钟情霍慕笙,一直空悬后宫等着霍慕笙。 后来,姜臻郅以最盛大的典礼迎娶霍慕笙为后,郑皇后便就想要入宫为妃,到底她痴心于姜臻郅,可始终不能如愿,因为姜臻郅不打算纳妃。 并且,姜臻郅还将郑皇后赐婚给了姜臻和。 而恰巧,姜臻郅赐婚之前,郑皇后在霍慕笙表露出了对姜臻郅的心思,郑皇后便一直以为,是霍慕笙从中作梗,自己才被赐婚给姜臻和的。 所以,她恨透了霍慕笙。 这些年对姜明熙不好,便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柔贵妃冷笑咬牙:“这算什么?得她死了,才真的能稍微抵上我姐姐的命和岁岁这么多年在她手底下吃的苦头,要不是留着她还有用,我早就让她不得好死了。” 当然,郑皇后的一条命,远不足以相抵她姐姐的命,得姜臻和也死才够。 婉容叹了口气,低声换了个称呼劝道:“六娘子,耐心些,早晚的事。” 柔贵妃神色坚决的道:“我知道,你放心吧,我有的是耐心,慢慢陪他们玩。” 婉容扶着柔贵妃的肩头,轻轻拍了拍。 柔贵妃抬头,对婉容笑着,主仆之间,一切尽在不言中。 。 下午,云霜和奚回一并潜入了公主府,来见了姜明熙。 他们去过冯家了。 奚回也不废话,道:“我去看过冯老侯爷了,他的旧疾我能治好,能让他以后雨天雪天什么的都不用酸痛难忍,” 稍作静默,又有些无奈道:“但是他的腿跛了,是骨头当年被利器穿过小腿骨断裂,导致变形的缘故,已经无法痊愈如初,我只能尽力让他恢复脚力,不影响骑马和用武。” 听言,姜明熙还是有些松了口气的,这样的话,冯琦以后能恢复,就是跛脚看着不雅观,但是,不影响骑马和动武,其实对于一个将军来说,也已经足够了。 只是她觉得足够了也不行。 姜明熙问:“他怎么说?” 奚回没说话,一旁的云霜道:“老侯爷很满意,说看起来不雅观也无妨,他本就是个粗人武夫,只要不妨碍他骑马打仗,不用以后每逢阴雨雪天遭那份罪,他不在乎这些。” 姜明熙笑笑,道:“他倒是一如既往的不拘小节,既如此,你尽力就是。” 奚回点头。 姜明熙对云霜道:“对了,我想尽快再见一面冯广霆,若是可以,带上阿允就更好了,你传个话去,看看他们何时方便?” “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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