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临连忙丢开杯子,架起凌昭的胳膊,把人往背上一甩,双手穿过他的大腿,往上一托,便背着凌昭往医务室跑去! 他将凌昭放倒在病床上,接过校医递过来的水银体温计,便拉开凌昭羽绒服外套的拉链。 还没将拉链拉到底,一只发烫的手按住他。 “你……干嘛?” 季临对上凌昭戒备的眼神,也顾不上跟他废话了,直接将拉链拉到底,“你刚才晕过去了知不知道?” 说着,他又要去拉凌昭校服的拉链。 凌昭喘着气,“我自己来。” “你看你,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你来,你来,你怎么来?” 季临根本不管他愿不愿意,不由分说就拉开他的校服拉链。 都是大老爷们,也不知道害羞个什么劲。 然而当他拉开凌昭的校服拉链后,里面还穿着一件厚毛衣,“你是有多怕冷?” 凌昭却从趁机从他手里拿走体温计,慢吞吞地说:“我自己来。” 季临坐在一边,也不跟他争了,免得争到后面他又晕过去。 凌昭将体温计夹在腋下。 两人相顾无言。 季临搓了搓手,又往他的额头摸了一下,“这么烫你怎么不告诉我一声?”m.biqubao.com “我以为能撑到放学。” “就你这体格,除了肾功能好之外,就没值得人期待的地方了。”季临毫不留情损他。 凌昭也不知道是被损得脸红耳赤,还是发着高烧的缘故。 量了体温,凌昭烧到三十九度八,校医连忙给他拿了退烧药。 季临帮他盛了杯温水,递给他。 凌昭将药片塞进嘴里,灌了半杯水下去。 季临全程盯着他,在他放下杯子之后欲言又止。 这所私立学校,医疗规格相当于一家社区医院。 这么高的烧,必须抽血化验一下,看看是病毒感染还是细菌感染。 护士过来给凌昭抽血,凌昭衣服穿了多,只好一件件脱掉。 看着他像剥洋葱一样把衣服脱下来,季临想笑又忍着了,帮他拿着外套和校服,站在他身边。 凌昭将毛衣的袖子捋上去,露出一段又细又白的小臂,那细嫩的程度,季临看了一眼,难怪那天校霸爱不释手,摸了还想摸。 他甚至都有点想上手摸一下,看看是什么手感,一个大老爷们皮肤细腻成这样。 在护士即将将枕头扎进凌昭手肘窝的皮肤的瞬间,季临也不知道哪根筋抽了,脱口而出:“姐姐,你轻一点。” 护士被季临一声姐姐叫得心花怒放。 “我知道的,不用你说我也会轻一点,这么细腻的肌肤,我都不忍心扎破。” 针尖扎破肌肤的瞬间,凌昭连眉头都没眨一下,倒是季临倒吸一口气,没忍住,上前用手掌蒙住凌昭的眼睛,“你别看,我怕你吓晕了。” 他能感受到凌昭呼出的热气,也能感受到凌昭眨眼的时候,睫毛扫过他的手心。 软软的,痒痒的。 季临猛地把手收回去,垂在身侧,在裤缝擦了擦,结果越擦越痒。 他用力攥着手指,陪凌昭在医务室等烧退,等结果。 好在化验结果出来,只是普通感冒发烧而已,吃点药就没事了。 凌昭的烧也退下来了,额前的碎发被汗水濡湿了,一缕缕耷拉着,却让人更加看清他的眼睛。 难怪他平常要低着头,刘海也要留长。 凌昭这双眼睛,是挺特别的。 季临看了一眼都觉得心里发毛,不是恐怖,是莫名的有点心跳加速的感觉。 他等着凌昭将衣服一件件穿回去,最后搀扶着他从病床下来。 “能走吗?要不要我再背你回去?” 凌昭拉拉链的手一顿,眼神复杂地看着季临,“你背我来的?” “不然,你以为我公主抱你来的吗?我倒是想,那样更省力也不怕你摔了,但我们两个大男人,公主抱还挺别扭的。” 光是想到那个画面,季临就要别扭死了。 凌昭红着脸,说:“我没说要你公主抱,谢谢你了,你,你背着我的时候,什么感觉?” “什么感觉?”季临回想了一下,“没什么感觉,就感觉你快挂了,我是一路飞奔来的。” 凌昭:“……” 两人一前一后离开医务室。 回到班级,已经快放学了。 季临回水房把付胭和凌昭的杯子拿回来,递给付胭,“你怎么在收拾东西了?” 就算快放学了,平常付胭也不会这么着急着走。 付胭侧过身来,小声对他说:“我今天想早点回去,他回国了。” “他?”季临愣了一下,立马反应过来,“你说霍铭征?” 付胭忍着笑,点了点头。 季临恍然大悟,霍铭征是付胭没有血缘关系的堂哥,原本读军校,但霍家长孙继承人霍渊时出了车祸双腿残疾,而霍铭征作为新的继承人,只好从军校离开,去国外转读了金融。 没想到就要回来了。 付胭走了之后,季临问凌昭:“好了吗?一起走吧。” “好。”凌昭将书本放进书包里,正要背起,一只手却从他手里拿走书包。 季临顺手将他的书包摔到肩上,“大哥帮你背。” 说着,他揽过凌昭的肩膀,“你都病成这样了,我作为大哥要是不保护你,我还是人吗?” 凌昭悄无声息从他的手臂下挣脱开,“谢,谢谢。” 两人并肩走出教室。 凌家来接凌昭的车就在不远处。 在两人分别之际,季临忽然叫住了凌昭,安慰他:“其实你也不用太自卑,就算同为男人,身上也会有很多长得不一样的地方,又或者,有些人就是发育慢一些,就算没有,也没关系的。” 凌昭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完全不明白季临在讲些什么。 季临挠了挠后脑勺,“我知道你平常老低着头,不敢看别人,是怕自己的缺陷被人发现,我就是想说,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什么缺陷?”凌昭小声问道。 季临看了看别处,有些难以启齿,“那个,刚才在医务室你喝水的时候,我看见了,你好像没长喉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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