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傍晚下班,外面还在下雨,天色阴沉沉的。 霍铭征到方信大厦接付胭下班。 车子驶出地下车库,付胭察觉到这条路不是回金陵名邸的。 “我们去哪?” 霍铭征将她的高跟鞋脱下来,给她换了一双平底的软底鞋。 她爱漂亮,上班搭配衣服就想穿高跟鞋,但她的扁平足穿久了高跟鞋不舒服。 其实以前他就说过几次,但那时候他没表露出太明显的关心,她显然也没放在心上。 他低头给她穿鞋,“曹嫚的情况比之前好了很多,说想见我们。” 付胭意外,“见我们?” 霍铭征嗯的一声,“以她的性格遭受这样的屈辱肯定咽不下这口气,上次在医院,她见到我们,猜到我们想要从她身上得到什么。而现在,除了我之外,没有人有能力帮她。” 付胭点了点头,曹嫚的确不是那种会忍气吞声的性格,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偏激。 到了医院,秦恒陪同他们一起进了病房。 曹方和曹原也紧随其后。 毕竟上次曹嫚突然朝付胭扑过去,几个人仍心有余悸。 几天不见,曹嫚比之前看到的更瘦了。 付胭听秦恒说,曹嫚对食物产生了应激障碍,之前她被抓走,就是喝了水杯毒哑了嗓子,她怕自己吃了什么东西会再次对身体造成危害,所以什么都不肯吃,每天靠营养液吊着。 她靠着床头,右手用手铐铐在床头的栏杆上,见到有人进来,她动了一下身子。 一开始她的眼神从涣散变成警惕,当她认出付胭,见到付胭光鲜亮丽地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一想到自己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她的情绪就激动起来,拽着手铐不断敲击着栏杆。 那声音仿佛刮过耳膜般刺耳。 眼神充满了怨恨,因为嗓子还没完全恢复,嗓音粗哑难听,嘶吼着付胭的名字! “付胭!付胭!” “安静!”曹方厉声呵斥。 曹嫚猛地缩了一下脖子,她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对上他们几个人的脸,又害怕地缩了回去。 秦恒蹙眉,之前情绪已经挺稳定的,怎么见了付胭又变得不正常了。 付胭被霍铭征护在怀里,她拍了拍霍铭征的手,示意他松开自己。 霍铭征松开她的肩膀,手指往下,握了一下她的指尖,“不要靠她太近。” 付胭回了他一个安心的眼神。 然而她往前一步,霍铭征也往前一步。 站在边上的秦恒忍着翻白眼的冲动,这恋爱的酸臭味…… 曹嫚仰靠在床头,之前凌乱的头发被护士扎在脑后,露出一张不施粉黛,苍白憔悴的脸,她被拔掉牙齿的窟窿,牙医已经给她补上了,看上去正常了很多,没那么触目惊心。 “曹嫚,我是来帮你的。”付胭走到床尾,眼神平静中给人一种安定的力量。 当然,她不是真的想给曹嫚什么安定,她只是想从曹嫚口中得到有利的信息。 “你也很想见我不是吗?我们会帮你,找到伤害你的人。” 曹嫚盯着付胭的脸,刚才情绪起伏很大再加上身体虚弱,她大口喘着气,片刻之后才冷静下来,哑声问道:“你为什么想找到那个人,他帮你惩罚我,你不是应该很得意吗?” “如果你每天的生活被人监视着,你会舒服吗?”付胭知道自己不能什么都不说,否则无法从曹嫚口中套出任何有用的信息。 “抓走你的人是他,而你却将怨恨发泄在我身上,我难道不无辜吗?的确,我如果说帮你的话,你一定不相信,也很虚伪,不如说我们是合作,你把知道的告诉我们,剩下的交给我们就好了。” 曹嫚抓在床头栏杆的手紧紧地握了起来,嶙峋的手骨颤抖着。 付胭知道她听进去了。 她低声问道:“你那天在温泉度假区到底发生了什么,是谁把你抓走的,你还记得吗?” 曹嫚蹙眉,陷入了回忆中,她的眉头越皱越深,痛苦地用手砸脑袋,“不记得了,我想不起来那天的事了。” 付胭看了霍铭征一眼。 这和警方做的笔录一样,曹嫚想不起来周五那天发生的事了。 “除了喝过一杯毒哑你的水之外,你还吃过或者喝过什么异样的东西吗?” 问这话的是霍铭征。 曹嫚看着那张冷漠清隽的脸,他似乎对所有人都挺冷淡的,唯独在面对付胭的时候,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温柔。 她摇头,“我不记得了,我不敢吃东西也不敢喝水,他好像丢给我一颗苹果,我实在太饿太渴了,我就吃了那个苹果,之后我睡着了,我记不清了,不知道是我的幻觉还是真实发生过的,我不记得了……” 付胭耐心地说:“不记得先不要想了,你深呼吸,冷静一下。你被关起来之后见过那个人吗?” 曹嫚抬头看她,眼神充满了恐惧,“我见过很多次,可是……” 她蜷缩起身子,唇瓣颤动着,抖出一句话:“他每次出现,都是不同的脸。” 饶是从警方那里听到了一些消息,可付胭亲耳听见这个,还是背脊一凉。 不同的脸…… “你确定是同一个人吗?” 曹嫚点头,“声音一样,体型也一样,连说话的语气都一样,我可以肯定是同一个人。” 这才是令她觉得恐惧的地方。 秦恒和霍铭征对视一眼,“应该是戴了人皮面具了。” 霍铭征悄无声息地握住付胭的指尖,居高临下地看着曹嫚,声线清冷疏离,“里面有你认识的人脸吗?” 曹嫚目光呆滞,“我不记得了,好像没有我认识的。” “除了这些,你还记得什么?” 曹嫚只是摇头,她真的想不起来了,有一些像梦,有一些又不像。 “看来是问不出什么了。”秦恒叹了一口气。 霍铭征牵着付胭的手。 就在他们转身之时,曹嫚忽然开口,“我记得我好像咬了他,在他的右手手腕上,应该留下牙印了。” 众人脚步一顿。 曹嫚肯定地说:“我千真万确咬了他一口,所以他才拔掉我的一颗牙。” 咬人,拔牙。 付胭也说不上来,这种异样的感觉是从何而来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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