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铭征是秦恒去智国五天后,才想起来还有这么一个人。 “你说他去哪了?” 曹方重复一遍:“参加去智国的救援医疗队了。” 霍铭征沉默了好几秒。 “霍总,要去把他接回来吗?” “不用,他这么大的人了,还不知道对自己负责吗?” 曹方微微抬眸看了他一眼。 霍总说话怎么有种老父亲的即视感。 过了一会儿,霍铭征忽然问道:“她呢?” 她? 曹方心领神会,“被季少接到击剑队,看队内比赛了。” 击剑队…… 霍铭征忽然想起来,奥运比赛期间,霍静淑疯狂迷恋一个叫傅景的击剑运动员。 她甚至拉着他撒娇:“二哥,二哥你一定帮我,我要这个傅景。” “你当是买肉,你想要就要?” 霍静淑不高兴:“这么帅的人,我再不出手的话,别人就要出手了。” 他抽空看了一眼她正在看的微博上的视频,底下有一条评论—— 我宣布这一届的击剑运动员是有史以来颜值最高的,真是帅哥云集,我快选不过来了! 评论点赞数超八万。 可见众网友有多赞同这个观点。 想到那条评论,霍铭征坐不住了。 他站起身来,抬脚往外走。 …… 救援舱安排了一个独立的空间供医疗队和救援队的人分批休息。 长时间高强度的工作,机器都撑不住,更何况是人。 秦恒下了手术台,周琰递给他一瓶水,对他说:“刚好有一张空床,你去躺躺,这台手术有五个小时了吧?” “没你说的那么长,四小时三十八分。”秦恒拧开瓶盖,喝了半瓶水。 “真服了你了,救人不是你这么救的,你活着,就有更多人能活。” 周琰这话没有丝毫夸张的成分。 秦恒没有反驳,将剩下的半瓶水喝完之后,拍了一下周琰的肩膀,“我先去个地方。” 周琰看着他往安置伤患的大舱走去,就猜到他去找那位高中女同学了。 到底什么来头,这么重要? 休息时间都不够了,还要去看她? 秦恒过去的时候,季晴正平躺在床上,睁着大眼睛看天花板。 忽然,她的脸上方出现一张熟悉俊美的面孔。 “一动不动的,我以为你睁着眼睡。”秦恒低笑一声。 季晴看到他没穿白大褂,意外道:“不用帮忙了吗?” “有人接我的手,让我休息休息。” 秦恒的话刚说完,季晴往床的另一侧挪了挪,侧着身子。 她拍了一下身边的位置。 她的动作极其自然且流畅。 仿佛给人一种站在她面前的不是一名医生或者她的老同学,而是她的男宠。 而她正准备临幸他。 秦恒只是微微一愣,下一秒便躺了下去。 不足一米的小床上,两人都侧着身子。 秦恒背对着季晴,“你怎么不睡?” 这会儿大舱里挺安静的。 季晴漫不经心地说:“我说我想你想得睡不着,你信不信?” 秦恒头皮发麻,不是被恶心到了,而是被电到了。 “你能不能好好说话?” 季晴一秒认真的语气,“想你想得睡不着。” 秦恒呼吸一窒。 然而下一秒,季晴却扑哧一笑,“当真了?” 秦恒额角的青筋跳了几下。 他就知道,这个女人的话没一个字能听得。 季晴还想继续逗他,但很快她就听见秦恒平稳均匀的呼吸声。 他睡着了。 季晴望着他脑后的两个发旋。 傻瓜,我就是想你想得睡不着。 秦恒这一觉睡得挺沉,时间也比上一次更久。 久到季晴也睡过去了。 当秦恒转过身的一刹那,他的潜意识里仿佛在提醒着他什么,他倏然睁开眼睛。 潜意识里提醒他,他和季晴睡一张床上,他不可以随便转身。 看着近在咫尺的脸,秦恒原本因为紧张而加速的心跳变得更快了。 “季晴。” 他低声唤她的名字。 季晴没有回应。 她睡沉了。 秦恒沉默地看了她一会儿,看了眼时间,凌晨一点半了。 不远处还是救援队搜救受困者的声音。 有机械声,也有人声。 却并不会令人觉得嘈杂。 相反的,他们的声音动静越大,就代表还能找到活着的受困者。 将近一周时间过去了。 如果真有受困者,生还的几率很小了。 秦恒没有继续躺在床上,即便他贪恋此刻不切实际的安宁,但他知道,他还有更重要的使命。 他坐起身来,将薄毯盖在季晴身上。 等他走了,季晴缓缓睁开眼睛。 他转过身来,她就醒来了。 …… 美国纽约。 郁兰刚处理完最后的文件。 助理端来一杯水,“郁总,你别太辛苦了。” “不累一点,我就容易胡思乱想。” 喝了水之后,她并没有马上回房间,而是拿起手机照例打了一通电话给秦恒。 她每天都会打电话给秦恒。 有时候秦恒在忙没接到,她就会给隋兴打,变相地关注秦恒的一举一动。 但这几天因为项目上的事,她抽不出时间,心想着反正南城那边也没发生什么事。 最重要的是,他和季晴没有什么交集。 这么多年,两人不曾见面、联系。 那份青春年少时的感情早就消失了。 她也就不担心了。 所以她才答应让秦恒回南城管理北山医院。 电话里传来关机的提示音。 郁兰蹙眉。 秦恒是北山医院的院长,同时也是心外科医生,他的手机从未关过。 郁兰挂了电话,拨通隋兴的手机号码。 不一会儿电话接通。 隋兴是在秦家长大的,所以他更习惯称呼郁兰为太太。 但也只限于在秦恒面前。 毕竟郁兰和秦兴远已经到了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 这会儿他恭敬道:“郁总。” “秦恒呢?” 郁兰一开口就问秦恒。 隋兴心里一咯噔。 但秦恒在去智国之前已经叮嘱过他。 他语气平稳地说:“秦少这几天有个很重要的会诊,手机经常关机。” 秦恒是现如今心外科的中流砥柱,郁兰应该会相信。 “什么时候结束?” “秦少没说。” 郁兰往椅背上一靠,“隋兴,你不想干了就直说,我可以成全你让你滚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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