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恒立马追出去,强忍着疼痛,追上季晴,“你去哪?” 季晴早在他追出来的时候便停下来,这会儿往前走两步,又被秦恒拦下来。 她戴上墨镜,“我没有必要跟你汇报吧?” 说着她便坐进车内,秦恒眼疾手快按在车门上,结果手被夹了一下。 季晴脸色一沉,把车门往外推。 秦恒的脸色都红了,和可想而知有多痛。 他却看着季晴,低沉道:“我们能不能坐在来好好谈谈?” 季晴舌尖顶了顶牙齿,鼻腔微微泛酸,冷声道:“上一次你也说要和我好好谈谈,结果呢?秦恒,没有人会在原地一直等你,我季晴不是傻子,你这样的男人,我不要了。” 说着,她趁秦恒因为她这句话分神之际,关上车门,一踩油门,扬长而去。 那天秦恒刚陪霍铭征做完检查,转眼就看见季晴到医院做妇科检查。 霍铭征给他腾出空间。 秦恒不顾腹部的伤追上去。 他按了一下电梯按键,把门关上,“我们真的好好谈谈行不行?是我的错,我太自信了,以为事情很快能办完就能回来和你好好谈恋爱,没想到事情超出了我的预料,我一回来没有直接去找你,是因为我有病人需要处理,人命关天,我必须先选择他们。” 他回国之后没有立马来找她,季晴其实一点都不介意。 人命关天,秦恒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的话,她不会等他那么多年。 可她心里介意的根本不是这个。 “这话你说过了,来点新鲜的吧。”季晴迎视他,开门见山,指着他的腹部,“我问你,你这伤哪来的?” 她大有一副审问犯人的架势。 可秦恒心知肚明。 他在季晴面前可不就是像个犯人,是他有错在先。 他坦白道:“是救人的时候伤到的。” “女人?” 秦恒顿了一下,眼神复杂地点了点头。 忽然季晴朝他走了一步,手指忽然抚在秦恒的腹部,隔着衬衣,秦恒也能感觉到她指尖微凉的温度。 秦恒浑身紧绷了一瞬,按住她的手腕,喑哑道:“怎么了?” “那晚我陪你去包扎伤口,医生说你的伤口是利器所致,有五厘米长,差一点就能把你的胃和肝脏串成烤串,她是你什么人,你能用命去救她?” 季晴倏而咬紧牙关,转头看向别处。 秦恒感觉到她紧绷的力道,依旧攥紧她的手腕,生怕她逃了似的,坦坦荡荡地说:“我朋友的妹妹。” “妹妹?”季晴点了点头,轻笑一声,“挺好的。” 挺好的…… 秦恒的胸口一窒,他现在是半点都听不得这三个字了。 这三个字像淬了毒的利剑扎在他的胸口上。 “你听我解释,我朋友当初是因为救我才丧命的,她叫周琰,当初也参加去智国的医疗队,你可能知道他。” “没印象。”季晴冷声道。 当初那么多医护人员,她记住的根本没几个。 “好了,我知道了。”季晴看着电梯门打开,“你可以出去了。” “晴晴……” 季晴背脊发麻,“你不要这么叫我!” 在家里,只有奶奶这么叫她,就连她的父母都不敢这么叫她。 秦恒当然是从季奶奶口中听来的,情急之下,不知道该怎么哄她,想了想,觉得还是先把人叫住了才是当务之急,“那你希望我叫你什么?” “季总就挺好的。”季晴面无表情走出电梯。 秦恒追上去,亲自陪她做完检查。 虽然整个过程季晴都不搭理他。 只是在检验科抽血的时候,他下意识蒙住季晴的眼睛,“会有点疼?” 季晴却抓开他的手,自嘲地勾了勾唇角,“能有多疼?” 看着她的血液流到管子里,秦恒捂着腹部的伤口,竟比他自己受伤还更疼。 检查完之后,医生给季晴开了点常规药。 秦恒本想追着她送她回去的。 又想到一直困扰她的妇科问题,是因为内分泌紊乱导致的。 西医如果没有办法的话,那就试试中医。 正好程大夫之前被霍渊时软禁还在医院里修养,他可以去问问程大夫。 程大夫乍一听,还以为季晴是秦恒的爱人,“怎么没听过秦医生结婚的消息?” 毕竟,他们这些大人物找他给女人调理身体,不是妻子,也即将是妻子,或者外面养的人。 秦恒看上去不是那样的人。 秦恒无奈地笑了笑,“不是妻子,正在追。” 程大夫恍然大悟,点了点头,“那可能得吃点苦头了。” 他语重心长地说:“当初燕京城的梁非城,你的好兄弟霍铭征,都是吃过苦头,才苦尽甘来,我希望你能少吃一点苦,好好哄哄人家。但如果这个苦必须吃,你还是吃着吧。” 秦恒点了点头。 听了程大度的一席话,如听一席话啊。 和程大夫预约好时间之后,秦恒便给季晴打电话。 毫无意外,季晴还是没有接他的电话。 他亲自到季家去找她,却被告知她出差了。 秦恒想联系她也联系不上。 她出差去哪,连季家的长辈都不知道。 这是算准秦恒会问他们。 后来还是秦恒自己派人去查,才知道她去了智国。 秦恒当即买了机票到伦敦,再转机去了智国。 之前他们相遇的那个地方。 将近半年时间过去,这个地方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当初的那些救援舱早已拆除,整座城市在重建,正在慢慢恢复生机。 秦恒也算故地重游了一番。 可这个地方已经没有半点当初的影子。 这个地方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他待了好几天也没遇到季晴。 他只好先回国。 结果隋兴告诉他,季晴又去了悉尼。 秦恒当即叫隋兴买车票。 可霍铭征却突然出了状况。 付胭的母亲得了抑郁症,闹自杀,想要阻拦付胭和霍铭征在一起。 他被这件事耽搁了,但每天都会给季晴发消息。 终于那天,季晴回复他了。 秦恒急得眼眶都红了,点开微信,季晴只发了一个字过来—— 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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