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重要,我还来悉尼干什么?”秦恒紧紧扣住她的手指。 “你没有不重要,我把命根子都给你了,你还说你不重要?” 说起这个,秦恒就看见她脖子空空的。 如果说昨晚她穿礼服,戴翡翠不搭配,那今天她穿衬衣,完全可以把翡翠放进领口里。 “我的命根子呢?”秦恒紧声问道。 那是他小的时候,爷爷还在世,父亲将传家之物给他。 他一直戴着不离身。 季晴平静地说:“丢了。” “我不信。”秦恒看着她的眼睛,笃定道,“你放起来了是不是?” 季晴一脸无所谓的态度,“随你怎么想。” “别说这么渣的话。” “这就渣了?更渣的你听不听?” 秦恒知道她故意的,却还是想听她说话,心里难受也甘愿承受,“我听。” 季晴额角抽动了一下,“离开我的房间。” “我没地方去了。”秦恒声音软下来。 “昨晚你没让我把话说完,我的证件丢了,身上没什么钱,也没地方可以住。” “这么拙劣的谎言,你以为我会信吗?”季晴暗暗使劲,想要把两人的手分开。 可她的力量在秦恒眼里根本没有什么威胁,他只是保持着之前的力道,她也挣脱不开半分。 “你怎么不问我额头的伤哪来的?” 秦恒突然问道。 不等季晴开口,他忽然心情不错的说:“因为你早知道了,你担心我。” 季晴冷脸看他。 就在这时,季晴的手机响起来。 她掏出手机。 屏幕上备注的名字是欧阳凡的。 她滑了一下屏幕,“什么事?” 秦恒听见欧阳凡的声音从手机里泄出,“季总,刚才伯朗先生的助理给我打电话了,伯朗先生愿意跟我们合作了!” 隔着手机,秦恒都能感受到欧阳凡的喜悦。 他一瞬不眨地看着季晴,没有错过她脸上微小得表情变化。 当她的眉眼间露出笑意时,秦恒的心头蓦地一片柔软。 眼眸温柔地看着她。 在她挂断电话的时候,他温声道:“恭喜你,得偿所愿。” 季晴冲他笑了笑,下一秒冷着脸,“出去。” 秦恒没松手,他低声说:“我没地方住,你叫我去哪?” “那也不关我的事,你爱去哪去哪。” “晴晴。” “闭嘴!” 季晴低头看着他仍圈着她的腰的手,警告他,“松开。” “舍不得。” 季晴强忍着脾气,沉着脸,“是不是霍铭征教你的?” “教我什么?”秦恒佯装听不懂。 “你要不要听听自己说了什么话?” 秦恒凝着她,“舍不得吗?这是实话,实话你也不让说?” “我再说一遍,松开!” 秦恒不情不愿松开手。 结果季晴没有赶他出去,而是拿着手机往阳台方向去。 不一会儿,秦恒就听见她称呼电话那一头的人:“伯朗先生。” 秦恒坐在沙发上。 他看着沙发背,听着季晴用流利的英语在和伯朗先生打电话。 他原本想灯塔挂了电话,再和她好好谈谈,再哄哄她。 昨晚一整夜他都在季晴的房间门口守着,没离开。 一天一夜没合眼,困意上来的瞬间他挡也挡不住。 等季晴挂了电话回到客厅,秦恒已经睡着了。 他靠着沙发背,闭着眼,薄唇轻抿着,胸膛平缓起伏。 此时的澳洲是春季,他穿着件白衬衣,衬衣没什么褶皱,一看就不是昨天风尘仆仆赶来时穿的那一件。 拙劣的谎言。 亏他说得出口。 季晴站在原地看了一眼他的额头,眼底深处的情绪没有半分遮掩。 过一会儿,她收回视线,转身往外走。 却突然停下脚步,把房间的温度调高两度,关上房门,带着欧阳凡去伯朗先生约定好的地方。 伯朗先生的助理办事效率高,季晴带着欧阳凡过去立马就能签订协议了。 在商场上闯荡将近十年的季晴,也很少见到这样有效率的事。 她微笑着说道:“伯朗先生真是爽快人。” 伯朗先生笑了笑说:“其实季氏集团并不在我的期望之内,但我很欣赏季总,我相信我们的合作一定会很愉快。” 季晴朝伯朗先生伸手,“一定不会让您失望。” 伯朗先生回握了一下季晴的手。 “一定。” 能让秦医生放在心尖上,打破原则的女人,那一定是非常与众不同、非常优秀的人。 他相信秦医生的眼光。 就在这时,季晴放在包里的手机震动了几下。 她拿出来一看,是秦恒打来的。 她对伯朗先生微微颔首,拿着手机走到旁边。 欧阳凡愣了一下。 季总在开会或者谈生意的时候,从来不接电话。 着电话该不会是秦医生打来的吧? 季晴走到没什么人的地方,才接电话。 还不等她开口。 “你去哪了?”刚睡醒的秦恒嗓音有些沙哑,更显低沉。 季晴咬了咬唇内的软肉,那里是她咬了秦恒之后,秦恒发狠咬回来的地方,有点刺痛。 她皱眉,“管那么多。” “我睡醒看不见你。” 他明明很正常的说话,可季晴却听出了撒娇的意味。 三十岁老男人…… “睡醒就离开我房间。” 她刚想说他敢再说什么舍不得,她就割了他的舌头。 结果秦恒却突如其来的乖巧,“我知道了。” 季晴闭了闭眼睛。 霍铭征到底教了他些什么东西! 伯朗先生安排了晚宴,在悉尼最豪华的餐厅。 晚宴过后,季晴回到酒店。 晚宴的时候她没怎么吃。 脑海里不时想起酒店房间里的那个人。 刷卡的时候,她才想起来秦恒已经离开了。 推开门进去,结果看见套房里亮着灯。 而秦恒正巧从浴室里出来,腰间围着浴巾,手里拿着干毛巾在擦头发。 在季晴看见他的时候,他转过身,立即放下毛巾走过来。 “你不是走了吗?”季晴刻意不去看他的胸肌和腹肌以及若隐若现的人鱼线。 “我没地方去,身上没什么钱了,饭也吃不起。” 季晴额角的青筋跳了跳,“没吃饭?” 秦恒坦诚地说:“嗯,没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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