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铭征将水杯放在床头柜,“不是送出去隔离了吗?” “是么。”秦恒紧紧攥着胸口的衣服,“我记得她的脚骨折了,最近太忙,都没时间去看看她,老同学一场,希望她别介意。” 霍铭征对季晴的了解并不多,仅有的几次见面也是在商场上。 但也知道她是秦恒的高中同学,秦恒还给她补过课。 “你也该回去休息了,医疗队制定出来的方案已经被证实可行,你没有继续留在这里的必要了。” 听霍铭征这么说,秦恒松了一口气,“总算有个好消息。” 霍铭征再次拿起水杯,将吸管凑到他的嘴边。 秦恒喝了一口。 只听霍铭征说:“郁阿姨有事先走了,你昏迷期间,她很担心你。” 郁兰在霍铭征到了这边之后,立马就离开了。 霍铭征的眼神如鹰隼般犀利,万一被他察觉到什么,就得不偿失了。 秦恒又喝一口水,“她是不放心我。” 两人沉默了几秒,霍铭征低沉道:“周琰的尸体我已经派人送回伦敦了。” 秦恒知道,在他昏迷期间霍铭征会默默帮他解决一些问题。 他想到周琰,心中越发愧疚。 如果不是周琰,他哪能好端端地出现在这里? 他对霍铭征说:“帮我查一下周琰的妹妹。” 回国之前,秦恒简单收拾一下自己的行囊。 行囊是出国前背来的,医疗队给每个人分发了一个大的背囊,生活用品,里面应有尽有。 大多数东西,秦恒没准备带回去,就地销毁就行。 可拿着那个表面印着牡丹花的搪瓷杯,他却犹豫了一下。 “怎么,在灾区用过的东西,你还想带回去世代相传吗?” 面对霍铭征的吐槽,秦恒懒得理会。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搪瓷杯,他就是舍不得丢掉。 从很早以前他就知道一个道理。 有些事,有些念头,他们的出现是有道理的。 虽然他还猜不透一个“老土”的搪瓷杯能有什么道理。 但是他还是将杯子塞进背包里,拉上拉链,跟随霍铭征安排的车辆离开这个地方。 在车子驶离那片土地之前,秦恒透过车窗回头看了一眼。 安置病患的救援舱、一口被封锁起来的深井,提供给医护人员洗漱用的浴室…… 秦恒收回视线,再次捂住空落落的胸口。 离开之前,他还特地找过给他治疗的医生,想问问他的心脏是不是出现什么问题。 结果是他的心脏很健康,也没有因为外力而受伤。 飞机终于在南城机场降落。 下飞机的时候秦恒的脸色很差。 霍铭征立即安排车送他去医院。 到了北山医院,秦恒从车上下来,正好看见车库里的季家人。 季临打开车门,季父也是哄着人的语气说:“你别把自己的身体折腾坏了,那天你助理去酒店找你,说你晕在沙发上,还不是因为在灾区没吃好,营养不良了?” 季晴不甚在意的口气,“我记得我在那吃得挺好的。” “好好做个体检再说。”季父不想听她胡说八道。 吃得挺好? 灾区能有什么东西可以吃,他能不清楚吗? 他刚要继续劝说季晴一定要做个全身体检,一转头就看见一行人往这个方向而来。 季临第一眼看见霍铭征,在心里骂了一声狗男人,是长的人模狗样的,怪不得把付小胭迷得团团转,宁愿不要名分,也要跟着他。 也不知道霍铭征给她灌了迷魂汤。 霍铭征将季临别有深意的眼神看在眼里,心里想的是,他是付胭异姓兄弟,他不跟他一般计较。 秦恒对着季父微微颔首,“季叔叔。” 季父眼前一亮,“秦恒,你回来了?” “嗯,回来了。” 季父松了一口气,“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 他疑惑地看向秦恒额头上的沙发,“咋弄的?” 秦恒摸了摸额头,“前几天余震的时候受了点伤,已经不碍事了。” “那就好,哦对了秦恒,你快帮我劝劝晴晴吧,她被困在智国那么久,营养跟不上,一回来就想马上投入到工作中,我怕她身体吃不消,想劝她做个体检。” 秦恒一转眼看着双手环胸,站在一边戴着墨镜,一副不爱搭理人的样子的季晴。 微风拂面,秦恒看着那张脸,忽然有一种他描述不出来的感觉。 好像是在潜意识里,松了一口气。 大概是因为他心底认为,大家可以从那个环境下活着离开,才觉得不容易。 “脚伤都好了吗?”他开口。 目光落在她的脚上。 这才看到她今天穿着高跟鞋。 他当即蹙眉,“伤筋动骨一百天,少穿高跟鞋。” 季晴摘下墨镜,“我就穿。” 这任性的语气,季父勉强地笑了笑,小声对秦恒说:“她就这样,你别往心里去。” “看在您的面子上,我不跟她计较。”秦恒也小声说。 季晴懒洋洋扫了他们一眼,双手拿着墨镜,戴上,转身回到车里。 今天她是被忽悠来医院的。 而她并不想做体检。 她身体素质一向不错,那天在隔离酒店晕倒,大概是因为有点水土不服吧。 秦恒的手扒在未关上的车门上。 季晴垂眸扫了一眼,“你干嘛?” 秦恒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连忙把手收回去。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一见到季晴上车,生怕她走了似的。 “你脸色这么差,还是做个检查看看吧。” 季晴似笑非笑,“现在经济不景气,都需要院长亲自拉生意了?” 秦恒:“……” 他就多余问。 身体是她自己的。 她不检查就不检查! 秦恒一行人走进电梯。 身后隐隐约约传来季父劝说季晴回去的做体检。 直到电梯门关上,隔绝了外界的声音。 霍铭征转头看了他一眼,“脸色好很多了。” “是么。“秦恒从电梯透明的玻璃一面往下看。 季家的车开走了。 今天季家出动两个男人全都拿季晴没办法。 秦恒有些想笑。 也不知道季晴那样的性格,什么样的男人能驾驭得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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