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铭征看着窗外的雨幕,眸光倏然冷冽,“谁?” “是霍渊时身边的贴身助理,你们叫他阿吉的男人。” 阿吉…… 霍铭征眼底仿佛翻涌起滔天巨浪,深浓的暗色不断蔓延开。 他的脑海里迅速浮现出阿吉的样子。 阿吉身高比他只矮了一点,当初医院监控的参照物能判断出那个神秘人身高在一米八五左右,阿吉差不多就是这个身高。 但因为阿吉清瘦,看上去要比他单薄得多,而且,他皮肤白,是那种会发光的白。 从监控里能一眼辨认出来的。 晋城通县,精神病院的患者,熟悉付胭和他的人…… 居然是阿吉! “他什么病?” 索伦有条不紊地说:“他有精神分裂症,每个月都会到医院检查,包括检查的项目,吃的药物,都无法造假。” 是千真万确的精神分裂症。 这种病的人相当危险,且做过的事容易钻法律漏洞。 他跑到那家精神病院治疗,恐怕有人掩人耳目的意思。 “铭征少爷,我还查到那个叫阿吉的男人出入过苏黎世境内的记录,还有他三年多以前去过巴黎的一家公立医院。” 霍铭征眯眸。 苏黎世那个突发心脏病去世的女佣卢娜,是被人灭口的。 而三年前,黎沁在巴黎,按照时间推算,那时候正是黎沁诞下小星的时间。 “没有打草惊蛇吧?” 索伦肯定地回答:“您放心,是我们自己的人调查的,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就连罗蒙特家族的人都不知道。” 霍铭征嗯的一声,“辛苦了。” 挂了电话后,霍铭征拨通曹方的电话,叮嘱了几句,转身回房间。 付胭累了睡得沉,他走过去,俯身撑在她身边拨弄她额前的碎发也没有把她弄醒。 霍铭征低头在她的唇上亲吻了一下,“我很快就回来,等我。” 睡梦中的付胭嘤咛一声,“霍铭征,你别闹了,累……” 男人眉眼含着柔情,低声说道:“好,不闹你,睡吧。” 付胭动了动身子,往他怀里钻,霍铭征揽住她,过了一会儿才送来她。 将薄被盖在她的胸口之后,他才离开房间。 …… 接连几天的阴雨,路面都是积水。 四辆黑色的保镖车护着中间的宾利,急速朝着城郊的方向开去。 在经过一片废弃的公园外时,曹方指着路灯照不进去的地方,“霍总,那里就是曹嫚逃出来的地方,当初神秘人冒充二十一楼户主开的那辆车,也在附近找到了。” 霍铭征的视线沿着那条路往西,再往前走,就是通往郊区的路,一眼望不到尽头。 他一言不发,墨玉般的眼眸深不见底。 霍渊时所在的别墅区是南城几年前的烂尾楼,后来被市政接手,才渐渐有了住户。 他并非没钱,而是生性喜欢安静,这个地段很适合他生活。 五辆车停在一栋亮着灯的别墅外,霍铭征从车上下来,曹方连忙撑开伞跟在他身侧。 霍渊时的别墅附近部署了保镖,当霍铭征出现的一瞬间,保镖出动。 为首的人认出了霍铭征,恭敬道:“二少爷。” “我找大哥。”霍铭征迈开长腿走进去。 保镖忽然迈出一步,拦住他的去路,“大少爷身体不适已经睡下了,二少爷有事的话明天再说吧。” 几乎是同一时间,曹方上前。 曹方的身手在霍公馆的保镖里除了曹原以外没有对手,对方敬畏他三分,脚步停下,但态度却坚持,“阿吉说大少爷旧病未愈,已经吃了药睡下了,不管谁来都不能打扰他休息。” “阿吉说的?” 霍铭征问他,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眸看得人内心深处都为之颤动。 就在这时,大门从里面打开,一个穿着家政服的女人从里面跑出来,焦急叫喊道:“不好了,大少爷晕倒了。” 女人是林妈,是霍渊时从霍公馆带来的,从小照顾着他,后来霍渊时双腿残疾了,阿吉到他身边,霍渊时顾念旧情,也将她留了下来。 从霍公馆出来,也把林妈带上了。 霍铭征直接从保镖拦住他的手臂撞过去,他迈步走进去,“怎么回事?” 他边往里面走,边问。 林妈跟不上他的步伐,追着上去,“我想着大少爷晚饭没怎么吃,问他想吃什么宵夜,结果我敲门进去,就看到大少爷晕倒在地上了。” 霍铭征在房门口停下脚步,果然看到霍渊时倒在地上,保镖连忙冲上去,把人搀扶起来放在床上。 奈何,他们怎么叫唤,霍渊时都没有醒来,脸色苍白得近乎透明,愈发显得他消瘦。 曹方大步走过去,摸了摸霍渊时的脉搏,再翻他的手腕,发现他手腕的两根血管颜色异常的深。 他脸色一变,“霍总,是中毒。” “马上送医院。”霍铭征目光冷锐地扫过一圈,“阿吉呢?” 从他进门到现在,阿吉都没有出现过。 没理由这么大动静他听不见。 保镖说:“阿吉半小时前出门了。” 曹方闻言脸色一变,刚才保镖明明说是阿吉告诉他们霍渊时吃了药睡下了,任何人都不要去打扰他。 难道…… “是阿吉下的毒?” 叮嘱保镖不是为了让霍渊时好好休息,而是不想让人发现霍渊时中毒了! 霍铭征一声令下,叫人打开阿吉的房门。 霍铭征的保镖在房间里搜寻证据,忽然有人在阿吉的床头后面摸到一个暗格。 “霍总,有暗格,打不开。” 曹方走上前,“我来。” 曹方将手伸进暗格里,左右敲了敲,手指往里一探,摸到了一个锁扣,往下一按,暗格自动从里面像抽屉一样滑出来。 让人毫不怀疑,里面藏的东西是阿吉最宝贵的珍藏。 当曹方将抽屉里的东西倒在床上的一瞬间,他倒吸了一口气。 大概有数百张照片。 全都是付胭的! 有付胭中学时穿着校服照片,有夏天穿着百褶裙,生日许愿的照片,在霍公馆凉亭里写作业的照片,她坐在人工湖玩水的照片,还有大学跳女团舞的照片…… 数不尽的,是付胭那张笑靥如花的脸。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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