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她男人的话! 秦恒不知道自己哪来的一股气,紧攥住她的手腕,“不是不准备谈恋爱结婚吗,你哪里来的男人?” “谁说一定要谈恋爱或者结婚才能有男人?”季晴弯起唇角,轻笑一声。 秦恒第一反应就是火包友。 他回国后和季晴接触的次数不多,但再过几个月,季晴就二十九岁生日了。 再加上她工作压力大,想要解决生理需求,这个是很正常的。 女人和男人一样,解决生理需求都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问题的关键是…… 秦恒越想心里越堵得慌,脱口而出,“你喜欢什么样的?” 季晴目光轻飘飘地落在他身上,“我喜欢不太聪明,有点愣的。” 她一边说,秦恒一边往自己身上套。 哪一点都和他不沾边。 认识到这一点之后,秦恒的胸口就像堵着一团棉花。 呼吸困难。 然而当他看到季晴似笑非笑,像在调侃人的表情,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 “你该不会是在故意点我吧?” 季晴嘴角勾了勾,“昔日秦大学神果然宝刀未老,还是聪明得叫人讨厌。” 秦恒是真的服了她了,“我哪里愣?” “你不愣,我愣。”季晴脑海里闪过十年前,她只身去纽约找他那件事。 事实上离开郁兰的视线后,她去找秦恒了。 什么照片,她要的是眼见为实。 幸好郁兰给她看的照片里有显著的地标建筑,她拦了一辆计程车,报上地址就行。 她下车站在广场中央,寻找秦恒的身影。 就在她以为秦恒可能离开这里的时候,她看见赵晚星挽着秦恒的胳膊,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最重要的一点是。 秦恒没有推开赵晚星。 当时,她没有走过去站到秦恒面前,而是随手拦了一辆车,去往机场。 回国。 季晴在想,当时的她真的够愣,够一根筋。 瞒着家人一个人漂洋过海只为要一个答案。 而当答案血淋淋地摆在她的面前时,她才知道其实她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勇敢。 回国之后,她大病一场。 回想起那时候的事,季晴觉得遥远得仿佛是上个世纪的事。 秦恒知道她说的是反话,却也不想跟她争,“你是季道理,你说得算。” 说着,他将季晴打横抱起来,沉着脸转身。 动作却轻柔地将她放在病床上,“拆石膏不是脱拐,你要走路,估计也得再过十天半个月。” 季晴看着他近在咫尺的脸,“你还霸道起来了?” “没有人规定只有总裁能霸道,更何况,我这不是霸道,是跟你……” “讲道理。”季晴抢了他的话。 秦恒无话可说。 他静默地看了季晴一会儿,突然问道:“肚子饿不饿?” 季晴点了一下头。 秦恒每天都塞东西给她。 有些是医疗队发的,有些是当地居民给他的。 他自己都是将就着随便吃点,好东西全部给季晴了。 但他每次都说,他那里还有很多。 那些东西季晴都吃腻了。 秦恒大概也猜到,“泡面吃不吃?听说这款泡面是我们这个年龄人的童年回忆,我没吃过,不知道怎么样。” “划峰三鲜伊面?”季晴能记住的就是这个了。 秦恒有些意外,“是。” 泡面是国内企业家提供给救援队的赈灾物资。 季晴接收到秦恒感到意外的眼神,清了清嗓子,“以前我在滨城吃过。” 既然她吃过,秦恒立马转身去拿泡面。 “等等。” 季晴叫住他。 秦恒回头,只听季晴说:“用你的搪瓷杯泡,味道更正宗。” 秦恒没吃过,不懂泡面还有什么正宗不正宗的。 但既然大小姐发话了,他只能听着。 五分钟后,他走进来,手上空空的。 季晴以为他没拿到泡面。 秦恒走上前来,却说:“泡面味道大,不太方便在这里吃。” 这间舱室安置的是伤情相对轻一些的伤患,大家基本上能自己解决吃饭问题,季晴如果明目张胆在这里吃味道重的东西,难免会影响到其他人。 最重要的是,秦恒觉得这样不礼貌。 “就你事多。”季晴嘴巴这么说着,却翘着受伤的那条腿坐到病床边。 秦恒很自然地转过身,在她面前蹲下。 季晴趴在他宽厚的背上,问他:“去哪吃?” 秦恒一时嘴快,“老地方。” 两人的脑海不约而同回忆起前天的画面。 秦恒又想起那片用几根黑色细绳绑着的薄透的布片。 他深吸一口气。 季晴目光落在他泛红的耳根子,要是在以前肯定要挑逗他几句。 她移开视线,摸了摸自己同样发热的耳朵。 季晴坐下后,秦恒小心翼翼打开搪瓷杯的盖子,以防万一热气烫到她。 他将筷子递给季晴,“第一次泡,不知道行不行。” 季晴看了一眼,“看上去还行,这个不是技术活,连季临都会。” “你是不是把他说得太菜了点?”秦恒坐在一个箱子上面。 季晴拿筷子搅了一下泡面,让调味品分布均匀。 “他在厨艺方面的确没有天赋,和付胭半斤八两。” 付胭。 季晴见他在思索什么,出声道:“你不知道付胭?” “知道,阿征的堂妹,长得特别漂亮的一个小姑娘。” 季晴目光有些意味深长,“我以为在你眼里女人都一个样。” 他还知道付胭特别漂亮。 不过的确特别漂亮,她身为女人都心动,想把人骗到季家来,当她的弟媳。 奈何付胭和季临两人不来电,一问怎么不试着交往,两人就开始滔滔不绝对方身上的缺点。 太了解彼此,以至于动不了其他心思。 “我也是有审美的。” 秦恒说着,突然季晴停下筷子,“我看你审美就很一般。” 她佯装随口问了一句:“你有跟赵晚星交往过吗?” 秦恒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会问起赵晚星,他想也不想地否决,“怎么可能,我又不喜欢她。” 季晴回想起那天的画面。 难道是郁兰派人跟踪她,知道她去找秦恒,而提前联系上赵晚星,在她面前演一出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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