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曹嫚晕倒在路边,被两名巡逻的保安送到医院,很久就被人认出来,她就是警方正在找的失踪多日的曹嫚。 霍铭征和付胭到的时候,两名警官刚从病房里出来,陪同的还是秦恒。 “怎么样?” 霍铭征牵着付胭的手走上前去。 秦恒看了一眼两人牵在一起的手,额角突地跳了一下。 随后不露声色移开视线。 其中一名年长一些的警官说:“神志不清,分辨不清到底哪些话是真哪些话是她幻想出来的。” “神志不清?”付胭蹙眉。 这几天,曹嫚到底经历了些什么? 来医院之前她已经给段经理打过电话了。 曹嫚失踪的这几天,段经理寝食难安,生怕曹嫚想不开,良心过意不去,接到付胭的电话,确保曹嫚还活着,那么事情就与他无关了。 但付胭要亲自来这一趟,是因为霍铭征推测曹嫚的失踪可能和神秘人有关。 “我可以进去看她吗?” 她问民警。 年长的民警看了一眼她身边的霍铭征,点了点头。 秦恒跟在他们身后,也一起进了病房,“不知道经历了什么,牙被拔掉了一颗,而且还是用粗暴血腥的手段。” 光是语言这么描述,都让人觉得疼。 曹方扭开门把,推开了门。 霍铭征从牵着付胭的手改成搂着她的肩膀,一种护着的姿态。 秦恒瞥了一眼。 病房很宽敞,秦恒特地叫人把一些尖锐的,危险的东西挪开,除了一张病床以外,什么都没有。 就连之前给她打点滴,都是护士坐在旁边每时每刻都在盯着。 绝不会出现任何让她有自残或者轻生的举动。 此刻病床上空空如也,枕头和被子掉在地上,而曹嫚蜷缩在病床底下,正惊恐万状地盯着他们。 那双眼睛不知道熬了多久,浑浊又布满了红血丝,看着格外瘆人。 饶是付胭做好了心理建设,看到曹嫚这个样子,也不免心里一咯噔。 “曹嫚?” 她几乎快认不出来床底下的那个人了。 头发蓬松凌乱,脸色又青又白,哪里还有之前都市白领的风采? 被叫到名字的曹嫚嘴里含糊地发出呜呜声。 当她的视线聚焦在付胭身上时,目光一顿,忽然犹如一头野兽般从床底下飞快钻出来,嘶吼着朝付胭扑过去。 “胭胭!” 霍铭征将付胭拉进怀里,与此同时曹方反应迅速,一手提住曹嫚的胳膊,一脚往她膝盖窝一踹,只听曹嫚哀嚎一声跪倒在地上。 却剧烈挣扎着要再次向付胭扑过去! 秦恒大喊叫来护士给曹嫚注射镇定剂。 一针扎入手臂,曹嫚唔地一声趴在地上。 几名医护人员联合将她搀扶到病床上躺着。 一针安定下去,曹嫚喘着气,盯着天花板。 付胭被霍铭征抱在怀里,只露出一双眼睛看着床上曹嫚的惨状,眉头越蹙越高。 曹嫚为什么在看到她之后反应这么大? “霍总,您看她的情况很糟糕,要不要先回避?”警官问他。 霍铭征没有松开付胭,只是低头问她,“先回去?” 曹嫚现在这个样子,估计也问不出什么出来了。 付胭点了点头。 走出病房后,秦恒对他们说:“初步推断曹嫚这几天受到了非人的虐待,抓走她的人手段很变态,用药毒哑了她的嗓子,不过那种药有药效时长,她现在刚好恢复嗓音。” “你说有药效时长,能推出是哪天被人下的药吗?”霍铭征问他。 秦恒点头,“正是上周五。” 刚好过去一周,正好是曹嫚失踪的那天。 “刚才两名警官问她问题的时候,你也在场吗?” “我在,曹嫚都是在胡言乱语,后来情绪激动,就没再问下去了。” 付胭追问:“她都说了什么?” 秦恒回想起那些内容,眉头皱了起来,“最离谱的是说什么那个人有很多张脸。” 很多张脸? 霍铭征薄唇轻抿,若有所思。 这时一道脚步声传来。 “霍总,秦师兄。” 三人同时抬眸看过去,正是在医院里上班的筱艾。 她穿着普通的白大褂,头发在脑后束成马尾,脸蛋和身材却是一等一的出挑。 走近了,她对着付胭微微颔首,“付小姐。” “筱医生。”付胭微笑。 筱艾问秦恒,“我听说院里接收了一位精神障碍的病人,有需要我帮忙的吗?” 秦恒余光瞥了一眼霍铭征,“我看你手头上好几个病人,就没安排给你了,有情况再找你。” “好的。” 筱艾问霍铭征,“霍总您的治疗还有几个疗程,您看看我什么时候过去比较合适,或者老时间?” 老时间这三个字,就连秦恒听了都觉得有些暧昧了。 他不动声色看向对面的付胭。 付胭从容地说:“老时间挺好的。” 筱艾看向霍铭征,而霍铭征的目光从始至终都是落在付胭的脸上,他低声说:“听你的。” 秦恒搓了搓自己的手臂,秀吧! 筱艾点了点头,“那你们慢聊,我去看几个病人。” 付胭去了洗手间。 “你还是觉得筱艾可疑?” 秦恒问霍铭征。 霍铭征点了一支烟,“她是罗蒙特家族的人。” 秦恒一愣,“查出来了?” 男人嗯的一声,吸了一口烟,目光时不时落在洗手间门口,“当年资助她上医学院的人是罗蒙特家族。” 秦恒嘶得吸了一口气,“针对你的?” “你说呢。”霍铭征掸了掸烟灰。 之前他怀疑过筱艾是霍渊时的人。 因为通县,以前霍渊时掌管霍家的时候,在通县有一个项目,那年通县发大水,淹了很多户人家,霍渊时资助了很多穷学生。 阿吉,还有之前安插在金陵名邸的两个佣人。 恰巧筱艾也是那个地方出来的。 结果调查了一番,她和霍渊时没有任何关系。 罗蒙特家族错综复杂,秦恒对里面的关系不特别了解,只知道家族里的人各怀鬼胎,十分危险。 他清了清嗓子,终于问出他最想知道的答案的问题,“你和付胭,怎么回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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