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恒的认知里,他喜欢季晴,但仅仅只是喜欢。 他承认父母失败的感情,在他心里留下了很深的阴影。 令他不敢轻易涉足爱情。 然而,他的身心好像不受控制一般,想要靠近季晴。 那天霍铭征说要去一趟苏黎世,他现在精神不稳定,秦恒不放心,打算第二天随行。 回家收拾行李的时候,车子绕路往二号院经过。 他想起上次见到季晴,两人话都还没说完,他就被医院的一通电话叫回去了。 还没问问季临的情况怎么样。 万一真伤到了,付胭就真的一辈子不会原谅霍铭征了。 才这么想着,突然季家别墅的门从里面打开,酒红色大衣,黑色波浪卷长发的季晴从屋里出来。 她撩了一下眼皮,眼底的冷意吓得秦恒下意识急刹车,额头撞到方向盘。 他想到上一次他该解释的已经解释清楚了,她还凶他? 这世界还讲不讲道理了? 他降下车窗,没好气地说:“干嘛!” 季晴提着包,睨他一眼,“我还没问你大晚上在我家门口鬼鬼祟祟的干嘛呢?” “我鬼鬼祟祟?”秦恒无语地指着自己。 季晴嗤了声,双手环胸。 秦恒气笑了,“我想问问季临的伤怎么样了,你别好心当驴肝肺。” 季晴挑眉,还是不说话。 气得秦恒心尖又痒又热,想起高中的时候,季晴也是这样,生气的时候,一言不发冷暴力他。 这大小姐! 秦恒气得牙痒痒,深呼吸一口气,推开车门! 决定治一治她这个臭毛病,别一生气就冷暴力别人,会气死人的! 就在他摔上车门,朝季晴走过去的时候,季晴态度诚恳地说:“我知道霍铭征疯起来没人拦得住,回头我想明白了,你是为了我们姐弟好,那天晚上我打你一巴掌,实属不应该。” 秦恒:“……” 大小姐突然改性主动道歉,他不知道该怎么接了。 见他一副怔愣的样子,季晴眼底快速闪过一抹笑意,一贯懒懒的语气,“还是像以前一样,喜欢说教,刚才是不是打算教训我?嗯?” “我让你不知所措了吧?” 秦恒站在原地,真的是被气无语了。 这女人…… “你是堂堂季氏总裁,季家大小姐,我哪有那个胆子教训你?” 季晴目光落在他的额头上。 轻笑一声。 她突然朝秦恒几步,两人的距离骤然拉近,她身上的幽香钻入鼻孔,秦恒觉得莫名想要靠近,可转念一想,这个女人又要使坏。 他往后退一步。 岂料季晴又往前一步,白皙的食指戳了一下他的脑门。 秦恒轻呼一声,倒吸一口气。 季晴微微仰头,眼底带着笑意,“都肿包了,回去上点药吧,秦医生。” 回到家之后,秦恒没有吩咐保姆给他收拾行李,而是自己整理。 整理完之后他就睡下了。 结果做了个梦,梦里的场景和晚上在季家门口的差不多。 只是季晴不是戳他的脑门上的肿包。 而是冲他勾了勾手指,“低头,你这个笨蛋。” 梦里他简直对季晴言听计从,要多没出息就有多没出息。 他低头的瞬间,季晴亲了亲他的额头,“疼不疼啊?都肿包了。” “疼。”他在梦里装可怜。 季晴轻笑一声,“那我再亲几下,就不疼了。” 醒来时,秦恒惊出一身汗。 天色还没完全亮,他坐在光线昏暗的房间里,勾结滑了一下。 喑哑的嗓音透着难以置信,“怎么经常梦到她。” 之后他便随霍铭征出国去了苏黎世。 没想到阴差阳错找到了付胭。 然而老天爷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 失去和得到总要有一个平衡。 霍铭征找到付胭,也失去了他的孩子。 陪霍铭征回国那天,苏黎世下着雨,南城也下着雨。 马上过年了,城市的大街小巷渐渐有了年味。 好兄弟遇到这样的事,秦恒心情也很低落。 过年期间,杨迅又组织了一场同学聚会。 有人调侃杨迅最近怎么这么热衷于组织聚会,不会是借着聚会的由头,见某个人吧? 杨迅赤红着脸否认。 秦恒下意识看向坐在对面沙发的季晴。 她正在和她高中时的同桌杨玲喝酒。 不知道喝了几杯,面前一堆空酒杯。 两人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杨玲凑近季晴的耳边,季晴拿着酒杯的动作顿了一下。 杨玲小声说:“我记得你以前不喜欢参加聚会的。” 她顿了顿,压低声音问:“不会真是为了秦恒来的吧?” 说着,她就要去看对面的秦恒。 季晴眼疾手快用另一只手按在她的侧脸上,不让她看秦恒。 就在杨玲以为她要否认的时候。 季晴却轻飘飘地说了两个字:“是啊。” 杨玲一愣。 还真被她猜对了。 她突然心疼起身边这个商场上的女强人。 这么说来,季晴还喜欢着秦恒。 从高中到现在。 这么多年。 杨玲借着喝酒拿酒杯,佯装无意间扫了一眼对面。 不过不得不说,秦恒确实比高中的时候长得更有味道了。 三十岁的男人一朵花。 别的男人可能是各式各样普通的花。 秦恒却是名副其实的高岭之花。 这朵花,连季晴都摘不下来话,那其他人恐怕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聚会结束后,杨迅安排人把没开车来的同学送回去。 他拉住杨玲,说:“我们好像顺路,你坐我的车回去就好了。” 杨玲没多想,拍了一下他的胳膊,“行啊,差点忘了。” “秦恒,你叫司机来接你了吗?” 秦恒指了指那边季晴的车,说:“我顺季晴的车回去。” 季晴拉开车门的手一顿,随后坐进去。 司机问她:“季总,回豪庭一品吗?” 季晴往上拉了一下大衣的衣领,“回碧海公馆吧。” 司机正准备启动车子,突然窗外传来敲门声。 车窗降下,司机笑着问道:“秦医生,有事吗?” 秦恒清了清嗓子,冲着后排的女人问道:“季总,能顺你的车吗?” 季晴随意滑动微信朋友圈,嗯了声,“随你的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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