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中午,郁兰的手机响起来。 秦恒帮她拿手机,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梁暮行 他不认识的人。 郁兰虚弱地接过手机,按了接听键。 电话那头传来男人急切的声音:“我到了,你在哪?” “我知道了。” 挂了电话之后,郁兰佯装接了个没有用的电话,就把手机放在一旁,对秦恒说:“小恒,你去问问医生能不能给我开点安神的药,我休息不好。” “好。” 秦恒出门之后,郁兰颤巍巍地拿起手机,回拨了电话。 “我在15楼,23床。” 约莫两分钟后,一名俊朗气质出众的中年男人出现在郁兰的病房里。 听完郁兰的话之后,男人眉心微蹙,“你是不是找错人了?” 郁兰的脸色在灯光下愈发显得苍白,“我知道你有这个本事,你和我哥哥曾经是情敌,他最了解你了,大名鼎鼎的催眠师。” 男人的脸色阴沉,“你想做什么?” “帮我抹掉小恒的一些记忆,我要他安心跟我出国。” 男人冷哼一声:“如果抹掉关于那个女孩的记忆,他日他和旧同学总会相见,聊起的时候他很容易就会发现这个漏洞,到时候你百口莫辩,你觉得他不会恨你吗?” 郁兰的神情比男人更加冷漠,“那就让他忘记对那个女孩的感情,在他现在还未完全明白自己的心意之前,是不是更容易办到?”m.biqubao.com 秦恒回到病房,手里拿着从护士站那里拿回来的药。 当看见病房内的陌生中年男人,他愣了一下。 郁兰轻声说:“小恒,这位是梁叔叔,你舅舅的……朋友。” 秦恒礼貌地打了声招呼:“梁叔叔。” 男人微微颔首,嗯了声。 秦恒拿着药走向郁兰,刚要把药放在床头柜,忽然看见柜子上摆放着一块手表。 手表的表盘看上去比一般的表盘更大,表盘中央是一只栩栩如生的老鹰。 在他看过去的瞬间,那只老鹰好像活过来了一样,忽地张开翅膀,仿佛要飞出表盘,而原本安静的手表发出哒哒哒的声音。 五分钟后。 男人收起腕表,放进口袋里。 郁兰看着站在病床边一动不动,眼瞳深黑的秦恒,急切地问道:“他为什么还没清醒过来?” “你说过有重要的消息要跟我交换,那现在该是你履行诺言的时候了,如果你的消息不足以让我满意的话,你儿子永远也不用醒过来了!” 郁兰呼吸急促,“好,果然是梁家的人,我的消息你一定满意。” 男人朝郁兰靠近了一些。 郁兰一字一顿,男人眼瞳倏然睁大,唇瓣颤抖着。 看着他的反应,郁兰平静而冷漠地说:“现在可以把我儿子叫醒了。” 男人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他走到秦恒面前,因为情绪激动,深呼吸了一口气,才在秦恒面前打了个响指。 “好了,等你醒来之后,你记得班上一个叫季晴的女生,你只是给她补过几次课而已,你们只是普通的同学。” 秦恒闭上眼睛,再次睁开的时候。 只听那个中年男人忽然和郁兰打了声招呼,“我先回燕京城了。” 他对着秦恒微微颔首。 秦恒礼貌地把人送到病房门口。 回到病床边,他扶起郁兰,为她吃药。 “等妈妈身体好一些了,我们出国吧?”郁兰看着秦恒。 秦恒嗯了声,“可以。” “反正要出国,学校就不要去了吧,反正也没什么事,你在医院陪陪妈妈。” 秦恒将水杯放在一边,扶着郁兰躺下,“我知道的,我哪也不去。” 五月底郁兰出院。 她和秦兴远办离婚手续花了不少时间,一直到六月八号,在所有学子进行英语听力考试的时候,一架飞往美国纽约的飞机从南城上空划过。 飞机上,郁兰握紧秦恒的手,“以后就跟妈妈一起生活了,以前妈妈有苦衷,以后我会努力成为一个合格的妈妈。” “妈,我没怪过你。” 郁兰叹了口气,看向窗外翻涌的云层,神情漠然。 …… 秦恒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十点半。 这一觉,他做了个很长很长的梦。 他梦见自己回到了高二下学期,他和季晴初次见面的时候。 很奇怪,以前在美国生活的时候,他偶尔会想起以前的同学,也包括季晴,但却好像对以前的事记得并不清楚。 可自打从半年前回到南城,遇见老同学和季晴之后,当年的画面却变得清晰起来了。 重回故里,果然会叫人翻起很多的回忆。 只是他觉得有些奇怪,在梦里,他对季晴的感情好像不一样,就好像,他回国之后,在遇到季晴的时候,会莫名地对她关心,一样令他觉得意外和匪夷所思。 “单身久了,一定是单身久了。”秦恒从床上坐起,扶着额头,昨晚同学聚会,喝得有点多了。 下楼的时候,隋兴递给他一杯咖啡,“秦少。” 秦恒嗯了声,接过沙发坐在沙发上,随意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 电视里正在播放的是一档时事新闻。 “凌晨,智国发生八点七级地震,引发巨大海啸,截至目前为止,已有数万人死亡和失踪,具体人数还在统计当中……” 秦恒手里的咖啡飞溅而出。 他看着新闻上放出的灾后照片,心里忽然一阵空落落的。 从医以来,他见识过太多的生离死别,也参加过很多次的抢险救灾活动,可这一次的感觉,和以往的每一次都不同。 “秦少,您怎么了?”隋兴看他脸色苍白,担忧地问道,“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秦恒突然丢开手里的咖啡,找出手机,却因为手心冒出冷汗,手机也拿不稳,砰的一声掉在沙发上。 他慌乱地捡起手机,找出杨迅的电话号码,拨过去。 电话接通,传来杨迅迷迷瞪瞪的声音:“干嘛啊,秦院长,大过年的也不让人睡懒觉。” 秦恒厉声问道:“你昨晚说季晴去哪个国家?” 杨迅嗯了声,明显还没睡醒,但被他这一声吓得瞬间清醒,“智国啊,怎么了。” 秦恒看着电视机屏幕,脸上毫无血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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