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恒高中毕业后就离开了南城,随母亲去国外念书、进修,一直到三年前的夏天才回南城。 高中时几个关系比较好的男生听说他回来了,立马组局出去喝酒。 原本秦恒是不想去的,但是听对方一句:老同学叙叙旧,来吧,秦恒,大家都挺想你的。 秦恒想起自己的高中三年。 考第一。 除了考第一以外,就没有其他什么事了。 不对。 除了考第一,他还要帮一个人补课。 喝酒的地点安排在醉人间。 秦恒下车就给霍铭征打电话,结果电话没人接。 直到三年后的某一天,他才从微博热搜里看到霍铭征今晚没接电话的原因,因为此刻他正在一家大学附近的酒吧“撩妹”。 秦恒进了醉人间,推开包间门,就听见里面有人喊了一声:“我们的秦学神终于肯回国了,快快请进。” 包厢里有些缭绕的烟雾,他走过去,坐在沙发的主位上。 “都是老同学,别来这一招。” “还是老样子,不喜欢别人捧着,看来这么多年不见,你一点都没变,还是我们那个清冷的大学神。” 秦恒接过酒杯,环顾四周,随口说了一句:“怎么不多叫几个人出来?” “要集齐这几个人已经不容易了,现在不是假期也不是周末,大家都在忙着工作,在外地的在外地,出差的出差,加班的加班。” 对方嘿嘿一笑。 “就我们几个混吃混喝的,大学神不介意吧?” 秦恒弯唇,不置可否。 大多时候他都没怎么说话,只听老同学说起高中时候的事,二十八岁的他,听十六七岁时的事,仿佛隔了一个世纪,有些恍惚。 直到有人说:“当年我们班最成功的人应该是季晴了吧,我听我爸说,季氏集团现在就像一匹黑马,势头挡也挡不住啊。” “对了,秦恒,你和季晴还有联系吗?” 秦恒端着酒杯,手腕被对方的胳膊肘一撞,酒水洒出来,溅到他的手背上,他回过神来,不露声色抽了张纸擦手,“没联系。” 季晴,就是当年他的补课对象,坐在他前桌的女生。 几个人面面相觑,“我记得以前你和她走得挺近的,那时候大家还传过你们的绯闻呢。” 坐在秦恒身边的叫杨迅,和秦恒当过一个学期的同桌,他笑着说:“可不是,本来只是班里人传绯闻,后来不知道怎么就传出去了,那段时间啊,秦恒书桌里的情书都少了很多。” 其余几个人想起来这事就觉得有趣,“毕竟谁能竞争得过季晴啊。” 杨迅对秦恒说:“那时候我还以为毕业后你们会在一起,没想到你高考后就出国了,连个招呼都不打。” “家里人催得紧。”秦恒淡淡地说。 “那你和季晴?” 秦恒转动酒杯,“都是你们瞎传的,我跟她清清白白。” 快十一点了,秦恒说要回去,明天一早去医院处理点事情,大家都散了。 他正准备打电话给保镖隋兴,杨迅却拦住他,“老同桌,我送你,我家司机已经到了。” 秦恒想起他的家和自己的家离得不远,“嗯,也好,你顺路送我回去。” “你住悦珑湾?”杨迅问他。 秦恒摇头,“碧海公馆八号院。” 杨迅一脸不可思议,“你还住那?” 他可听说了,高三的时候秦恒的父母离婚,当时他们都在读书,也不关注大人的事,只知道闹得挺大,他以为那栋房子早就卖掉了。 秦恒嗯了声,“还是住老地方舒服。” 杨迅点了点头,也不说什么了。 秦恒和杨迅坐在车后排,前方红灯,司机将车子停下,即使车里开着冷气,但酒气混在其中,同样令人烦躁不堪。 红灯还没跳过去,车子依然停在原地。 秦恒索性降下车窗。 忽然一辆橙红色的哈雷摩托从他们的车后飞速驶来,堪堪停在他们车子的旁边。 骑车的是个女人。 光是一个背影就漂亮的叫人移不开视线。 窗外一阵阵的热风从窗户扑向他的脸,他的视线不由落在那一抹橙红,反而更加燥热。 “看上了?”杨迅凑过来调侃。 秦恒没理他,收回视线,正准备关上车窗。 “我帮你。”杨迅冲那辆摩托吹了一下口哨。 秦恒皱眉,冷眼扫过杨迅,杨迅立马讪讪地对他笑了笑,“你不敢,我帮你嘛。” 忽然,那个女人摘下头盔,冷眼扫向杨迅。 杨迅看到一张熟悉的脸,靠的一声,在他耳边嘀咕,“怎么是季晴,真是邪门了,我们在包厢里谈起她,居然在路上就遇上了,她改姓曹算了。” 秦恒看着坐在摩托车上的女人,才想起来刚才为什么会觉得那辆橙红的摩托车的气质很像他认识的一个人。 因为那个人就是季晴。 季晴仿佛没认出他来,将头盔戴了回去,绿灯亮起,那抹橙红像一道闪电般飞驰在马路上,远远地将他们的车甩开了。 杨迅还在秦恒耳边喋喋不休,“太拽了这姐。” 秦恒将车窗升上。 不拽的话,就不是季晴了。 秦恒脑海里闪现出那一抹橙红,杨迅喋喋不休地和他说起季晴,说季晴真是想赚钱想疯了,年纪也不小了,从来没听过她什么恋情,一门心思全都花在工作上了。 听说还是个不婚主义。 “闭嘴。”秦恒开口。 这才打住杨迅的滔滔不绝。 杨迅的车开进碧海公馆,秦恒开口:“送到这里吧,我想走路回去。” 杨迅记得他家就在前面不远,点了点头,让司机停车,“改天再聚。” 秦恒下车后,杨迅忽然降下车窗,朝他喊一声:“你还是单身吧,我给你介绍几个超正点的女孩子。” 秦恒只当他喝多了胡言乱语,敷衍地说了句:“知道了,回去吧。” 结果他一抬眸,就看见拐角处季家别墅的院子里,从摩托车下来的季晴,她正摘下头盔,在路灯下,露出一张介于美艳和英气的脸。 她将运动包往肩上一挎,瞥了他一眼。 那眼神,秦恒真觉得自己被侮辱到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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